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昨日发改委专家提出大非征收暴利税之后,今天证监会就对此作出回应——没必要对大小非征暴利税。而证监会的观点是,要征税应该向所有投资者开征,要公平。还称:“大小非”持有股权时间长,也承担了企业能否上市、能否盈利的风险,和其他流通股一样是平等的,而且国有大股东和其他类别的大股东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了对价。坚决反对已经解决了的股权分置问题,再搞出两个分裂的市场,再重新进行“二次股改”,这等于颠覆股改成果。这段话真是漏洞百出啊!
证监会所指的公平是什么?发改委专家已经指出大小非成本都在1-2元,而二级市场投资者成本都在10元,这才是不同权的不公现象。回避不公谈公平!何为暴利税?暴利是指大非无风险套利的巨大收益,难道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能套利吗?很显然,证监会所谈的公平和暴利税根本扯不上边。
大小非承担了能否上市、能否盈利的风险。这个风险又让人摸不着北了。能否上市是指什么风险?一般的投资者估计是看不明白这句话的内涵了。估计做过发行承销的业内人士应该明白这话指的是什么了。上市成本太高吧!能否盈利的风险?企业都有盈利和亏损的风险,上市前和上市后,股东都必须按相应比例承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凭什么上市公司就只有大非承担了盈利风险呢?难道投资者不需要承担亏损的义务了吗?而投资者的权利却经常被大非的假帐吞没和被大股东侵占资金倒是事实。何来平等?
国有大股东和其他类别大股东都向流通股东支付了对价?股改按10送3的比例支付对价,这的确是事实。但股改后发行的公司支付了吗?新发行的公司解决了股权分置吗?显然并没有都支付对价。
已经解决了股权分置吗?我看得先把股权分置的内涵搞明白再来回答这个问题了。
发改委的专家提的是征暴利税,似乎没有谈到什么二次股改。而证监会却把“二次股改”提了出来。有点答非所问了。二次股改等于颠覆股改成果。股改的成果是什么?是让二级市场同股同权了?解决了大小非压力了?还是让证券市场健康成熟了?我想这个“成果”全世界都已经很明白是什么了。
我想证监会回应发改委的专家建议的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了。因为要证监会自己给自己揪错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已经没有可能了。关键在于,已经有其他部委的官员学者们开始参与到大非之争中来了。这让我想起了MBO的“郎顾之争”。一件事站在单一的立场去想问题,肯定是片面的。尤其象大小非减持这样一个牵涉到举国上下的利益的事情,更不能从片面的立场去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好的方法和中立的方法总是在争论中才能产生的。既然大非之争不可避免,那就让他来得更透明,更公正吧。也许这才是解决大小非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