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没脸没皮的臭闻、不文不明的闹剧


转:没脸没皮的臭闻、不文不明的闹剧

——三伪鱼老破宅申报“文物保护”?

       
【博主按语】这是不相识的宕子要投寄到报社的一个评论(未定稿)……在此预先征求意见。姑且当作搞笑罢了。

朋友欲喷饭而掩口、嗤之以鼻曰:看来余某感到余日无几,唯恐身与名俱灭,准备后事啦吧?难道不懂得什么叫做“不好意思”吗?可从来没听它说过一句“不好意思”耶。一笑置之可也。

【摘引评论】

(1)纵容骗子和喜欢人们被骗同出一理,即用虚假的东西来捞取利益;
(2)余的矫情、虚饰、夸张、空洞,符合某种所谓官方意识和奸商暴利;
(3)因虚假,他很受欢迎,也有一批暗中支持者,但却不一定是真正喜欢者,看没看过他的东西都不一定,如书商,特别是擅长推销伪劣产品的奸商;

(4)电视台负责人,只是借炒作包装来吸引眼球,因此看上余的花里胡哨巧言令色,不一定认真审查过余秋雨真货色(真正的学术水平)几斤几两;
(5)对余的揭露批判,不仅仅是对这一个人,他不过是一种现象中的典型、样本。污染社会文化和青少年心理。

(6)为了对中华文明负责,为了对广大公众负责,为了对历史负责,必须义不容辞地揭露批判以余秋雨为代表的虚伪、狂妄、嚣张、浮躁……,必须树立正气、压倒余的歪风邪气。这才是大功大德!

【宕子正文】

愈丑愈闹、愈闹愈臭

9月3日《新京报》及《青年报》载,余秋雨位于浙江慈溪市桥头镇的老宅,经过桥头镇文化站艰苦的修缮,目前老宅内的陈设已经完全恢复了余秋雨小时候的样子,而文化站正在努力,争取在最近,让这幢老宅成为慈溪市文物保护单位


慈溪市桥头镇的老宅是余秋雨祖父或者曾祖父时盖的,后几易其主,几年前余秋雨回乡,重新买下并“转赠”当地政府——据说“政府如获至宝,当即决定要好好地保护修缮”(得投入多少经费预算呀?余某明知:政府当然慷慨解囊的啦!) 由此可见,余家老宅只不过是一座本身并没有多少价值的破旧房子,不值几文钱,余秋雨把它买回来自己留作记念也就罢了,为什么非要将它“转赠”当地政府呢?桥头镇政府把它当成新的“文化站”?明眼人不难看出,显然,对于余家老宅申报“文物保护单位”一事,余秋雨是早有预谋良策、神机妙算,“赠房”之举不过埋一伏笔罢了。此为“第三十七计”——金屋藏娇鱼……

大小也算是个名人罢

余秋雨大小也算是个名人罢。但(眼前名人多如过江之鲫)并非所有的名人都能经得住历史考验,能令其故居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并成为后人凭吊或瞻仰的人文景观。何况,人出名的方式有很多种,只要拥有某种常人不具备的特质或能为常人所难为、所不敢为或所不能为之事者,都能使人成为“名人”。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假、丑、恶”制造的名人往往比“真、善、美”生成的名人更多。然而,经过历史的千淘万漉之后,大多数所谓“名人” 往往都如“狂沙”般被吹得烟消云散,只有极少数对人类文明做出原创性贡献的真正名符其实的名人,才有资格接受后人的瞻仰和凭吊。因此,不能因为是“名人”,他或她住过的旧房子就应该成为“名人旧居”或“名人故居”,若按如此逻辑,以丑怪成名的“芙蓉姐姐”住过的老屋,不也可以申报“文物保护单位”么?

  (须知“芙蓉姐姐”的名声不见得比你余某的名声小,而且比你香得多哩!至少人家“芙蓉”乃是异香扑鼻熏得人犯晕的野花,而你余某充其量不过是条死不认错死不认账死要面子活受罪而又死也不怕开水煮的臭鱼!)

这条鱼几斤几两重?自知吗?

