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与熊掌,何者优先?
——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法治正义、民主人权四者的顺序选择
范海辛
(说明:第三项原是“法治公平”,被我改为“法治正义”。我认为公平的概念不如正义来得宽广,举凡民主、自由、公平,实际都可为正义所包含。)
恩泽网友想在网上搞个民意调查,于是列出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法治正义与民主人权四项诉求,请求被调查者做一个何者优先的选择。此四者对于我们而言,犹如鱼与熊掌,皆我所欲,但四者不可兼得,必须有个先后顺序,而不同顺序又会带来不同结果,凸显出选择者各相迥异的价值观与方法论。
恩泽君的初衷只是为了厘清网上一向存在的左右之争,想从中找出能弥合左右纷争的要素。在恩泽君眼中,大部分在网上争论不休的左右派,实际出发点都是好的。他认为纷争的产生,除了利益的分歧外,大部分可能是存在误解与偏见,还有一些可能是由于技术、逻辑上的原因,导致鸡同鸭讲、混战一场的结局。本人认为恩泽君的这一努力很有意义,故不揣浅陋,炮制此对话体陋文,助恩泽君一臂之力,同时希望各位网友能踊跃拍砖、各抒己见,以增进共识。
(一)
甲:首先要说明,这四者都具有因果二重性。每一选项,既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结果。譬如,稳定对于经济而言就是如此——无稳定经济无法发展,经济发展又会促进稳定。因此,我的顺序如下——
1) 社会稳定,2)经济发展,3)法治正义,4)民主人权。
理由如下:社会稳定必然是第一选项,因为没有这个必要条件,你无论什么都搞不成。第二个选项当然是经济,经济是基础嘛。穷得吃不饱、穿不暖,人民肯定无暇顾及法治正义与民主人权。这一点,是未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年轻人所无法理解的。
在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之前,奢谈法治正义和民主人权,那是不切实际的道德理想主义,是正义乌托邦。
乙: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我们平时都抨击当局稳定压倒一切、以经济为中心的错误做法,想不到一旦要你来面对当局的选择时,你竟然与当局如出一辙、毫无二致。
甲:我平时对当局的批评与我的上述选择并不矛盾,这是大方向一致前提下的分歧。我认为,在初步解决了稳定与经济发展后,应该顾及后面两个选项,使前两个选项带来的副作用降至最低。
我认为稳定是其后三者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无知必不可,有之未必成。你能证明哪个社会是在兵荒马乱、社会动荡中实现经济发展、法治正义与民主人权的吗?当然,有了稳定不等于后三者就自然会实现,甚至为了稳定就可以损害后三者。稳定只是手段,实现后三者才是目的。
乙:先纠正你的一个逻辑错误。这四者的排列顺序是在发生矛盾时的选择——当正义或人权或经济与稳定有矛盾时,谁应该优先,或说是谁压倒谁。没有矛盾的时候,这四者都是好东西。你说“为了稳定就可以损害后三者”,实际是稳定与后三者发生了矛盾。对于执政当局而言,四者都是目的,或说四者都是手段。在他们眼里,稳定压倒一切,并不是手段压倒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压倒其他手段、或说是一种目的压倒其他目的。
我们这里,总是认为稳定来之不易,仿佛一不小心,国家就会分崩离析、陷入分裂动荡战火连天民不聊生的可怕境地,这是专制主义编造的神话、妄图以此来吓唬人民以服从专制的。
你看欧美发达国家,除了两次世界大战,好像从来不用担心国家社会会跌入不稳定的危机中,那里稳定就像空气一样,不需要什么额外成本。为何?就是因为那里始终是正义优先,而且正义已制度化,法治就是制度的表现之一。因此,正义才是必要条件,而且同时又是充分条件。相反,一个没有正义、但却稳定的社会,一定是非常可怕的社会。
即使我们不谈正义,单从功利、效率的立场来看,缺乏正义也会导致成本高、效率低的后果。譬如,为了稳定和谐、为了不影响旅游与经济,就不许披露萨斯(非典)真相,结果导致疾病大范围传播;或者为了过度的稳定与和谐,搞不必要的镇压与“治理”,这势必要加大财政投入,结果是加大税收,引发新的危机。没有正义的稳定,必然是高成本、低效率的稳定,国家与社会始终无法摆脱岌岌可危的状况。
甲:同意你的批评——选择只是在四者发生矛盾时的选择,也赞同你正义优先的立场。但你可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逻辑前提——稳定与其余三者并非始终、全面矛盾、对抗的。可以说,在大部分情况下,稳定与其余三者是一致的、相互促进的。所以我们大部分民间异议人士,与当局的矛盾是在大方向一致前提下的矛盾。这一点,无论是左愤右愤,心里必须清楚。因此,我们不宜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当局,不能把当局设想为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在这里,非理性的意图伦理必须去除,偏激情绪应该克服,唯此,理性的讨论才能进行。
