“反贪肃整风暴”司法公正的又一紧箍咒


 

“反贪肃整风暴”司法公正的又一紧箍咒
 
社会上有一首顺口溜不但甚为流传,而且妇孺皆知,经久不衰:“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个顺口溜一针见血地道出了一定程度上现实中,有的法官以案谋私,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吃原告的,喝被告的,拿律师的;有的法官从自身利益出发,为地方保护主义推波助澜,挣管辖抢办案,乱收费,乱执行;有的法官工作疲沓,办案拖拉,常常无故积压案件;有的法官不懂法,乱办案,办错案等等司法腐败现象。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在1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到,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少数法官在“请托说情之风”的影响下,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针对这一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五个严禁”硬性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历时3个月准备的肃整风暴将拉开了帷幕。(见2009年1月9日《南方网》)
五条反贪规定掀起司法肃整风暴,这无疑是一个大快人心的好举措,好消息。因为在司法部门法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丑剧时有盛演,甚至从暗箱走向前台。前有深圳中级法院1名副院长,3名副庭长都有公开索要钱物的犯罪情节;后有黄松友等高级法院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和生活问题暴光;今有商务部条法司郭京毅案件、衡阳中院罗安荣案不但暴露出收受贿赂惊人,而且还有律师牵涉其中,这些案件的暴光,在中国司法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些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极大的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在现代社会,司法是权力和权利获得保障的最后一道屏障,同时也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公正的司法制度成为正确解决各种纠纷,对受害的公民提供充分补救、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
 
其实我们的这个规定,那个制度还少吗?有民谣说:“原告被告都吃完,还说法制不健全”。从这则民谣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缺的不是规矩,而是缺去严格监督执行规矩的人。“五个严禁”虽有叠床架屋之嫌,也姗姗来迟,但按照目前各级法院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一禁令的提出还是很及时,很有必要的。因为,五条反贪规定的出台,不但对司法滋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进行肃整治本,而且给予群众相关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我们期待反贪肃整风暴的顺利进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