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倒黑白 蒙受奇冤
河南省委徐光春书记:
我叫禹军,中央电视台二套2006年8月14日马斌读报中
的一句话:“禹军医生,我马斌支持你!”温暖了我的心。
使落难之中的我感到了党和政府及主流媒体的温暖,使我这个
党员鼓足勇气给您写过几封信,不知您是否见到。今天我怀着
万分痛苦和极为期盼的心情,再次给您写这封诉冤信。
一、 本人简历:
我是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生,名叫禹军,女,党员,
干部,大学本科毕业,副主任医师,从医30余年。2005年11月
由院长刘敬斌同意下,与确山县三里河医院、卫生局、人事局
联系盖章后调到该院的。经医院同意,于2006年3月我的家搬
到医院三楼,现任眼科主任。是驻马店市医学会会员,中华医
学会会员,河南省驻马店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河南省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成果评审专家。
二、 冤枉原因:
来看眼病,我接诊了他们,做了细致的检查,详细回答了他们
的咨询后,这位老人决定让我给以治疗(他本来打算检查后带
孩子到大医院治疗)。我按院方规定开了两个处方:一个是取
药的,一个是处置费。病人家属高某去交费,过了一会儿,高
某拐回来对我说:带钱不够,向我借20元钱。我虽然和他们素
不相识,但在病人的请求下,我就借给了他20元。病人家属去
交了费后,才得到及时的治疗。我给那小女孩看了病,他们很
高兴地走了。当时,我发现收费人员没有在处置费处方上盖戳,
我就去要其补盖,他说不用盖。当时,不知为什么?
大红纸写的感谢信,并贴在医院里。我认为:这不仅是对我个人
的赞扬,也是医院的光荣,应该说这是个好事。但是,令人万万
没有料到的是:几天后,我听他人说有人在别的科室见到一份
对我的处理决定:“撤销眼科主任职务;待岗” 。医院领导事前
没有和我说过此事。医院在不找当事人我和病人及病人家属了解
情况,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作出这样的错误处理决定,
还瞒着我在医院偷偷发放,我当时气愤极了,霎时觉得头晕眼花
,使我受到极大的伤害。我去找院长刘敬斌理论:“这是为什么?
”要求撤销错误处里决定!还我清白!他说:“这是他们弄的,
我不知道!他们的意思还不是这…。”“我知道你冤枉!你才来,
你不了解医院的情况,比起我来,你这不算什么,我冤枉多了,
他们去年和今年初弄了一百多号人去市委告我,想把我赶下台…。
"“他们都知道你是我引进的,我这是杀鸡给猴看。” 此话令我
莫名其妙。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又去找院办公室杜战国,杜
说:“禹医生,让你为我和刘院长受委屈了。…”我不知道他这
话是什么意思。我要求看看院规增补条款,杜又说:“禹医生你
坐,你等一会,我有事出去一下。”说着就走掉了。至今没有看
到医院里的所谓的规章制度增补条款,也一直没有给我“处理决
定”。
我到驿城区卫生局找纪检书记徐三喜反映:“我只是借给病人
20元钱,这是什么错误?”徐说:“他来看病,带钱不够,不给
他看,让他走。如果你不借他20元,不就没事了。”我不同意他
的说法,不承认借给病人钱就是错。徐很恼怒地说:“别再找领
导了,你不吭声,过几天就让你上班啦!你再找对你没什么
好处。”我实在想不通!2006年8月2日我再次反映到卫生局,梁
局长让找臧群荣副局长,我把情况反映给臧,并把反映的材料交
给了他。过了一天我又到局里,找臧局长要求解决,臧说:“我
现在有事要回家,没有时间管,以后再说吧。”
病人家属得知院方利用其小女孩看病之事,并以其未成年小
女孩之名,颠倒是非地错误处理给她看病的医生后,极为不满和
愤慨,指责院方侵犯了小女孩名誉权,为我鸣不平,强烈要求撤
销这个错误决定,还我清白。遭院方冷遇后,他又找驿城区卫生
局纪检书记徐三喜反映,徐说:“她还不在编制,她到保健院是
分别人工资的,这事就这样处理了。她态度好了,过几天就让她
上岗了!”“你们要是强调未成年人名誉、侵犯隐私权,要求撤
销这个处理文件的话,那我们就再找别的理由处理她,再下个
文件。那就是两个字:‘解聘’!”病人家属很气愤地说:“我
们要找局长反映!”徐说:“找局长也没有用!你们把材料拿
走吧!”
