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及流沙河先生的一则旧日记
龚明德
把一堆我的旧日记本,从狮子山运回玉林,乘天气晴朗,我抽空在露天南花园的阳光下一本一本地晒霉除湿,无意间读了其中一则写及先生的日记,因为是近十年前的日记,恰好可以给我们想一门心思读写的人作个参考,当然主要是用于鞭策我。
一九九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周六
下午去社,同新任常务副社长陈沸兴谈《思潮》及《巴金年谱》纠纷事。发生严重争执,后终于以我反复强调的实际统一。
晚七点半去流沙河处。流沙河谈了一些话,颇觉重要,略记如下。
一、我面色好一些,是因为我拒绝了一切约稿,不再听别人的指挥棒写东西,我可一心弄《庄子》,弄得慢一点,但可以弄得好一点,再有,就是我不去关心国家大事了。
二、极左,还是一种信仰;现在是“烂”,胡乱立一些名目,连立目的人也不相信。没有什么理论,全属胡来。以前是整知识分子,现在是各方面问题太多,执政者想找承担责任的人,反正他们不承担。
三、出版社那几个人(龚按指杨字心、戴安常等)把你打成“王若望在四川的代理人”,这会成了笑话,将来人们一提起此事,就会笑:“龚明德怎么会是王若望的代理人?”完全不必理他们,眼界放开,到处都有你这样的人,也有他们那样的人。别的出版社也不见得好得了多少。这样一想,你心头的气就消了。
四、木斧真是冤枉。他的历史、他那个样子,怎么和“色情头子”挂得起来呢?
五、你搞评论,难搞。去考古,当然要好得多,不惹祸。
六、林文询该倒他的楣,这个人说话太多、管得太宽。
购旧书一包,有巴金《保卫和平的人们》初版本、有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
没有改动一个字,连人名也是没有隐去。如果我这则旧日记惹了麻烦,我全权承担一切责任。
两处注释
一、“王若望在四川的代理人”——一九八九年四五月,我奋力为王若望的延安回忆录《自我感觉良好》四处奔波,跟各处的要害头头儿交涉办理“正规”出版手续,已经由时任省出版局局长“亲自”四审并签字“同意出版”。不料,北京出事,我的这位老年作者被定为“分子”,我在劫难逃。
二、“色情头子”——我组稿并给出版社带来大捆现钞的两本外国畅销小说“出事”,说是“黄色小说”,木斧是我的这两部书稿的终审,我也是他的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