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对余秋雨“相轻”到如此程度至于吗?
张放
打小就听老人们说“文人相轻”,但那时听得不太明白,也没有机会领教。因为那时的文人几乎个个都像冬天里的大葱,蔫蔫的,根本看不到他们的真正面孔,年少无知的我反倒觉着他们是很老实又很可怜的人。后来上了大学,那已经是文革之后的事情了,才开始感受到一点点“文人相轻”的氛围。因为那时的文人几乎个个都像“前戏”里被弄“骚”的人,已经开始蠢蠢欲动,只是缺乏足够的外力刺激,所以,也痛失看到他们真面目的时机。但今天,经过十几二十年的时光流逝,“文人相轻”这四个字,可以说被很多文人给实践到了极致境界。尤其现在互联网时代,有些文人给我们上演的,已经不是“相轻”占主要成分比例,极具喜剧色彩的剧目。他们时不时上演的,是一出又一出“用心恶毒”,只有悲剧成分的剧目了。
是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还是这些“文人”的心从来就这样“不古”?不得而知,真是不得而知啊。
有很多人读到此,似乎不太明白老张我在说些什么,还摸不着头脑。我就给诸位Ctrl+V一下一篇文章,您来评判一下,这是“相轻”得让人感到忍俊不禁的轻喜剧,还是“恶毒”得令人感到齿寒的重悲剧?
揭穿所谓“亚洲最杰出艺术家奖、终身成就奖”的真相
(1)纵容骗子和喜欢人们被骗同出一理,即用虚假的东西来捞取利益;
(2)余的矫情、虚饰、夸张、空洞,符合某种所谓官方意识和奸商暴利;
(3)因虚假,他很受欢迎,也有一批暗中支持者,但却不一定是真正喜欢者,看没看过他的东西都不一定,如书商,特别是擅长推销伪劣产品的奸商;
(4)电视台负责人,只是借炒作包装来吸引眼球,因此看上余的花里胡哨巧言令色,不一定认真审查过余秋雨真货色(真正的学术水平)几斤几两;
(5)对余的揭露批判,不仅仅是对这一个人,他不过是一种现象中的典型、样本。污染社会文化和青少年心理。
(6)为了对中华文明负责,为了对广大公众负责,为了对历史负责,必须义不容辞地揭露批判以余秋雨为代表的虚伪、狂妄、嚣张、浮躁……,必须树立正气、压倒余的歪风邪气。这才是大功大德
……
本文以事实发掘余秋雨博客文章《陪妻子到纽约领奖》的真相。有关“美华艺术协会股份有限公司”(Chinese
American
文章提交者:金吾不禁
余秋雨博客发了一篇文章《陪妻子到纽约领奖》。且不论余秋雨如此吹嘘自己的老婆有多么轻浮,先让我们看看这个令余秋雨自豪无比、激动万分的奖到底有多大“分量”:
从余秋雨博客贴的奖状照片可以知道,这个奖是纽约“美华艺术协会股份有限公司”(Chinese-American
周龙章是台湾人,先后作过戏曲、话剧、杂技、谐剧的一般演员,在舞台上看来似乎是个样样通、多面手,但只是跑个龙套。后来他到香港学艺发展,在几部电影里演过配角,还是红不起来。到美国后,他在纽约大学得了个“舞台美术硕士”学位,后来主要从事组织当地华人演出和联系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的艺术家到美国走穴演出。周龙章曾在美国华人报纸上公开宣布自己是同性恋,而且日常举止完全是娘娘腔,经常在华人的聚会上捏着嗓子唱花旦。他还在纽约UP
这个奖项,只要是周龙章请到美国演出的华人演员几乎全部发给,想不要都难!周龙章艺术上没有多大本领,但是拉关系能力很强,拉来崇尚多民族艺术发展的纽约市文化局和林肯中心挂名,但评奖、颁奖都是周龙章的公司承办,根本没有什么评委。宣传这个奖的媒体也只有亲台反统的纽约华人《世界日报》。当然,美国主流社会没人知道这个奖。不过,很多国内的过气艺人还是乐得借机会去美国再过把得奖瘾,溜达一趟。
这就是余秋雨陪马兰跑到美国领来并拍照贴到网上的“亚洲最杰出艺术家奖”“终身成就奖”的内幕。…
(恶心,真恶心,忍不住想要呕吐!厌倦、厌烦、厌恶……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是这样一些人和事!)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呵呵,文章太长,我也就不整个Ctrl+V了。但从这里面,已经感到作者够恶毒的了。其实这篇文章(及其前后几篇相关文章)已经不仅仅表现出“文人相轻”的特色,它更充斥着一股“文革大批判”的特殊气味。