在这样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病人家属把此事反映给了新闻
媒体。
一天,忽然有记者采访我,我怀着犹豫、气愤的心情说了
此事的真相。媒体披露后,一时传扬开来,2006年8月12日《大
河报》以“医院怎能逼医生当‘冷血动物’”为题,发表一篇
短文,说出了实情和人民的心里话。后来,得知河南省委徐光
春书记对此文作了批示,驻马店市驿城区成立了专门调查组,当
时也找了我,我非常激动,顿时感到了党的温暖,看到了希望:
我的冤情可以得到解决了,可以还我清白了,可以还我们生存
权了!此后有关领导多次安慰我:“问题会解决的。”“省委、
市委领导都很重视,马上就会给你解决的。”让我等待。可是一
个月过去了,几个月过去了,一年多又过去了,我的问题至今仍
未得到解决。我于2006年10月、12月和今年1月、3月找河南省驻
马店市委宋璇涛书记和给宋书记寄过几次信函反映,也找过市信
访局,都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从2006年4月到今天驻马店市
妇幼保健院没有给我发一分钱的工资,我和孩子流离失所、饥寒
交迫,只有靠亲友接济度日。其间我曾于2006年10月、12月多次
给您寄信反映,还曾于今年1月、3月、8月也曾在网上给您发过
三次信函。最近,我想:是否从网上给您反映问题的途径不对?
我实在不懂,若是这样,请领导批评和谅解。
病人来医院看病,带钱不够,我借给了病人20元钱,病人治
好病后,病人家属还钱时,送来一张大红纸书写的感谢信贴在了
医院里。却遭到了医院院长刘敬斌的蓄意迫害:“撤消眼科主任
;待岗。”病人家属得知后,对医院黑白颠倒的错误处理,表示
强烈的不满和愤慨,为医生鸣不平。新闻记者来到驻马店市妇幼
保健院进行实地采访,院长刘敬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你们
不许报道!”“如若媒体曝光,那时不管什么原因,即便100%
是我们医院的错误,我们也要解聘她。”此事经2006年8月11日
《今日安报》、《东方今报》、2006年8月12日《大河报》、2006
年8月26日《河南商报》、2006年8月底—9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治中国》等记者来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实地进行采访
,如实报道,引起了全国数百家媒体的报道、评论和网站的报道
和关注。全国读者和网友们纷纷发表观点对我表示支持,中共中
央电视台二套马斌“禹军医生,我马斌支持你!”温暖了我的心
,使身受奇冤、饥寒交迫的我甚为欣慰!可是由于这些真实的报
道和全国正义的呼声却被当地某些有关领导认为给其造成了负面
影响,因而,2006年8月22日,驻马店市驿城区委、驿城区政府作
出了不切实际的、混淆黑白、欺上瞒下的调查报告,也就造成了
我被医院错误待岗失去工作岗位和生活来源的厄运,更是雪上
加霜,使我的生活更加艰难。
三、 关于驿城区的调查报告
鉴于您对《大河报》的批示,驻马店市驿城区确也作了调
查。一年多了,但我的问题至今仍未解决。到底船在哪里弯着
呢?令人费解。今年9月18日,当我再次找驿城区领导要求解决
问题时,才从驿城区周书明副区长口中得知这个《中共驻马店
市驿城区委(报告)》(驿文[2006]81号)。这个欺上瞒下了
一年多的《报告》写得很有水平,但是里面的“核心”内容却
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因此,它的结论就可想而知了。此
就几处问题阐述如下:
1、 关于交费问题:这是造成对我错误处理的“核心”问
题。这个问题,实际上该《报告》中病人家属高某的述说,就已
经说明了事实的真相。仅仅是患者家属高某带钱不够,我借给了
他20元钱所致。《报告》还无端诬陷说我替病人交80元钱。这完
全是有意编造的。
2、 《报告》说:“院支部副书记杜某、副院长潘某、工会
主席陈某、医疗股长张某一起和禹军谈话,禹军承认代病人交医
疗费。”并说:“四人笔录和证言都在。”全是胡编瞎造。既然
有此笔录为啥当时不光明正大地让我过目,当众签字?岂不是笑
话?只有无知的人才能相信。
3、 《报告》说:“禹作眼科手术只需两、三分钟。”还
说:“有证人看见患者眼作了包扎处理。”这两句话本身不是什
么问题,但从中可以看出,他们是在信口开河,胡说一通,不然
就是另有目的。试想:眼又不是树皮,可以随便乱刮一阵,潦草
从事吗?何况还看见做了“包扎处理”?这能是“两、三分钟”
可以了却的事吗?由此即可以看出,证言的可信度了。
实际上,当时没有做任何“包扎处理”。难道我不清楚?
