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钧一发之际讲道德是无耻的——为范美忠“辩护”


千钧一发之际讲道德是无耻的——为范美忠“辩护”

汶川大地震,震出了个千夫所指的反面人物——范美忠。范美忠何许人也?何罪之有?据说他是四川都江堰市一所中学的教师,曾是堂堂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生;他,在大地震发生时弃学生而先跑,且事后振振有词——于是有好事者蔑称他为“范跑跑”,穷追猛打。——本不想为他这个人写几个字的,但见众人没完没了地对他口诛笔伐,似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实在忍不住,就斗胆冒险为他说几句,聊称之为“辩护”亦可。

第一,我们先来厘清一个常识,使其成为共识:人兼有生物性(本能)和社会性(理性)两重身份。单纯的生物性是无所谓道德不道德的,就像我们不能说狼是不道德的,羊是道德的一样;道德是针对人的社会性即理性而言的。

第二,因此,我们可以作出一个推论:对人的行为的道德评价只适用于人的理性的社会性处境之下,而当人处于非理性的生物性情境下做出的行为,哪怕看起来有多么不合理,我们也不能用道德标准来评价。——因此,了解范美忠当时所处的具体情境,分辨清楚是生物性情景(为主)还是社会性情景(为主),是决定人们可否对其进行道德评价的根本。

第三,结论:范美忠是无罪的,所有对范美忠的道德谴责和指责都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一、 汶川大地震无疑是一个突发事件。突如其来的大地震最先激发的无疑应该是人的本能,而非理性,是时,人在瞬间作出亡命的行为是自然赋予生物性的人的一种自我保护能力。这里,不存在道德不道德的问题。如果非要用“道德”来说事,那么可以说:先跑就是道德的,而不先跑却是不道德的。

二、 人既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也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人。但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它并不普遍适合特殊情况。大地震就是一个特殊情况。在大地震来临的千钧一发之际,人的生物性本能必然压倒、战胜理性的社会性,使人来不及思考而作出本能反应——亡命(个别英雄人物是例外)。范美忠的先跑,就是特殊情况下生物性本能压倒、战胜理性的社会性的一个现实例证,它与人的道德与否无关。千钧一发之际,只有当范美忠的理性的社会性战胜了生物性本能,我们才有理由对其进行道德评价。范美忠不是英雄——这足以说明,他的理性的社会性是软弱的,不堪一击的。这与他事后的振振有词看起来像是很理性的无关。

三、 因此,范美忠弃学生不顾而先跑,正符合自然对人的要求,符合人类正常发展的要求。在这一点上,他人是无理由指责他的。

四、 事后范美忠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愧疚且振振有词,这是人们指责他的根本原因。事实上,就是在这一点上,人们对范美忠的指责也是无理的,欠思考的。因为,如果他的行为是正当的,那他如实地说出自己的行为就更是无可指责的了。相反,若他像某些官员故意违法之后而违心忏悔,就是可恶的,不可原谅的。

第四,范美忠事件的启示:我们这个民族太虚伪了,太非理性了——以一种理性的、道德的表象表现出来。——在社会舆论和教育理念上,我们是反自然的,反人性的。

第五,我的建议:任何突如其来的大危险来临时,我们都要做“范跑跑”!

2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