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我女儿摔死负责


谁来为我女儿摔死负责

  我叫罗道保,男,195412月生,住河南省固始县祖师庙乡苍房村,文盲。2008715日,对我们家庭来说是个黑色日子,就在该天晚上8时左右,我在新密市打工(室内粉刷),只有17岁的女儿罗小杰(化名),和在新密市(县级市)县城从事摩托车修理,家住新密市曲梁乡东岗村,一位18岁姓马的小伙子驾驶摩托车,由东边岗刘村行驶向西边刘角湾村,两村中间乡村公路时,突然摔入713日晚被洪水冲断倒塌的石桥墩上,造成两人死亡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我和带领孩子一块干活的姨父,先后找到新密市信访局,而新密市信访局把我们交给曲梁乡,曲梁乡又把我们交给和我孩子一块骑摩托车摔死的东岗村,让东岗村支部、村委来处理,后经东岗村支书、村长协调,由东岗村几家耐火材料厂和其他厂老板共同捐赠8万块,来赔偿我们两家被摔身亡的孩子。8万块钱,东岗村分给我们家5万块钱。

  天灾虽然不可抗御,但让我们不明白的是,我们孩子明明是摔死在被洪水冲毁的乡村公路断倒塌的乡村公路石桥里,应该有乡村公路建设和管理者,新密市交通局、公路局承担责任,怎么让与此毫无关系的东岗村来处理此事呢?此桥是713日晚就被洪水冲断的,按说新密市交通局、公路局,应该在被洪水冲断的石桥后,为了保护从该公路行人和车辆安全,两边应设专人看护,或用醒目“警示”标志,告诉过往车辆前边石桥被洪水冲断,注意行车安全等提示。

   我们到事故发生地,被洪水冲断的桥梁所在的地方,当地群众告诉我们,桥梁被洪水冲断后无人来过和查看过(指当地领导),只到两个孩子摔死后,上边才让公路两头的岗刘村和刘角湾村,在公路上堆放点沙子和一块小纸牌。其中岗刘村堆放的沙子和警示牌距断桥处,差不多有一华里远,而且还堆放在高速公路立交桥上下坡处桥头,根本起不了“警示”作用。

  一个孩子的生命就价值5万块钱吗?我的孩子死亡又有谁来负责?

                                                     吴贤德代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