病人不清楚?反倒是他们最清楚?
4、 《报告》说:“由院长刘某主持,杜某、潘某、陈某
参加,对禹军代病人交费一事进行了研究,并根据该院‘管理
制度’增补条款第四条,同时鉴于有职工反映禹军以前就有私
自收费行为,对其作出了撤销眼科主任、待岗的处理决定。”
此“处理决定”院方从未通知过我本人,还是别人听说告诉我
的。管理条款“第四条”是什么?我不知道,询问院方领导,
又不给说,更不给看。不知为什么?看来很明显,我被医院错
误撤消眼科主任;待岗。就是根据这次“颠倒黑白”的诬陷而
作出的,这完全是蓄意迫害。至于说到“有职工反映禹军以前
就有私自收费行为。”我要问:“此反映真实吗?”以前作过
调查证实吗?而且以前院领导从未给我谈过此事。由此可以看
出,这完全是在这次“颠倒黑白”的撤消眼科主任;待岗被新
闻媒体曝光以后,他们才编造出来的、以前的所谓“反映”。
实在可恶!再看:我是7月25日下午给病人看病,7月26日病人
家属还钱、感谢,对我的“处理决定”也是7月26日。不禁要问
:对一个人的处理,何故这样“神速”?快得令人难以置信!
就此《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报告)》(驿文[2006]81号
),2006年8月26日《河南商报》和2006年8月底—9月初最高人
民检察院《法治中国》记者都来到了河南省驻马店市进行了实
地采访,并进行了真实地报道(详见2006年8月26日《河南商报》
和2006年9月《法治中国》光盘)。从中可以看出《中共驻马店
市驿城区委(报告)》(驿文[2006]81号)是胡编瞎造的了。
四、 关于医院和驿城区有关领导的几段话
1、 医院院长刘敬斌对我说:“这是他们弄的,我不知道!
他们的意思还不是这……。”“我知道你冤枉!你才来,你不了解
医院的情况。……他们……去市委告我,想把我赶下台。…”
“…你是我引进的,我这是杀鸡给猴看。”
2、 医院支部副书记杜战国对我说:“禹医生,让你为我
和刘院长受委屈啦!…”
3、 驿城区卫生局纪检书记徐三喜对我说:“他来看病带
钱不够,不给他看,让他走。如果不借给他20元,不就没事了。
”“别再找领导了,你不吭声,过几天就让你上班啦,你再找
对你没啥好处。”
4、 驿城区卫生局纪检书记徐三喜对病人家属高某说:“
她(指我)还不在编制,她到保健院是分别人工资的,这事就
这样处理了,她态度好了就让她上岗。”“你们要求强调未成
年人名誉、侵犯隐私权,要求撤消这个处理文件的话,我们就
在找别的理由处理她,再下个文件,那就是两个字‘解聘’!”
