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中500万瞒妻子》--在《鲁×晨刊》2007年9月3日看了这个新闻标题,心中费了猜思:“打工仔中有500万人瞒妻子”?“隐瞒什么?”“为什么隐瞒?”阅读全文,才知道我错了——“本报综合消息:打工仔喜中500万元,瞒着妻子去领奖,还打算离婚,结果被妻子告上法庭......”原来这里的“500万”是钱不是人,这里的“中”是动词不是范围界定性质的副词。事实是有一名重庆打工仔,中了500万元的彩票巨奖,向妻子隐瞒了中奖事实并偷偷领奖,然后提出离婚,想独吞这笔本该属于“夫妻共有”的奖金。妻子识破后,要求平分奖金。
瞧这条标题做的,那是一个“晕”啊!
是不是还有和这家报纸一样犯晕的呢?打开网络,看到了许多媒体关于这条新闻的标题,如《广东:打工仔中彩票500万/欲“休妻”独占全奖》,《打工仔中500万巨奖/立马提出“休妻”》,《打工仔中500万瞒著妻子去领奖/被妻子告上法庭》,《一男子中500万大奖欲离婚独占财产 》,《重庆打工仔买彩票中500万/偷偷领奖后打算休妻》......这些大都与新闻事实本身吻合。可是也有另类得更让人犯晕的呢--《重庆打工仔中500万欲“休妻”》、《打工仔中500万欲“休妻”》!
其实,在这条新闻的标题中的主语“打工仔”前面加上一个界定数词“一”或“某”,就准确了。
标题是文章的眼睛,既要先声夺人,更要准确表述。表述不清,就是败笔。新闻标题,是新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依照新闻的基本要素要求来制作。否则,就不光是一般意义上的败笔,而且还会失却新闻的基本要义。所以,精心制作新闻标题,是每一位新闻采编人员的必修之功。
基于这样的理解,笔者对常见的媒体的新闻标题做了留心观察并搜集,整理了一些“晕品”,罗列并诊治如下,供业界朋友参考——
一,违背事实的失真型
《北京2008年奥运会奖牌揭晓》--这则新闻标题这样看非常符合新闻规范。但是,若是告诉你这是2007年3月28日的标题,您肯定就知道它错了,错就错在其表述的内涵与新闻事实本身不是一回事!“北京2008奥运会奖牌揭晓”,好像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全部赛事结束了,奖牌花落各家似的。其实是奥运奖牌的设计样式揭晓了。奖牌样式揭晓和奖牌揭晓是两个根本不同性质的概念,这里弄混了,所以它错了。
《北京6位书画家来枣办画展》——标题本身看不出差错。但是看了内容之后,就知道错在了哪里:“昨日,由画家陈雷率领的6位书画艺术家受邀来我市......陈雷等6位书画艺术家......”。 “率领者”陈雷加上“被率领”的6位书画艺术家,那就是7位啊。那么,《北京6位书画家来枣办画展》就属于失真。
《储户14万现金银行大厅被抢,众人相助抢包贼束手就擒》——望文生义,应该这样:一名储户的14万现金在银行大厅里被抢了,抢包贼被顺利逮住。可是“众人相助”在“助”谁?看了整篇报道才知道,案件发生后,好多群众和民警在大街上合力追逃,而且都弄得“一身泥水”,还有人“扑倒在地”、“手指受伤”,才将抢包贼擒拿。这才找到“众人相助”的出处和对象。可是,“抢包贼束手就擒”却失去了印证:抢包贼不是“束手就擒”,而是被众人奋力追捕才落网的。“束手就擒”有违事实真相。
二,逻辑混乱的歧义型
