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逻辑学
逻辑与归纳是许多哲学家们的思想工具,是如何认定某个方法是“真”的,必须事先拿出一些“理由和依据”来对待这个方法,在逻辑学上以这些理由和依据当为“前提”条件,理由和依据所支撑的主张的过程则是“论证”,前提条件与论证的过程从而产生“结论”。所以,一个有效的演绎论证从“前提为真”用来保证“结论为真”。归纳的过程最重要的是作为前提的个别事例的可比数量要多、范围要广,这样认知为真的前提对论证的过程中取得的结论支持力度就会增益份量,才能从个别经验实例中获得人们较普遍的知识的重要手段。否则结论支持力度的表现不足而有所损益,有失可信程度。
逻辑推理是要从形式上把错误的推论排除,因为逻辑是从形式上分析推理的前提组成的参与条件,如果组成的参与前提条件不够真实与充分,那么从推理出的论证就不能成立,这就造成了形式性谬论。如此,这样产生的哲学谬论不在少数,例如:当代的中医学教材就把阴阳论说为“阴阳平衡”;“正负对立”与矛盾斗争的统一等。因为知识和真理的追求是事物存在的内质,而不是其事物的表面现象,即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过程,在哲学方法学上思维目光是理列“非加和”的事物有“机性”交易恒通“中态公约度”常变的象数,而不是“无机性”叠加与累“加和”数量级别,或是失态不动的死态。这样才能同道儒互参学问的观点进行了整合。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不但拓展了哲学的视野,也奠定了许多其他学术领蜮的基础。在处置哲学对象区分为理论知识、实践活动、生产工艺三类,以“质料”是构成存在的条件;以“形式”成为内存的表征;“质料和形式”互补是构成“实体”的两个前提要素条件;“形式”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而不是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因此提出了四因论:质料因——构成事物的材料;形式因——事物的本质运动;动力因——即运动的始终过程;目的因——事物转运的方向目标。
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与社会(人体)的最终行为目的是择优为善的幸福,来自于人类自身固有的卓越能力,认识到自然存在的事物能力和目的是相互作用择优避劣的动机,是具有的独特理性,相互作用择优避劣的动机的结果是“中正之道”的“既无太过与又无不及”的自然与社会之治,这些逻辑推理与归纳论证同古代国人的道儒哲学思想不谋而合,而且产生的年代(老子于公元前528年、亚里士多德于公元前384年)近相差一百四十余年。
逻辑学有其一定的规范含义,逻辑学的概念应该不是一维平面线性而应该是多维网络状的立体关系的正确理解。我想从拆字直观上了解比较确切:逻是罗字加走之旁,辑是车字加口耳。
罗字上面是四字,四代表四面八方,具有东西南北中与上下左右升降出入的空间意义;下面是夕字,夕字是晚上,有晚上必然联系到白天,则是有夕必有朝,是朝夕的意义,是时间的概念,两字整合起来是时空的观念;罗字加走之旁,是事物在时空的升降出入交易运动的相互作用过程。
辑是车字加口耳。车行比人走得既快又远,车字加口字意思是要有升降出入的门户,其下加个耳字是示意其出囗与入口或出入之道旁的护栏枢机,才能按其规范顺道而行,就能走的顺,走的通,无阻碍。可见,逻辑——即是事物在按照“多维网络时空”中标量规范的“有序稳态升降出入”顺通的过程。符合逻辑就是文字表达在道理上说的顺通,信息功能与物质予以“多维网络时空”的有序整理就叫逻辑。所以逻辑学是信息、功能、物质等是在文化、哲学、道理、序贯、系统的畅行无阻的整饬过程,只有这样,才符合逻辑,否则就不符合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