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9《中国房地产报》
因为分别质疑深市中小板与沪市主板10家上市公司财务涉嫌造假的“财务侦探”夏草,最近从后台走向了前台。不管夏草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笔者在佩服其过人勇气的同时,亦认为其所作所为值得赞赏与推广,特别是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逐渐步入规范化的过程中。
信息披露一直是国内证券市场的“老大难”,恶意造假、隐瞒不报或者延迟披露等事件频频发生,而作为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信息“窗口”的定期报告则更是如此。从中凸显出相关制度建设存在缺陷,监管上存在缺失。
曾经的银广夏案、东方电子(爱股,行情,资讯)案等诸多类似案件一再出现,有上市公司本身的利益驱动,也与某些中介机构丧失了职业操守、胜任能力差不无关系。但是,这些因道德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所造成的恶果,最终无一例外都由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来承担,明显造就了市场新的不公平。
践踏市场的游戏规则总有一天会露出“狐狸尾巴”,德勤、中天勤就为此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某些造假的上市公司亦因之遭到投资者的起诉索赔。然而,事后的补救措施固然必不可少,事前的防范则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市场才需要更多的“夏草”,需要更多的“财务侦探”。
市场每年的年度报告都会透露出一种“畸形”现象,即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趋于频繁。如2004年有75家上市公司炒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鱿鱼”,2005年扩大到104家。而来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报审计快报显示,去年共有145家上市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几乎占了深沪两市公司总数的1/10。其中,有中介机构之间相互恶性竞争的因素,亦有某些上市公司为了与中介机构“合谋”以及便于“购买”审计意见的原因。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其他公开信息中造假,本质上是愚弄投资者的表现,此股歪风只可刹不可长。然而,如果仅仅依靠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由于其本身处于“利益链”中的一环,出于自身方面的考虑,真正寄希望其尽职尽责,显然有点勉为其难,除非中介机构不惜冒着砸自己“饭碗”的风险。那么,借助于市场之外的力量,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与方法。
事实上,在此前相关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事件中,几乎没有中介机构举报或是监管部门发现后曝光的,倒是有一些像夏草一样的“民间人士”在“多管闲事”。如刘姝威通过分析公开财务报表,揭穿了蓝田股份的业绩造假神话。此举一方面阻止了其闹剧的继续上演,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投资者更大的损失。
笔者以为,中介机构作为某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帮凶”,必须对其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一旦发现其职业操守或能力水平存在问题,坚决“扫地出门”。而作为监管部门来讲,亦应加强监管,并让违规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与此同时,笔者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夏草”加入到上市公司财务打假的大军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