《司机酒后上路罚款》――看了上面的标题,你会怎样想?司机酒后到路上去罚款?司机酒后到路上行走被罚款?司机酒后驾车上路被罚款?司机酒后驾车上路将被罚款的处罚?看完整篇报道,才知道最后那种解读是符合报道本义的。可是这个准确的解读和标题自身的正确表述相去甚远。依据整篇报道的内容,标题《司机酒后驾驶将被扣证罚款》,好像比较规范一些。
《安装吊扇时粗心,飞落下来险伤家人》--某人在新居安装了吊扇,由于粗心大意,吊扇没装牢稳;吊扇后来飞落了,险些伤及家人。这事事实本来的样子。可是标题并没有准确表述这个事实。让人看来觉得不是吊扇而是安装吊扇的人“飞落下来”呢。问题出在隐性主语前后不能顺承。上句隐性主语是安装吊扇的人,下句隐性主语是被安装的吊扇。两个主语全都隐形,第二个主语就会被人淡化。所以就会让人感觉是第一个主语(人)“飞落下来险伤家人”呢!拟改《粗心大意留隐患,吊扇飞落险伤人》。
《窃贼路遇交警心虚,慌乱中弃车而逃》——两个盗车贼得手后驾赃车夜行,遇到夜查的交警,做贼心虚强行闯卡,交警猛追,盗车贼弃车逃走。但是标题“窃贼路遇交警心虚”如果断句不准确就有歧义,况且“窃贼”不能界定就是“盗车贼”;“弃车而逃”中的“车”是赃车,标题也没有界定出来。如果改为《路遇交警夜查,盗车贼弃赃落荒》可能会贴切一些。
《少女轻信网友遭强暴,求救短信抓住恶魔》——某少女遭遇网友强暴,用手机给母亲发短信求救,母亲闻讯赶到事发现场,与歹徒拼死搏斗并报警,民警赶来,将歹徒抓获。这里的新闻点,一是短信求救的方式,二是母亲的勇敢。短信求救说明受害者的机智,母亲的勇敢更能彰显正义。所以后者更重要。况且“短信求救”与“求救短信”并不等同。因而“求救短信抓住恶魔”的句子成分搭配有些混乱,对“抓住恶魔”的施动者表义不清。《少女遭强暴,短信求救;母亲闻讯来,勇擒恶魔》——如果这样标题,肯定贴切好多。
《双胞胎抱错医院不道歉》——事实是一对双胞胎在医院被抱错了,医院拒绝承担责任,不予道歉。可是对标题作语法分析, “双胞胎” 怎么都是施动主语,“双胞胎抱错医院”还“不道歉”,怎么讲?费解。这样改:《抱错双胞胎,医院不道歉》。
《一中年男子裸体骚扰女生,架网守候终擒变态色狼》——某中学女生宿舍外,常有一中年男子裸体骚扰午睡的女生,警方架网守候三天,抓获了变态色狼。但是“中年男子”作为主语对肩题与主题一以贯之,就有了歧义。主题部分应该补充主语“警方”。不然,还不知是谁在“架网守候”呢——《光天化日裸体骚扰女生,警方架网擒获变态色狼》。
《13年邻居不和睦,一场火灾化解恩怨》——“火灾”解恩怨,不合逻辑。细看内文,应该是“救火”的义举化解了两家恩怨。改为《邻里不睦十三年,救火义举解恩怨》。
《持刀强~奸女友的好友,恶男打工列车上被抓》——“恶男”既不是在列车上“打工”“被抓”,也不是在“打工列车上被抓”。 “打工”只是“恶男”的身份界定,“恶男”在“列车上被抓”与“打工”没有联系,是乘警慧眼识别了他。再说,“女友的好友”缺乏性别界定。改成《持刀强~奸女友的女友,乘警慧眼抓获恶男》,怎样?
《一女子靠野果和山泉度日,山林迷失23天获救》——“山林迷失”?应该是“迷失山林”。
《民警为表兄妹牵线50年后两人连线》 ——说的是表哥史先生请求民警帮忙查找表妹常女士。民警通过史先生提供的常女士的个人信息上网查询,终于找到了史先生62岁的表妹。两位50多年不见的老人终于联系上了。但是,《民警为表兄妹牵线50年后两人连线》的表述混乱。“牵线”有“牵线搭桥”的特定含义,那是“红娘”的善举。这里的“牵线”用在“表兄妹”之间,更容易产生歧义。况且“牵线50年后”中间缺少断句,也有时间上的歧义。实际是《表兄妹分别50年,民警“牵线”今“连线”》。以此作题,如何?
