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切莫做打手,切莫自以为是,切莫整人


     做记者先是做人。记者在被采访人面前,应表现出高尚的人格,让被采访人信服。
     以下是本人总结的新闻采访注意事项:
1、除非特殊情况,一定要采访被批评对象,而且必须是当事人或是管这件事的人。其相近的人是不能代表他本人的。这不仅是为了核实事情,主要是应尊重他人的话语权,给被批评者公平的说话的权利。法官不可以只听一方意见断案,记者也不可听一方意见写稿。
2、电话只是供联系采访之用,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用电话采访,尤其是不能用电话采访纠纷稿件。在不得不电话采访时,要征得部门主任同意。
3、不能对投诉人掉以轻心,要把他们当成第一个被质疑的对象。投诉人的可怜相通常让人同情,但他们多只讲自己的道理,而听不进去别人的道理,最容易给记者挖坑。
4、一定要有两个以上的人能证实事件过程,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尽量让当事人签字,要有充分的证据。报道错了,别人在两年之内都可以起诉你。写稿前一定要有把握,并保留证据。有些投诉者在报道刊出后,为不惹麻烦或是已被买通,可能不愿再承认他说过的话。对此要有防备,要让他签字,以防日后反悔,让自己输官司。
5、一定要核实当事人的职务和和姓名。采访记录的第一项就是他的职务、名字和联系电话,还必须要让被采访者再审看名字有没有错别字。
6、对政府机关提供的稿件,要多提出疑问。对于不合格产品的消息,一定要说清楚不合格的具体项目和内容。本来只是包装袋上的地址印错了,被认定为不全格,应避免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对可能给人造成误导的,一定要避免。对你来说,一篇稿子只是几个字或是几百个字,对企业来说,那可是生命,有时价值连城。
7、新闻一定要有出处,但提到的人名越少越好,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8、稿件一定要考虑给当事人带来的影响,不要让无辜者受伤害。如关于法院对强歼犯的判决,可能判决书中提到了受害者的名字或是比较具体的地名,为了保护受害人的隐私和名誉,稿件中最好隐去名字或是用化名。
9、对说不清的事情,不要为挣分或防漏稿而写。不要把“炸弹稿”留给编辑,稿件中避免用贬意词。
10、不要发夜稿,多一次审核就减少一次犯错误的可能。以往的纠纷或官司稿多出在夜稿上。
11、你手里拿的笔,不是刀,不是枪,而是一门炮。一篇稿子可以砸毁一家企业,可以毁掉一个人的一生,因此你在写稿时,一定要注意把握准确,不能伤及他人,伤及无辜,也不能放空炮。
12、 要相信,政府部门都是为群众办事的,那里的一切都可能采访出受群众关注的新闻。
13、 与社会新闻不同的是,经济民生新闻不是依赖线索,而是依赖自己新闻眼的观察能力和朋友圈。在你进入新闻行业的时候,就要注意多交朋友。 
14、你的资源就是你的朋友圈和专家库。因此你必须从采访工作的那一天开始,就要建立自己的专家库。
15、对数字要敏感,要将可能的数据都记录下来,而且能理解他的意义。事后都有用处。
16、 经济案件是经济报道的重头戏,你如果有经侦大队或是法院经济庭的朋友,你将会有很多稿件可做。
17、出门采访,一定要留意墙上贴的东西和和玻璃板下压的电话号码,要找机会记下来。
18、如果报社没有给你配数码相机, 建议你买一部数码相机,用于拍资料和新闻。这一投入的产出比很高。你如果能学会制图,这一技术会立即转化为生产力。
19、将刁钻的的问题隐藏起来,很直接或是咄咄逼人的采访,容易引起对方警惕或是反感,让采访进行不下去。
20、 相信没有你采访不到的人物,采访不到的事情。只要努力。
21、不要扳着脸,爱笑的人做事容易,人生第一课是学会笑。爱笑的人容易采访,容易交朋友。
22、采访时,学会适时掌握赞赏、同情、愤怒的尺度。学会在有些场合发脾气、大声说话。会装腔作势表明你有了一定的社会经验,一步步变成熟。
23、做记者首先是做人,做人第一位的是要讲道德、讲诚信。记者在采访中不可盛气凌人,不可逼问,不可在采访和稿件中侮辱他人人格。对方有权要求审看记录或稿件。答应对方审阅的,一定要让对方审看,并签字确认。
24、记者一定要知道尊重被采访人的权力,保护被采访人的隐私。对于特约的采访,记者应自觉让对方审阅签字,以免出错,以免将被采访者认为不合适的内容发表出来。不可对被报道者进行名誉伤害,凡有可能伤害到他人人格、名誉的言词要慎之又慎。
25、记者只是一个调查员,记录者。记者无权要求对方必须接受采访,被采访人有权拒绝记者采访。对于被拒绝的采访,不可迁怒于人,不可报复。
26、记者的职责是调查,是中立者,不可成为一方当事人的代言人,不能做帮人出气的打手。
27、在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不可假设别人有错。新闻采访不能按有错推定想问题,而应按无错推定来进行。相信任何事都事出有因,都不是那么简单。相信多数人是善良的,多数政府部门不是有意办错事。
         以下一些问题属于职业道德问题,有这些问题的人不可以做记者:
        一是有意帮他人做打手,在稿件中伤害一方,保护一方;二是有意在稿件中心中报复伤害拒绝采访者;三是在被采访人面前或是被批评对象面前,盛气凌人,有特权思想,缺少平等意识;四在稿件出错或是伤害他人后,不顾及他人荣誉,知错不改。这些问题属于个人品质问题,不可原谅。
        媒体是社会公器,代表大众的意志,而不是代表报社意志,更不是记者伤害他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