乙:正确的选择能使四项诉求之间的矛盾降至最低、四者之间的相互促进达致最大,错误的选择则相反。我认为,把正义列为首选就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在战争或者发生大规模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稳定当然应该排在首选位置,因为面对战争以及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社会稳定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权与人民利益。生存与发展的诉求中,生存权是最基本、最优先的。但是,在和平时期,在人民的生存权没有受到明显威胁的情况下,应该以正义为社会的第一选项。否则就是一个不正常的社会,或是社会作出了错误选择,使四项诉求相互之间经常处于矛盾对抗中。
中国统治者的毛病在于以生存权来压制发展权,总是强调人民的生存权处于威胁之中。对此外人不免要疑问——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建国快60年了,怎么还一直处于紧急状态中?
甲:这个问题问得好!
乙:我们现在的“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来源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任务。其哲学根基则是问题多多的“唯物主义”。物质主义自有其合理性,唯物质主义就有问题了,这至少是一种片面极端的思想方法。从这种片面极端的哲学思维出发,人民利益就被简单化为物质利益,而相随物质利益得到满足而产生的精神利益就被严重忽视,甚至认为人民的精神利益是不正当的利益,是被境外反共反华势力煽动起来的错误诉求。为此,稳定压倒一切的错误观念被更加强化,简直就成了一种神学禁忌。
我这里暂且不谈经济发展有两种不同的目的,只举欧美历史上稳定与正义发生矛盾时,当时欧美统治者的选择。
马克思那个时代,欧美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是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观念,资本在那里享有最大的自由,可以凭借在市场上的优势任意剥削工人。由此导致阶级矛盾的尖锐且按下不表,当时社会上最奇怪的现象莫过于过剩型的经济危机了。这种每隔几年、十几年就要来一次的危机使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后,然后才可能开始新一轮的经济周期。
我记得小学里读过这样一篇课文,一个欧洲国家的男孩对父亲说,“爸爸,天这么冷,家里为何不生炉子?”父亲回答说“家里穷,没钱买媒”。孩子又问没钱的原因,父亲说“因为爸爸失业了”。孩子再追问父亲失业的原因,父亲说“因为煤太多,卖不出去”。
瞧,这是一幅多么奇怪、有违天理的景象——因为煤多,所以穷人买不起煤!
但是这么一种情况,在二战后,却渐渐消失了,特别是在上世纪60-70年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好像进入了黄金时期,社会实现了普遍富裕,即使普罗大众,其生活水平也令改革开放之初跑出国门看世界的中国官僚阶层自叹弗如。深入探究下去,我们发现,过剩型危机的消失与工人的富裕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工人富裕导致内需扩大,过剩危机于是消除。当然,过剩危机的消除还与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有关,但正义原则得到贯彻——不许资本家自由剥削,无疑是最主要的因素。
甲:我帮你概括一下,当时欧美的统治者在处理劳资矛盾时,并无稳定压倒一切、GDP指标的政绩要求等压力,也不清楚工人工资的增加就一定能消除过剩型危机,但由于整个社会以正义为宗旨,因此正义优先带来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这些意想不到的副产品。
乙:你的概括很好,符合我的本意,特别是你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作为正义副产品而非结果的提法,颇有启发意义。