三,故弄玄虚的猎奇型
《<功夫之王>秘拍,成龙李连杰身陷情感纠葛》——是李连杰成龙在《功夫之王》中的角色有“情感纠葛”,不是李连杰成龙自身。《成龙李连杰身陷情感纠葛》的标题,误将“角色”作真人,给人明显的误导:两个大男人的“情感纠葛”,是同性恋,是三角恋,还是第三者插足?!
应该为《成龙李连杰身陷“情感纠葛”》!
《章子怡获批香港身份证,约会美国男友将更顺畅》——“获批”?好像“获准”或“获得”更贴切呢。“约会男友更顺畅”?这是真的。但是章子怡申请香港身份证更深层意义恐怕不至于此低俗吧?应该是更有利于“国际化发展”才是!“新闻价值”的舍大取小,是否有意媚俗?还是《章子怡获港身份证,国际化发展更便利》吧!
《打呼噜是大病,声声要人命,打呼噜=呼吸障碍=呼吸衰竭=猝死》——《齐×晚报》健康版的软广告新闻标题,做得危言耸听啊!
《丈夫在外打工婆婆拒绝签字,孕妇签手术单产下女婴》--产下的孩子是男是女,丈夫在外是否“打工”,都是题外之意,重点在于婆婆怕担风险不敢签字,孕妇自己签单救了自己。《手术无人签单,孕妇自签自救》,可以。自己的手术自己签字也是法律允许的,不算什么新奇事件。作为新闻来报道,有些玄虚。
《“谁带了将乘第一架飞机回家” 》——这则报道的内容是澳大利亚奥委会严禁运动员带藏独物品进入中国。《生活×报》将这句话设作主题,将“澳大利亚奥委会严禁运动员带藏独物品进入中国”设为副题。在网络版上只有主题出现,让人感觉不知所云。不如将这句话设为肩题或者副题,将澳大利亚奥委会“禁带”作为主题醒目。
四,语法修辞的失误型
《少年家境贫寒面临辍学,警察伸援手帮渡难关》--这里的“渡难关”应该是“度难关”!现在经常出现“欢渡春节”、“欢渡元旦”之类的错误。可见“度”与“渡”的使用还是应该正确区分的。
《为给妻子出口气,不孝子殴打亲生母亲》——这个标题所出差错,在全国各大媒体都是通病:“亲生母亲(父亲)”!
大家知道,世上只有“亲生儿女”,没有“亲生父母”。所谓的“亲生”,就是亲自生育的意思,哪有自己“亲自生育”父母的可能?所以“亲生父母”是逻辑错误,应该是“生身父母”才对!遗憾的是,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说“亲生父母”之类的蠢话,甚至不知是错,反而认为什么“约定俗成”!其实这不是“约定俗成”,而是执迷不悟的“以讹传讹”,甚至“将错就错”!
电影《英雄儿女》中王福彪指着志愿军政委王文清对王芳说:“阿芳,他就是你的生身父亲啊!”这里的“生身父亲”是经典用法。值得借鉴!
《十年脏乱差一周被清理,龙泉广场夜市已成明日黄花》——“明日黄花”语出苏轼《九日次韵王巩》诗:“相逢不用忙归去,明日黄花蝶也愁。”宋朝胡继宗《书言故事•花木类》说:“过时之物,曰明日黄花。”
“明日黄花”虽然比喻过时的东西,但是这里用“明日黄花”借代“夜市”的脏乱差还是觉得有些牵强附会不搭边儿。不如“昨夜风尘”更好点。
《十年脏乱差,一周被清理,龙泉广场夜市“昨夜风尘”不再》怎样?
《犬出车祸,主人告司机》——说的是一辆车将在大街上游逛的名贵宠物狗轧死了,宠物的主人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肇事司机赔偿巨额损失。其实,标题中的“出车祸”与“犬”的身份不符。出,有主动性,是肇事方的行为。犬再名贵,也不会开车不能开车更不是开车的,显然不是肇事者。所以,应该是这样:《名犬遇车祸,主人告司机》。
《山东大嫂抵深成抢手货》——同类还有《某某学校毕业生成了抢手货》等等。用“抢手货”来形容人才的市场需求,不是一个类别。若用《“山东大嫂”在深圳抢手》多好!