看到了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好奇地通过谷歌,通过雅虎,通过0和1,也立马到了上面文章作者所描述的那个人的网站上面。(http://www.nyjpw.org/ev091903.htm)。经过好一顿研究,我发现,文章里所说的那个周姓台湾人实际上也的确并不是什么很有名的文化人。但我也知道,在海外,有很多周姓这种人,很能吃苦,也很会钻营,更会利用中国大陆人的某种心态,巧妙地为自己做宣传。而且,这种人在海外也很不容易,他们也是在很辛苦地活着,也是在谋生。
所以,他们的行为,从广泛意义上说,也就无可厚非。尤其不应该成为文章作者的攻击对象。至于周姓那哥们儿是不是同性恋,说话有没有娘娘腔,用一句上海话说,的确与余秋雨“不搭界”,更与作者没有任何关系。那只与人家自己的性取向和性欢娱对象有关。将这样的话拿来说事儿,实在不仅仅说明作者是“文人相轻”心态,我看也存在着“恶毒攻击”意愿才会这样。
另外,人家余秋雨对自己的爱妻关怀备至,多说几句好话,这真的没有什么。这就好像是在结婚庆典仪式上,主持人就新郎新娘(甭管长得多丑),都要多说几句“过头的赞美话”一样;也好像一个男人在追求一个女人时,多说几句“过头的恭维话”一样;更好像一个老太太死了老伴,在坟冢边说些“过头的伤心话”一样,都是中国文化所容忍,甚至很鼓励的事情。而文章作者却采用“揭穿……真相”的方式说事儿,则有些多余。
另外,更让我这种非文人感到不解的是,文章作者竟然使用“余秋雨如此吹嘘自己的老婆,……先让我们看看这个令余秋雨自豪无比、激动万分的奖到底有多大‘分量’”这样极具“文革”色彩的人身攻击的词句。这似乎是太过了,太“大批判”了吧。呵呵。都什么年月了啊。这种描述方式,只在上世纪60年代的文革时,是非常流行的公式化语言。任何经过那个年代的人,都会从这样的词句里,得到一种特殊信息:此余秋雨或走向了人民的反面,或至少已成为被重点批判对象。再一看,文章作者已经有些年纪,显然,他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这真已不再属于“文人相轻”范畴,而只展示出自己“大肆人身攻击”时的高超技能,和有些糟糕的嘴脸。
此外,抨击余秋雨妻子得的是野鸡奖,话也实在有些过。毕竟,那个周姓的家伙,也把纽约市文化官员给请了去颁奖,而余秋雨和妻子一起去那里,多多少少也毕竟算个文化上的事儿吧。而且,退一步说,这个所谓“The
Most Outstanding Asian Artists
Awards”也曾经颁发给过马友友等人。总不至于说,马友友也成了野鸡奖得主吧。
所以,文章作者慷慨激昂地要“揭穿……真相”,我看是“揭穿”过头了。
如果客观评价一下余秋雨这件事的话,我想,应该是这样的:这奖的确没有余秋雨所描述的那么重要,这是一,第二,拿这个奖说事儿的余秋雨,主要是在“恶捧”一下自己的妻子,至于人家为什么要这么“恶捧”,我估计,也就是为了给妻子脸上增添些洋光彩而已。其实,文章作者也可以在自己的记忆里搜索一下,难道您就没有对您妻子说过一些过头的赞美的话吗?难道您对您妻子曾经取得了一些哪怕是微小的成绩,没有故意说些恭维的话吗?呵呵。其实,谁都有过啦。是吧。
事实上,“文人相轻”这一中国文人的“美德”,将不可避免地被广大的中国文人们继承下去,但“彼此相轻”的语言与“用心恶毒”的言辞相比,还是有巨大区别的。尤其,现在已进入互联网时代,进入用博客说话时代,用极其恶毒的话来抨击余秋雨,可能不一定会使众多网民们高看几眼,反而遭遇的可能是相反。
而关于“余秋雨真货色(真正的学术水平)几斤几两”,每个读过余秋雨的读者,都有自己的看法。至于他究竟是不是“花里胡哨”,或“巧言令色”,还真就不是几个文人“相轻”几下或“恶毒”几下,就能左右得了读者或网民的。
最后说一句,“恶心,真恶心,忍不住想要呕吐!厌倦、厌烦、厌恶”这种句子,还是少说为好,因为这话在我这种非文人的眼中看来,很“娘娘腔”,很滑稽。至少从句子里,我看不到一个有脊梁的文人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