   以余秋雨的成就,他家的老宅子有资格成为“文物保护单位”么?答曰:以其作品而论,余秋雨充其量不过是一过了气的三流畅销书作家罢了;以其品行而论,余秋雨只不过就是文化界的“芙蓉姐姐”罢了,而当地政府居然把余当成“至宝”,并准备为一个大活人住过的旧房子申报“文物保护单位”,不但是急功近利、目光短浅,而且简直是可笑之极。


前些年,网上流传着一个笑话:“在上海的一次‘扫黄行动’中,警方从某妓女的手袋里查出了三件物品:口红、避孕套和《文化苦旅》。”这个笑话虽有刻薄之嫌,但对余秋雨的文章的定位,还是比较准的,即《文化苦旅》不过是正处于文化大滑坡时代的丧失了正常的文化判断能力的中国人的“精神口红”和“精神避孕套”罢了。就余秋雨的成名作《文化苦旅》而言,至少逃不了以下“三宗丑恶”:

一曰:文笔太假

中国文字讲究“气韵”之美,可就象中学语文老师从古文翻译过来的白话文,余秋雨的所有文字都显得特别生硬(虚伪造作),给人的感觉如同一堆“汉字的碎片”或“汉字的尸体”,缺乏能使文章成为一个活的整体的 “精气神”。如鲁迅先生所言,“从喷泉里出来的都是水,从血管里出来的都是血”,究其原因,就在于余秋雨根本没有自己的思想,也缺少真正的文化人的骨气,所以不管怎么写或写什么,都是毫无生气的“死文字”。

二曰:空洞无聊

 

《文化苦旅》里的文章都是一个模式制造出来的,往往首先是“余秋雨到此一游”,然后从故纸堆里搬出一两个历史掌故翻译白话文,在其间或其后再来几句或几段故做深沉、无病呻吟的“发思古之悠情”的句子,于是一篇所谓的“文化散文”炮制成功了。譬如《风雨天一阁》或《苏东坡突围》,读者若是把从古文翻译或改编过来的天一阁或苏东坡的故事从文章中抽出来,看看还剩下些什么呢?

三曰:故弄玄虚

 

不可否认,“经常钻研天一阁藏本的重印书籍”的余秋雨确也可能(一目十行地)“博览群书”,但这群书却好像送到狗肚子里面去“博览”了,食而不化!那么多堪称经典的文化典籍经过他的胃肠系统过滤后,拉出来(或放出来)的却只是虚张声势,吓唬外行的“汪、汪”之声——余自己所谓的用现代人的眼光来“透视”历史文化而产生的“苦涩之感”,止不过是在历史掌故之上堆砌新几个名词或贴上几个新标签罢了。(日久天长、一阵喧嚣之后)这种道士画符之类的勾当,凡读过几本古书的人,谁还再会稀罕它呢?因此,(归根结蒂)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根本谈不上是真正的文化散文,而仅仅只是一具文化的空壳——表面上是在反思文化,骨子里却缺少文化的底蕴,貌似神离,只不过是在“玩文化”罢了。

 

烂鱼能充什么数?

故曰,余秋雨虽然也算是个所谓“名人”,却只能是“恶鱼一现汪汪泪的名人”,是当代中国文化整体大滑坡的产物——就算如此,当代这一关他尚且都打不过去,因为当代愿意读他的书的人都不多了——怎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呢?因此,为余秋雨家的旧房子申报“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场完全彻底的闹剧(丑闻、臭闻),是余本人的低成本沽名钓誉和地方政府的盲目急功近利“杂交”的产物。如果要我在余秋雨家的旧房子与“芙蓉姐姐”家的旧房子中选一座来申报“文物保护单位”,我倒真愿意挑选“芙蓉姐姐”家的旧房子——至少,“芙蓉姐姐”不会既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而且,她却也算是“开拓”了粗俗文化(下流文化)的一个“新时代”,就是以丑、以怪、以哗众取宠吸引有色眼球的数字传媒时代呢。

 

 

【响应】再转录一篇供有关方面参考:
有感于余秋雨老宅申报文物保护
 
 (2008-09-04 09:17:07)
(转自:李行德的博客——德行天下

看这死不要脸的丑态 ——

这房子送给你们了,是不是申报文物保护,你们看着办吧(设计台词)