《童工工作50天分文未得,福州黑窝点当场叫停》--“福州黑窝点当场叫停”在“施动”与“被动”的角色处置上有误。应为《......福州黑窝点当场被叫停》。
《同一水塘两次落水,滕州青年抢救无效身亡》——“滕州青年”是一个大属性概念,不可能“身亡”。应为“一青年”或“某青年”。这类失误在媒体上经常出现。就像本文开头举例的《打工仔中500万休妻》一样,如果用“一(某)打工仔中500万休妻”,就不会让人“晕”了。
《蟊贼也吃窝边草》——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活用。但是,兔子是食草动物。蟊贼是人,不吃草。直标“蟊贼... ...吃草”不合逻辑,是修辞不当。应为《蟊贼也吃“窝边草”》。
《车板底下有个洞,乘客溅了一身泥》——应该是“溅了乘客一身泥”或“乘客被溅一身泥”。
《台湾旅游业遭遇寒冬》——报道说台湾旅游业夏秋季节以往的火爆今年没有,跌入不景气的低谷。就用了这样的新闻标题。其实,这里的“寒冬”是比喻性修辞,应该是《台湾旅游业遭遇“寒冬”》。
《少年上网26个夜晚 “通宵王子”不辨别爹妈》--“不辨别爹妈”?是不想辨别,不去辨别,还是不能辨别谁是爹谁是妈?命题者显然不是这个意思。其实是儿子“不认识”爹妈而已。“不辨别”与“不辨”或“不识”不能是完全意义上的同义互代。《……“通宵网子”不辨爹妈》,去掉“别”字,就顺了。
《父母不满女儿早恋,用铁链将其锁在床上》--主题中出现的“将其”,弱化了主题功能,加重了累赘。《女儿早恋,父母用“刑”;锁链加身,以床为“牢”》,如何?
《真关真罚剑指环境污染,41家企业被处罚金13万元》——主题做得不错,“剑指环境污染”显示了力度。但是副题中的“罚金”用错了。
罚金是刑罚的一种,判处罚金的前提条件是构成犯罪,其法律根据是刑法的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是有行政违法行为,其法律根据是行政处罚法和规定行政处罚的法律、行政法规。罚金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能适用。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强制的行政处罚。环境保护部门“剑指环境污染”是行政处罚,只能“罚款”,不能“罚金”。
《用细菌快速分解从上千年缩短至三个月——加高中生成“塑料袋克星”》——看了半天没明白:怎么“加”了“高中生”就能成“塑料袋克星”了呢?细读文稿才知道:加拿大一名高中生成了“塑料袋克星”。嗨,省了“拿大”两个字,让读者费了半天神,缺乏读者意识!
《女子写字楼坠下不幸身亡》——好像“写字楼”也有了“性别”区分。“女子写字楼”?写字楼坠下?其实是一女子坠下写字楼不幸身亡。
细读文稿,竟然没有关于“写字楼”的叙述,只是说了“潍坊新华大厦”。文与题分离,不妥。“写字楼”与“新华大厦”在不解内情的读者心里,不可能是一回事。既然二者之间不可替代,那就可以省略它:《潍坊:一女子坠楼不幸身亡》就行了。
《温州民间借贷年息达72%,私人钱庄或成合法生意》——这曾是个铺天盖地的新闻标题。可是“或成合法生意”让人困惑。细看报道,知道那是“私人钱庄有可能成为合法生意”。可是,“有可能成为”就是“或成”?
“或”:或者,或许,或然,或则。还有古代汉语中书面指代词、副词作用。如“或告之曰”,“不可或缺”、“不可或忽”、“不可或缓”等等。 “或”在单独使用的时候,只能和“或者”、“或则”或“或许”相同相通或相近。新闻标题“或成合法生意”中的“或成”,怎么也读不出“有可能成为”的意境来。那就直接说《温州私人钱庄有可能成为合法生意》,或者《温州民间借贷年息达72%,私人钱庄将成合法生意》,或者《民间借贷年息达72% ,温州“钱庄”将逐渐合法》。
上述新闻标题中的“晕品”,无论是文不对题的失真、逻辑混乱的歧义、故弄玄虚的猎奇,还是语法修辞的失误,根子都在制作者基本功不扎实或者功夫没有用到家。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是那句老话:标题制作,精益求精,是每一位新闻采编人员的必修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