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与利人之我见


利己与利人之我见

人有三种行为:一种是舍己利人的行为;:一种是利人利己的行为;一种是损人利己的行为。

舍己利人或公而无私的行为是人类高尚的行为。能舍己利人或公而无私的人是我们应该敬仰的人。

利人利己及利公利私的行为是人类完美的行为。能利人利己及利公利私的人是我们应该尊重的人。

损人利己和损公肥私的行为是人类野蛮恶劣的行为。那些损人利己和损公肥私的人是我们应该鄙夷和唾弃的人。

舍己利人、公而无私是非常规的行为,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人们才有必要去做那些舍己利人、公而无私的事。 并且,舍己利人应有所针对,被利者应是那些处于困难或危险环境而无以自救的弱者。

商业或职业行为是人类利人利己、利公利私行为的普遍表现。人们工作或经营为别人提供服务是付出,是利人行为的表现;从工作或经营中获取工资或利润是取得回报,是利己行为的表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幸福基础之上,实现了利人与利己的完美结合。享有权利,履行责任;履行责任,享有权利,这种商业社会的平等思想正是由人的利人利己、利公利私行为演绎而来的。

有些人惟利是图,喜欢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盗窃、诈骗、抢劫、贪污受贿,诸如此类。对这种损人利己和损公肥私的人,我们要在道德上予以谴责,在法律上要予以严惩。

在我们的社会中,既有超利己主义思想,也有超利人主义思想。超利己主义者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们觉得:人天生就是自私自利的,只利人不利己是愚蠢的和不切实际的。而超利人主义者认为:理想的人只应该利人利公,不应该利己利私,因为利己利私是不道德和为人所耻的。其实,这两种思想都走了极端。我们没有必要否定人的利己行为的存在,也没有必要否定利人行为的存在。在我们中国,后者似乎占据多数。

利人与利己、利公与利私之间的矛盾关系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事物间的矛盾有两种:其一是绝对矛盾,其二是相对矛盾。绝对矛盾,就是矛盾的双方之间势不两立,水火不容,两者之中只有一生,不可共存,是你死我活或你活我死的关系。相对矛盾,就是矛盾的双方存在着矛盾的结合点,两者要相互依存,互生互利,是你多我少或我多你少的关系。利人与利己、利公与利私之间的矛盾关系就是相对矛盾关系。利人与利己、利公与利私之间完全可以实现完美的结合,我们不应该将两者绝对对立起来看待。而超利己主义与超利人主义者就是将利人与利己、利公与利私之间的相对矛盾关系作为绝对矛盾关系来认识,而得出其偏激与极端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