    见过死皮赖脸抬高自己的,但是没见过像余秋雨先生这样登峰造极、令人叹为观止的。

    早晨看央视的“朝闻天下”看到一条消息:余秋雨先生在浙江慈溪市桥头镇的老宅最近正申报该市文物保护单位!据说,余秋雨是读完小学后离开桥头镇来上海的。他的童年就在这幢老宅的西厢房度过。几年前余秋雨回乡,将早已易主的旧居重新买下,并转赠给了当地政府,政府当即决定要好好地保护修缮。现在,余秋雨原来所住的西厢房已被装饰如旧,“一切都是按照余老师散文里对老宅的回忆来进行布置的。”并作为一个景点对游人开放,游客虽然不多,但层次(?什么层次?官衔?大款?大腕?)都很高。

    报道说,此事已经引起专家质疑,上海一位文物鉴定专家说,目前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旧居,名人大多已不在世,而且名人的历史地位早已奠定。一幢建筑能否成为文物保护单位,归根到底,还是要看文物史迹的价值。具体到名人旧居,首先这位名人一定要有历史贡献,其次,这所旧居对这位名人曾经产生过重要的影响。老宅对余秋雨产生过重要影响,但是现在判断余秋雨是否具有历史贡献,还很难判断。

    余秋雨先生的“历史地位”有多高,“历史贡献”有多伟大,可能在他自己心中和人民心中的估价,差距只怕不止十万八千里!我曾在《大作家的小错误》一文里说过,我一直不知道余秋雨先生是个什么“家”,据说他供职上海戏剧学院,但不见他有《雷雨》、《茶馆》、《屈原》级的剧作问世;有人说他是散文大家,《文化苦旅》等几本散文集却文史差错百出,被上海《咬文嚼字》杂志的金文明教授出了专著批得体无完肤;也有人说他是著名文化人、大学者,他却给青年歌手讲“罄竹难书”时,只知有“笔”而不知有“简”。

    况且,余大学者尚是“生人”,并没有“盖棺定论”,其“历史功绩”、“历史地位”尚待后人评说。是不是有郭沫若、鲁迅、曹禺、老舍、茅盾、巴金……那样高,要把“小厢房”作为文物保护起来,专家说是“很难判断”,我看是玄乎又玄。

    建议余大学者还是像我昨天的博文里讲到的莫砺锋教授那样,抓住“晚秋”时光,好好的、严谨的做做学问,那些“身后事”还是让“身后人”去做好了。

    也好,这条新闻让我领教了“厚颜无耻”的含义了,受益匪浅。

 

 

