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瓮安事件看执政危机


    6月22日,贵州瓮安17岁初中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当地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是自己跳河,但其亲属等人对此表示质疑。很多传闻和猜疑,大概有:

    -李树芬好端端的怎么会自杀?

    -李树芬是被强奸的;

    -警察多次硬抢尸体、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

    -李树芬死亡的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两个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

    -死者的叔叔、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

    -其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她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伤;

    -死者亲属向政府讨公道时,政府官员避而不见;

    -……

    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及其相关人员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后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共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这可以说是一起很严重的事件,按照过去的概念,这就叫“造反”,但看到这些基本情况,我们不禁要疑问:

    -死者家属为什么对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不满意?

    -为什么会有这些流言?

    -更重要的是,为什么普通老百姓宁愿相信流言,而不相信政府发布的信息?

    -为什么大量民众敢于冒着“造反”的罪名,冲击党委、政府、公安机关?

    -……

    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正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说的,这背后必有深层次原因。

    我想,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多种纠纷相互交织,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等应该是这起事件的基础。从这起事件,更应该反思当局的执政危机。

从执政理念来看,需要非常明确,民众是客户,客户让渡部分私权,才有了政府公权,客户缴纳税金,才有了政府开支,民众投票选举,才有了政府官员,这是一个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但限于历史文化和现行体制因素,导致多数政府官员,尤其是中下层政府官员,没有建立起这个基本逻辑概念,还是“革命党”思维,而不是“执政党”思维,不是将民众看作客户,而是高高在上,视民众为统治对象,视民众为对立面,稍有不同声音,就可能将民众视为刁民,不关注民生,不重视民意。这样的执政理念,就不会有客户为上帝的意识,就没有服务的理念,就不可能提供令民众满意的公共服务。

    从执政方法来看,不重视民意表达的渠道,是积累民怨的重要原因。按照市场规律,客户需要有投诉的途径,但地方政府缺乏这样的机制和渠道,才导致很多人跑到北京上访。如果从沟通民意的角度看,民众上访,其实是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机会,而不是制造麻烦,正如商业理念,只有5%的不满意客户会投诉,95%的客户虽然不满意,但选择了沉默,但你也就永远失去了这些客户。但现在的做法是,拼命堵住上访人员,等于自己堵住了沟通渠道,如果连真实情况都不能了解,更谈不上有效地疏导,积累多了,民怨无处释放,极有可能选择暴力行动。另一方面,政府信息不透明,一直是个大问题,垄断信息就等于垄断了权力,长期以来的执政方法,导致出现重大事件时,本能地选择封锁消息,不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强度,必然给流言留下了空间。过去政府可以控制传统媒体,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政府是无法全面控制信息传播渠道的,而且传播速度也是极快的,因此,不改变过去的执政方法,总想习惯性地封闭信息,只会欲盖弥彰。而相反的是,选择及时公开,反而容易取信于民,变负面为积极,这次四川大地震,媒体和政府的做法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从执政能力来看,很多政府官员执政能力很欠缺,这与政府官员的选拨机制有很大关系,有执政能力的人不见得能够提升上来,提拔上来的人不见得有执政能力。

    事件之后,很多事情值得反思,如果仅仅将这起事件归结为黑社会的煽动,仅仅忙于打击一些不法分子,而不从深层次找原因,那不会有根本改变,类似事件还可能发生。

    转变执政理念,改变执政方法,提升执政能力,是艰巨而急切的任务。

 

 

 

名言警句

Advice when most needed is least heeded.
最容易忽视的建议往往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