5、 医院院长刘敬斌对记者说:“她是我们聘任的,我们
有权聘任或解聘她。…只要禹军承认个错,医院也就不再深究
了,但是她把事情弄复杂了,现在把你们记者都请来了,希望
你们不要发表,如果发表对谁都没有好处。那时,不管什么原
因,即便100%是我们医院的错,我们都要解聘她。”
6、 刘敬斌说:“她来医院后,其中两个月,一个月创收
5元,一个月创收20元,并且消耗医疗器械337元。不能给我们
医院带来效益,我要她干吗?”
这简直是“移花接木”的伎俩。2006年6、7两个月,我正
在忙两项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事情很多,医院领导都是同意
的。因此坐诊时间较少,经济效益显然会受点影响。但也决
不只是5元、20元。况且把我从2005年11月调到医院至2006年
7月底,9个月的总共所领的300余元的消耗用品和医疗器械(两
件工作服、两个紫外线灯等),都混到这两个月说,岂不令人
啼笑皆非?
综上所述,我有几点感觉:
1、 我可能是某些领导之间权力斗争的必然牺牲品。
2、 有些人想从我身上捞到好处,没能得逞。便以“她
不能给我们带来效益,我们要她干吗?”进行蓄意报复。
3、 有些人妒贤嫉能,认为我分了他们的工资收入了。
所以不惜以栽赃、陷害的手段把我弄走。
4、 我被弄走的命运是注定的,不管什么原因,100%的错
误都是他们的,也要把我弄走,以便“杀鸡给猴看。”
五、 我的目前状况和诉求:
我因借给患者20元钱,遭受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的
蓄意迫害,被错误撤销主任和待岗。我是工薪阶层,完全是靠工
资生活的。我孤身一人,带着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孩子。从2006年
4月至今,二年来医院没有给我发一分钱的工资。我的家,存放
书籍和日常生活用品的住房是我和孩子赖以生存的地方,2006年
8月9日,在记者采访我时,我的儿子放学后钥匙打不开门回不了
家,原来医院有人把通向我的住房门的锁又换掉了,他们不惜同
时关掉了收入可观的耳鼻喉科几个月,因为这是通向我住房门的
必经之路。我和孩子回不了家,使我们流离失所、饥寒交迫。全
凭亲友和好心人的接济度日,但这毕竟不是长法。我多次找到驻
马店市委领导、信访局、驿城区委区政府,要求给予解决,还我
清白。可是,他们光说马上给我解决,却一直拖着没有解决。这
使我陷入了经济困难和精神苦痛的双重折磨之中,简直要把我逼
疯了。眼看着我的孩子面临着失学的境地。一般情况下,我不会
,也不愿哭喊。如今真使我体会到什么叫“度日如年”了。
我只是借给了病人20元钱,我不知道错在哪?难道就因为
媒体对事件的曝光,反映了真实的情况,就成了我的罪过?我
就“该”遭受如此厄运吗???
2007年9月18日早晨,我再次找驻马店市驿城区周书明区
长,要求解决问题,他让我下午去他办公室,下午我又给他打
电话,他说他在信访局,让我到那找他。我按时去了,一看坐
了十多个人,有医院的、区卫生局的,还有的我不认得。周区
长开头先说:禹军来了,医院院长也来了,卫生局领导也来啦,
关于禹军反映的问题是咋回事呀!谁说一说,咱们探讨一下,
今天探讨不完,明天接着探讨。我一听有点生气,我当时想已
经一年多了,今天说解决,明天说解决,光说给解决,但一直
没解决。我现在是饿着肚子哩!我可等不及了啊。周区长让卫
生局臧群荣副局长说,臧说不清楚,推给卫生局纪检书记徐三
喜,徐也说不清楚。周区长就让医院说,让时院长说,时说:
他刚来,不了解情况,没法说。周区长说:听说不是医院副院
长负责弄的吗?说吧,就让潘娟副院长说。潘娟说:不是我负
责弄的。又推给了医院支部副书记杜战国,让杜说,杜战国也
说不清楚。在新任院长和周区长的再三提示下也说不清。杜说
:“我说不清楚,怕说错了,我得回医院拿来写的材料念。”
周区长让其回去拿,等了半个多小时,杜取来了材料,一说全
是编的假材料,我一反问,他就不能自圆其说了。最后,周书
明区长说:今天就这吧。结果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第二天,
我去找周区长,他不在,我给他打电话,他在电话里说:是
禹军吧?昨天我听听你说的有道理,听听医院说的也有点道理。
我们区里行政上也解决不了,我建议你去劳动仲裁、区里协调
一下,你去找找民政吃个低保吧!
