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室的悖论不是投资多少的问题


 陋室的悖论不是投资多少的问题

李华新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唐朝著名诗人刘禹锡任和州(今安徽和县)刺史时的住所,因为他的这首《陋室铭》一举成名。

    最近,和县将投入数千万元,将已显陈旧的陋室整体扩容改造,打造成全新的“陋室园”。他们决定对陋室本身不做任何的包装,仍以旧貌示人,只是围绕陋室周边进行开发建设。目前,前期拆迁工作已基本结束,今年内将启动扩建工程。

(据《新安晚报》)

  现在有一种有一种观点是,花费不菲的资金来建造唐代著名诗人刘禹锡的陋室,是不值得的,因为刘禹锡的陋室铭里的思想,已经作为一种文化品格在中国文人中间存在,把它的陋室建造的富丽堂皇起来,就失去了他陋室的本来意义,因此不主张进行修复。而修复一方显然也是有自己的理由,那就是他们的修缮是有限度的,不会破坏陋室本来建筑的风格和整体的布局,而目的则是用陋室的大名来吸引更多的来访者,这样的目的会更加广泛的弘扬刘禹锡的陋室精神。

对古代建筑进行一定的维护修缮是必须的,这一方面是对古建筑保护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安全游览的需要。而陋室扩容改造有没有必要?适当的扩建修缮是可以的,毕竟吸引游客参观的主要是《陋室铭》传达出的高雅情趣和乐观精神,而不是来看一间残破的房屋。而且 ,即使是围陋室搞一些其他的文化设施,也是可以考虑的。但是不要太过于铺张和泛滥。只要是得体这个问题不应该成为一个公共话题。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投入几千万元将陋室、孔庙、镇淮楼、四牌坊和文昌塔等五大历史景观打造成仿古一条街,是否该算算经济成本?用文化带动旅游无可厚非,但经济行为首先要考虑的是成本账。如果能让当地百姓都能从旅游中获益自然不错,还有一个可能是游客寥寥无几,最终导致景点基本闲置——— 这是决策者必须考虑到的现实问题,因为这几千万元的财政投入还是来自纳税人的钱。

    改造陋室除了要考虑能否保留原有的文化氛围之外,更重要的是,多想想仿古一条街一旦达不到预期的经济收益,和县的百姓要负担多少“经济债”。而是在弘扬这种陋室精神时,却因此而使得百姓的生活不会居于陋室,那么这样的建造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

    而有的舆论则是认为,这样做实在是陷入了什么文化价值的迷失等等。这样的一些评价似乎是有道理,但是转念一想,也许这样的一种看法是很偏激的,那就是如果是真的是属于唐代的建筑,那么我们是应该有理由进行修缮和保护的,因为不仅仅是刘禹锡的住处是需要保护的,就是平民百姓住的的房子,也是有一些保留价值的,因为如果不是因为诗人的盛名,或是它的那篇陋室铭的缘故,但就其能够保存到现在的一处唐代建筑也是很有价值的,因此,不愿意看到这些房屋的倒掉,现在进行修缮,或是以修缮为名义,在加上其他的一些内容,或许也是有些想法是值得借鉴的。但是如果是因为投资修建了,那就是把文化丢失了,或是陷入文化的迷失之中,那么这样的一种批判似乎是自己也难以说服自己的。

   我还是觉得那位局长的话,是可信的,那就是不对陋室本身进行改建,而是要保持旧居的原貌,要着力营造一种文化品位,仍以陋室示人,只是在陋室的周边进行开发建设。因此说这样那样的一种提议本身,有无错误应该是比较清楚的。问题只是投资的多少,问题是现在的投资数额是数千万(究竟是多少没有披露),由此可见既然没有确切地数字,见到这样的一个消息就忙不迭的进行批判,进行声讨,这样的一种法似乎也是一种偏见使然。而且是假如你作为一位地方官,你面对如此的一种文化资源,你要利用要开发也是很正常的,如此的一种做法指责这些的用意是什么呢。这也是挺令人费解的。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