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
——殡葬改革问题之二
前面在“三农问题——殡葬改革问题之一”里面已经谈到了政府在农村推行以火葬代替土葬的弊端,但土葬在当今社会确实已经不符合时代潮流,所以我们继续探索殡葬改革之模式。之前已经有学者提出了在城市推行树葬,所谓“树葬”就是在园林公墓里,生者为死者植一棵树,在树前挖一深坑,将骨灰直接葬入树下的泥土中,树前留一小墓碑或编号,以便纪念。这样骨灰直接入土,不用骨灰盒或用成本低、易降解的骨灰盒,既不会造成环境后患,又成为树木的营养滋养植物,真正做到“入土为安”。树葬主要是以植树代替造坟,后人祭扫时,可将花瓣撒在树根周围,以寄托哀思。这种新型的丧葬形式不仅可以节约土地、绿色环保,也能节约丧户支出。
周恩来生前曾指出,由保留遗体到不保留遗体,是殡葬习俗的第一次革命;由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是第二次革命,而且是更加彻底的革命。所以,只要政府引导得当,法律制度完善,树葬在农村比在城市、也比其他丧葬方式更有推广前途,也更容易为广大农民朋友所接受。
首先,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河网密布,其防护河堤面积之大令人惊叹,可以说是天然的优良墓地。将河堤开发成树葬墓地,不仅可以保持水土,而且可以防止人为的侵占行洪区,有利于汛期安全防汛!
其次,将面积广大的河堤开发成树葬墓地,待树木成长后可以防止水土流失,无形中加固了河堤!而且由于树木调节气候的作用,可以减少水旱灾害!另外N年之后成材的树木无形中又给广大农民朋友们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
再次,采用树葬的方式不再需要农民朋友们自己购买价格昂贵的棺木,有利于减轻农民朋友们的经济负担!
最后,采用树葬的方式不会造成环境后患,有利于土地的持续和永续利用。我国是一个少林国,森林覆盖率不及芬兰、日本的1/5。而我国每年死亡人数将近900万,如果我国全部推行树葬,每年植树近1000万株。这些树受到死者亲人和公墓管理人员的精心呵护,成活率很高——应该是100%,这将大大促进我国的森林绿化建设。
当然,树葬形式的推广,需要一系列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相关管理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相关法律需要完善。政府部门更需要文明执法、理性执法,坚决杜绝对农民朋友们实行暴力执法!如有必要,在推行树葬形式的初期可以适当给予丧者亲属一定的经济补助,支持其采用新型的丧葬方式!
三农问题--之殡葬改革问题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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