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平等、自由的竞争造就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公正、规范和有序


独立、平等、自由的竞争并不能就保障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公正、规范和有序。一种完全的不受制约的自然竞争,会因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天性将社会导向混乱无序和人们利益的无保障。这就要求有一个中介角色在商品竞争的环境中执行协调、裁判、监督和服务的职能,这就是政府的角色,要求这个中介必须是公正的角色,公意的角色。它不厚此薄彼,它反映着社会全体的利益,它不偏不倚地将竞争者的行为限定在公民认可的契约之内,并且提供单个经济主体所不能担负的一系列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从而使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能够规范、有序地运转。

    一个政府权利的诞生必得自人民的同意和委托,它通过一定的程序,依照公平的法律被选举出来。所以商品经济要求裁判,而这个裁判产生和工作的过程又自始致终需要社会的参与和社会的制约,这就是民主文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