刻意追求的结果是正产品,事先未曾想到的结果是副产品。我们现在刻意追求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虽然能够得到,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副产品,诸如贫富分化、环境污染和官民对立(摊贩对城管、访民对截访、股民对监管、商人对调控等)。特别是官民对立,又反过来加大了稳定的难度、提升了稳定的成本,使财政的相当一块不是用来增加民众福利,而是用来压制民众诉求,这样便不得不增加税收,而税收的增加势必抑制经济,由此陷入了恶性循环。而正义优先却与之相反,她起码能实现较低的统治成本。
正义原则无疑具有一定的先验性,是一种先验理性。正义会带来什么正副产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正义乃人心所向。既然我们是主权在民的共和国,政治就应该体现民意,使民众心目中的正义为统治者行政的宗旨。
正义先于经验,但不是脱离经验的。正义在先发国家带来的经验,证明正义的效果具有必然性与普遍性。
甲:正义是否属于先验理性因而具有必然性与普遍性,对此我表示怀疑。正义作为一种理性,应该归于经验理性,与建构理性对立。因为她不是按逻辑被构建出来的,而是千百万人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演进形成的,因此她不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受具体条件制约的。在一种条件下的正义,换了环境就会变为非正义。
不要忘记我们是从一个计划体制转型过来的社会。在1980年代,人们理解的正义就是公平,特别是结果的公平,其实质就是平均主义。如果正义优先,当时就无法改革,无法破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合理局面。当时胡赵的改革,如果不突破这种陈腐的正义,就没有今天的富裕繁荣与社会进步。
我再举一个例子来反驳你。
古巴的卡斯特罗由于生病,将权力移交给了其弟。劳尔 卡斯特罗一上台,马上采取了许多仁政措施,譬如允许人民购买家用电器、使用手机、住高级宾馆等。古巴官员私下里说,统治集团在中国经验的鼓舞下,人人都希望把经济发展置于首位,惟有菲德尔反对。菲德尔 卡斯特罗不是不知道中国道路,但是他认为,走中国道路,必然会资本主义复辟。
古巴现在的情况犹如80年代初的中国。哪怕你把现在中国所有的弊病都告诉古巴人民,人民如果一人一票进行选举,肯定会抛弃菲德尔的正义优先而选择中国道路。这就像薄伽丘《十日谈》中的一个故事。一个一心要把儿子培养成神父的父亲不许儿子接近女色(因为神父不许结婚),常把女色说成是妖魔来吓唬儿子。一日老父带儿子下山,儿子见到了许多年轻女子,问父亲,那是什么,父亲指着那些女人对儿子说,这些就是妖魔,但是儿子却说,我就要这些妖魔。
菲德尔 卡斯特罗即使把中国当下所有的弊病都搜集起来恐嚇古巴人民,都无法阻止人民走上经济发展优先的中国道路。这种情况在一战后的德国也曾发生过,当时德国积贫积弱,人心思富。希特勒的纳粹主义显然是不正义的,但是人民似乎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纳粹。
乙:照你这么说,人性首先是动物性?
甲:不错,这正是唯物主义的合理之处。人性中,动物性是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人不是人,而是鬼神;只停留在基础上,没有更高追求,人也不成其为人。人首先要吃饱穿暖,然后才能有更高的需求,诸如亲情友爱、受到尊重、身心意志的全面自由发展等。
因此,正义的底线是免于匮乏和恐惧的自由。在啼饥号寒的状况下,吃饱穿暖就是正义,而稳定能带来经济发展,哪怕这种稳定会导致自由民主的缺失,也是一种正义。
乙:原来你的正义是相对的、分层次的。当低层次的正义与高层次的正义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满足低层次的正义,诸如吃饱穿暖,或说是生存权,是否这样?
甲:是这样。理性主义与理想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不仅有原则,还要注意原则的可行性。理想主义往往不顾及可行性。说到可行性,就不能不讲事物发展的阶段性。正义理想的实现、应然状态的确立,一定有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
经济学是一门现实的学问,之所以说其现实,是因为这门学科非常注重约束条件,非常讲究事物的可行性。可行性与约束条件,就是现实性,或称合理性,她所对立的,是理想性与浪漫性。
正义的充分实现,只能是小步走、不停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条件的限制。我们任何现实的选择,实际往往是有限的、受限的,很难有充分的、自由的、无限的选择。
譬如70年代末中国人民的选择,当时只有在毛泽东路线与邓小平路线中二择一的选择,为何不能将国民党作为一种选择呢?或许国民党在经济发展与法治正义上比邓小平有更多的成功经验与方法,但是当时的约束条件允许吗?