【又转录】借余秋雨老宅唱旅游戏 账要算精
                         杨光志

    余秋雨在浙江慈溪市桥头镇的老宅,成为当地的一个著名景点。目前,文化站正争取让这幢老宅成为慈溪市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鉴定专家称,现在还很难判断余秋雨是否具有历史贡献。(《青年报》9月3日)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08/0903/06/4KT6FHH300011229.html
    浙江慈溪,历史文化土壤厚重,而桥头镇,更是出了一个当代文化红人,余秋雨,资源呀,不用太可惜了,别人无中生有都要发展旅游,我手中有“货”,岂可将其舍弃?慈溪想借“余秋雨老宅”唱旅游戏,将余秋雨老宅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思路似乎顺理成章,无可厚非也!
    中华大地,五千年文明史,可谓处处有景,步步沾灵;而旅游作为一个地方经济增长越来越重要的发展方向,越来越受到各地方政府的重视;许多地方都将“挖掘打造文化品牌,培育发展文化产业”作为重要施政思路。地方要推动旅游,吸人眼球,让游人驻足,就得有舞台道具,这道具,或有历史意义,或有地方特色,或有视听冲击力,或有艺术感染力,方能形成“卖点”。
    “余秋雨老宅”具备形成旅游道具的上述要素了吗?大概是有的,既然文化市场能够容许余秋雨的走红,旅游市场当然也会有“余秋雨老宅”的唱戏舞台。游人赏玩景点,并不一定要求这个景点有多少道德教化功能。在这个意义上,质疑余秋雨是否具备历史贡献,讨论其是否是一个德高望重的文化标杆,没有意义。属于市场的,你得按市场规律办,正如有人看不惯超女,但不能否定通过包装、炒作超女闹腾出来的娱乐市场,对活跃大众娱乐生活也有一定贡献。
    但将余秋雨老宅申报为市文物保护单位,笔者心里还是隐然咯噔了一下。按常理,文物保护单位,肯定有一套不同于旅游景点的入门标准,需要有一定的历史文化沉淀。而且,它是由政府文物单位核准的,其价值就不能单独以旅游经济效应来衡量,应该有盖棺定论的历史价值判断。不然,何以新闻里说“目前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旧居,名人大多已不在世,而且名人的历史地位早已奠定。”这说明了,一个活着的还没有盖馆论定的文化明星人物,其老宅是否具备申报文物的条件,的确值得商榷。
   《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拉爆的余秋雨“文革污点”毁誉争论,到最近余秋雨《含泪劝说子女被校舍压死的家长不要告政府》,余秋雨的表现延续着其取媚官方的惯常形象。而且,此公最近几年在参与中央电视台选秀节目时,其表现扭捏做作,语言破绽百出,个人形象越来越娱乐化,饱受圈里圈外人的诟病。这样的现实,难免让人忧心,他在为急功近利的家乡贡献门票收入时,说不定也会收获一箩筐他本人并不愿意接受的“污名”。譬如某一天,一群游客走到浙江慈溪市桥头镇,扬手一指,说:“看,这里就是那个文革造反派御用文人的老宅!”——就好像游人来到杭州,必然要指点议论跪拜在岳飞墓前的秦脍一样。假设真的出现如此荒诞的效果,笔者担心,余秋雨先生会不会勃然大怒,斥责其家乡政府以这样的方式,毁损了自己的名誉呢?
 
 
 
【增补】余秋雨先生怎么不出来谦虚一下?
(2008-09-04 10:25:55)

 

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余秋雨老宅,或可在不远的将来列名慈溪市文物保护单位。“成功希望很大。”桥头镇文化站站长余孟友自信地说。据说,此前余宅内的陈设已经完全恢复了余秋雨小时候的样子。(《楚天都市报》9月3日)

看到这则消息,我忍不住想狂笑的冲动。实在太好笑了。前一阵子有位农民给活着的市长树“功德碑”,虽然很可笑,可只不过是个人行为。——这要建“余秋雨故居”,且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的,是镇文化馆,那可是政府行为了。

 上级一旦批准余家老宅为文物,那就要由上面拨钱来,维护余秋雨先生“住过的屋”、“躺过的床”、“看书的桌子”和“用过的痰盂”了。而上面拨下来的钱,就是我们纳税人的钱!!余先生的学术成就,对社会的贡献,够不够资格建“故居”,他的“故居”够不够资格成为由纳税人来供养的文物,我暂且不论。小镇出了个“大人物”,家乡人引以为傲的心情,我们是可以理解的。况且建故居,恐怕(肯定?)不是余秋雨先生自己提出来的(?),所以,因此事而诟病余先生,也是“委屈”了他。

只是,对于应不应该建故居,他的“故居”够不够当文物,余先生自己心里应该有数。在青歌赛的点评席上,在文化访谈类的电视节目中,余秋雨先生顾盼自雄的样子,让我觉得他有点自我膨胀,但不至于膨胀到以为自己成为“文物”而当之无愧吧“怎么也没见余先生出面谦虚几句?

我记得,毛主席,周总理,生前都批评过家乡以及他们生活战斗过的地方政府为他们大建故居的行为的。

 
【还有】闲聊余秋雨老宅申报文物保护单位
(2008-09-04 11:04:51)
 
转自:吟月的BLOG
 

今早听了一则消息,余秋雨家乡老宅正在申报“文物保护单位”,不禁哑然一笑!一个活着的文人老宅已经急不可耐地申报文物单位?真是新鲜事一桩啊!

