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之于河北就等同于矿难之于山西,形式迥异本质却异常的接近。朋友发过来的短信笑话说三鹿事件在很大程度上迫使困扰河南人很多年的恶名向北发生了转移。
一家头顶中国名牌及国家免检招牌的河北明星企业看来是彻底的没救了,当然了,也不值得救。对于一个喝了很多年奶粉的消费者来说,三鹿事件带给他们的很可能是终身对本土食品企业的不信任。对于企业来讲,信任危机往往就是灭顶之灾。
想到了前几年媒体集中面对频发矿难的报道,当时大家已经清醒的认识到问题的关键在于矿难对矿主所造成的量刑太轻,一般只有3到7年。面对高额回报的诱惑,每个矿主心里都有一杆秤,那就是亿万的暴利相比区区的几年量刑根本就不值一提。
我们现在所面对的食品行业何尝不是量刑太轻、导致犯罪始终缺少威慑力的问题。面对全国人民的信任危机,也许是时候开始严打非法作为的公司了,并且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奥运期间两个现象让我印象深刻,一是局部通畅不堵车了,二是治安明显好转、小偷几乎销声匿迹。后者让我想到每年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两者最为相似的地方就是3月的造假行为显著减少,而7、8月小偷则集体隐身。也就是说光靠每年一次的315晚会是不可能解决造假问题的,同样更不可能靠奥运两个月的戒严来解决小偷剩余10个月的“ 不作为”。
我个人的4条建议如下:
一、建立全民监督联动机制,鼓励、奖励全民举报,让违法犯罪无处藏身。群众的眼睛始终是雪亮的。
二、提高民事诉讼赔偿的金额。我们国内贯有的几万或者十几万的赔付显然无法增加对违法企业的威吓。这也是为什么天天严打,矿难却高度频发的原因,不就是区区的20万一条命吗,谁会在乎,反正不法矿主肯定不会在乎。
三、废除政府的各种有关金子招牌的评选(在中国我敢说没几家不是搞金钱交换所得)。在全国每年搞一次消费者的全民公决,由此确定谁会问鼎行业最高荣誉。
四、加大法律的量刑力度,设立死刑。对违法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具体犯罪事实明确相关责任人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