徐书记,您看看这叫解决问题吧?所以,我不得不再次
向您哭诉我的冤情和我孤身一人带着一个读中学的孩子过着流
离失所、饥寒交迫的日子所遭受的痛苦。我不得不再次向您“
告状”,我相信并期待省委对我的问题会给予解决的。
我强烈要求:
1、 责成 河南省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撤销其错误处理决定,
还我清白,恢复我的职务和工作岗位及待遇。
2、 河南省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向医生和病人及病人
家属赔礼道歉恢复我的名誉。
3、 河南省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补发拖欠我的从2006年
4月至今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经济损失及精神赔偿。
盼复!!!
敬祝
康健!
禹 军
- 最新评论共有评论 8 条
访客 于 2008-4-6 0:00:59 发表
强烈呼吁:还禹军医生清白!还禹军医生一切社会和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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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于 2008-3-11 14:10:46 发表 土皇帝太猖狂.整你没商量! 如果河南省省委书记关注不顶用,是否有张关系网???查一查这张不正常的关系网!!! 希望党中央领导关注,就有希望啦!期望着——反腐利剑猛出鞘人民才能普天同庆贺国强!!!期望着-- 党中央能遏止住这股强势正在社会中形成的暗流!党的正面形象受到了严重威胁!澄清事实,还受害者一切社会和经济地位,取害人者"首级"不为过,以正党纪! 强烈呼吁:还禹军医生清白!还禹军医生一切社会和经济地位!!! |
访客 于 2008-4-3 23:28:5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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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伸张正义,是不是你不收红包得罪了医院的x些人,没有随大流,于是就诬陷你,陷害你,一个社会需要和谐,正义/公正/公平是社会和谐的最最基础也是一个根本目标,坚决惩治腐败,还人以公道,就是按照当前的法律(劳动和就业等),医院这个决定也是违背的,一定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医院的处理是过激的,是不道德的,也是违背尊重人最基本权益的,包括知情权,劳动权,。。。等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支持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和谐,和努力创建和谐社会,让人们来分享和谐社会的温暖和成果,。。。 |
访客 于 2008-3-11 14:10:4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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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皇帝太猖狂.整你没商量! 如果河南省省委书记关注不顶用,是否有张关系网???查一查这张不正常的关系网!!! 希望党中央领导关注,就有希望啦!期望着——反腐利剑猛出鞘人民才能普天同庆贺国强!!!期望着-- 党中央能遏止住这股强势正在社会中形成的暗流!党的正面形象受到了严重威胁!澄清事实,还受害者一切社会和经济地位,取害人者"首级"不为过,以正党纪! 强烈呼吁:还禹军医生清白!还禹军医生一切社会和经济地位!!! |
访客 于 2008-3-7 14:05:3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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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解决。 |
访客 于 2008-2-21 23:38:1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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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的事情能够尽快得到解决,。。。 |
访客 于 2008-2-21 23:30: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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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伸张正义,是不是你不收红包得罪了医院的x些人,没有随大流,于是就诬陷你,陷害你,一个社会需要和谐,正义/公正/公平是社会和谐的最最基础也是一个根本目标,坚决惩治腐败,还人以公道,就是按照当前的法律(劳动和就业等),医院这个决定也是违背的,一定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医院的处理是过激的,是不道德的,也是违背尊重人最基本权益的,包括知情权,劳动权,。。。等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支持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和谐,和努力创建和谐社会,让人们来分享和谐社会的温暖和成果,。。。 |
李道煜 于 2008-2-4 21:39:10 发表 |
事情已经这么久了,不知禹医生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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