余秋雨老家在浙江慈溪,据说他在那里读完小学就离开了,最近他回家把原来已经转为他人的老宅买回了,并转送给家乡政府,而家乡政府立即“领会”含义,并立即行动起来,修缮成原来旧样,并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也许家乡政府的初衷是想借余秋雨的名气带动家乡经济发展,借他的名气使家乡早日出名吧,但是评审专家提出了问题:衡量能否作为文物保护单位有两个条件,其一是看名人在历史中的功绩;其二是看此建筑对名人成长所起的作用。依我个人所见,此名人如今尚健在,人生还没走完,衡量他在历史中的功绩还有一定难度,所谓盖棺才能定论,毛泽东的功绩世人瞩目,因文革尚有争议;斯大林的功绩也是人所皆知,然而他死后尚无安宁“住所”……..。何况一个当代健在的文人,对余秋雨的文学才能应该是可以肯定的,然而随着他不断出现在媒体中、评委席上,我逐渐对他有些“那个”了,口若悬河、无所不知、趾高气杨的神态,看后似乎令人有些不爽,是要提高个人声誉,还是作秀?按他的文才和作品似乎无需如此急不可耐,此次回家乡买回自己的老宅,应该看作是余家后代该做的事,但是送给政府的行为却令我感到其中似乎有些“隐情”,大概是提醒家乡政府重视他这个文人、该有所行动吧?当得知家乡政府的申报行为,他是如何态度呢?不得而知!

至于此旧宅对名人成长的重大作用,就更难以衡量了,他个人历史功绩无法衡量,何谈旧宅的作用?这些专家们到是说了一些“大实话”!比较“靠谱”的话!如果因为是名人,都可以申报文物保护单位,那这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含金量也太小了点,就如同现在研究生满天飞,连博士生也不稀奇一样!如果他的古宅成为文物保护单位,那天下名人多了,都去申报,以后谁还愿意去一一参观这些文物单位?…… 看来万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以上不过是我个人的闲聊之语哦,此名人见了可不要见怪啊!(因篇幅所限,略去一段无关宏旨,请予见谅 。)

 

【博主—责编后记】

喜笑怒骂皆为文章,姑妄言之姑听之。

有人恐上述几篇不入目悦耳,却乃真言无忌,是本色也!岂不知余秋雨所作所为,恬不知耻,更加污人耳目!余老乃迷信者,这不明摆着是折自己阳寿的勾当吗?余老又是虔诚皈依佛教的居士大人,阿弥陀佛!

(暂停;手机响了、耽误了一会儿)

刚才朋友打电话来说——“它狂妄到竟然要学阉党魏忠贤修生祠啊?活该挨骂!还妄称佛门大师哪?自己诅咒自己早死,活的不耐烦啦?找死啊!”(引用朋友带情绪的原话,也算一种社会反映吧。)

央视的“朝闻天下”也发布这条新闻,本博客当然可以对等发布有关评论啦。

原先只转录一篇评论,没有想到不到半天以内好几次增加,现共5篇:

第一篇是作者宕子发到报社的一个评论;不久便收到李行德先生的博文,列为续篇;但紧接着又来了第三篇是转自杨光志先生的博文;第四篇是【增补】余秋雨先生怎么不出来谦虚一下?转自尚昱先生:蜗牛301的BLOG; 第五篇是【还有】闲聊余秋雨老宅申报文物保护单位;转自:吟月女士的BLOG;……琳琅满目,美不胜收;篇幅爆满,其他一些精彩博文,就实在挤不到席位了。抱歉!

博主本来还准备选用一些鱼粉丝替余老师辩护的文章,但是,在互联网上搜寻了好半天,竟然一篇辩护词都没有找到!全都哑巴啦?晕头转向啦?

不像6月份那次“鳄鱼含泪”有些自称“我就是御用的”卫道士还出来保驾!这次连一个卫道士的 影子也见不着了!……

互联网上一篇嘲笑声、抗议声、斥责声、叹息声——倒是都很文明礼貌,没有像余秋雨熏陶出来的鱼粉丝们那样散发鱼腥气、臭鱼味的。

此处让网友们预先传阅(本博客内部资料,非卖品,非正式发表)大家可以都来做一把“责编”畅所欲言提出修改补充、文字加工的意见。

仅供参考,一睹为快。

茶余饭后,准备好防呕吐的痰盂之类吧。啊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