在80-90年代突破计划体制大锅饭时,也有类似的情况。一种选择是把计划体制作为正义原则来坚持,只能完善,不能推翻;一种是有些残酷的、让工人下岗来承担转型主要成本的;另一种是更激进的、一步到位的全盘私有化。90年代的选择无疑比70年代末的选择具有了更多选项——这正是经济发展带来的——可能不止上述三项。当时由于经验主义与实用主义思潮占了上风,正义基本不在选择者的视野内,因此选择了阻力相对较小的牺牲工人利益的方法。这个选择显然是正义性不足、副作用较大的。而在当时的约束条件下,板子也不能打在经济体制改革者的身上,应该打在阻挠政治体制改革的保守派的身上。因为工人没有政治权利,在与官僚、特权集团发生利益冲突时,只能成为利益既失阶级。当然,正是由于工人阶级被迫承担转型成本,换来了中国实力的增强。但由于统治者的路径依赖,这种牺牲正义的选择被认为实用有效而得到强化,甚至被认为是值得骄傲的中国特色,从而为危机埋下了伏笔。
乙:将78年的选择与90年代的选择比较,似乎前者选择的正义度高、效果好,而90年代使工人大规模下岗的选择,正义度相对低、副作用相对大,是否这样?
甲:是这样。我觉得你提出正义度这个概念很好,这是对正义的量化分析,体现了我们对正义概念认识的深化与细化。
乙:选择就是一种自由,也是一项历史责任。如果我们抛弃了对正义的一种绝对的、形而上学的、不可分割的僵化认识,把正义视作一个处于变化运动中的范畴,那么我们每一次的选择就有了正义度高低的区别。
正义度的高低,带来了一种道德的、法律的责任,也可称道义责任。在经济水平低的时候,我们的道义责任也低,因为自由度低、约束条件严苛。经济发展带来了机会的增加、自由选择范围的扩大,我们的道义责任也相应上升。
如果由于我们这一代人的错误选择使中国跌入拉美化的寡头-暴民的振荡循环的泥沼中,那么不仅统治者罪责难逃,我们这些民间人士、江湖义士,也同样应负道义责任。我们的后代会对我们的良心问责——你们尽力了吗?你们是否由于私心、怯懦而放弃了抗争?
甲:确实如此——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责任会带来理性。你看那些愤青,他们不讲理性,所以也不负责任,只知情绪的宣泄。
(二)
甲:在今天的情况下,我们要尽到公民的责任,就有义务进行审慎的选择。为此,我对恩泽网友提出的四项诉求作如下顺序的选择——
1) 社会稳定,2)法治正义,3)民主人权,4)经济发展。
乙:这岂不与你开头的选择有矛盾了吗?
甲:不矛盾。那是针对转型的初始阶段,现在的选择是针对当下、即对转型处于中期(攻坚)阶段的中国。
乙:这两个阶段又有何区别?
甲:首先,选择的性质不同。初期阶段是生与死的选择,中期则是效率的选择;其次,初期的选择相对简单,现在的选择相对复杂。具体说来,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
1) 社会稳定,2)法治正义,3)民主人权,4)经济发展;
1) 社会稳定,2)民主人权,3)法治正义,4)经济发展;
1) 社会稳定,2)法治正义,3)经济发展,4)民主人权。
这几种选择实际大同小异,关乎效率。不同选择会有不同效率,不同效率带来不同结果。
乙:什么不同结果?
甲:高效率带来的是欧美化,低效率带来的是拉美化。
乙:某些情况下,效率的高低对于执政者来说也关乎生死。
你在中期的选择把法治正义移到了第二位,把经济发展朝后推,能解释一下这样做的理由吗?
甲:正义、民主人权,这些都是抽象的原则,它们具有两个不同的二重性,首先是开头所说的因果二重性,其次是价值与手段的二重性。因为正义、民主、自由这些概念,既是一种价值,同时又是一种手段。
乙:何为价值?
甲:价值可以说是一种目标,她是一种你值得为之奋斗、甚至牺牲的东西。价值有两种作用。首先是目标的作用,譬如,实现了民主,你可以享受到民主给你带来的物质与精神方面的种种好处;其次是指引作用,譬如在你为民主奋斗的过程中,目标对你方法的规制与影响。有人认为,实现民主一定要暴力流血,否则就是与虎谋皮、纸上谈兵。这样一来,就必须有军队一样的组织,最终当你取得胜利时,手段必然同化目标,民主反而更加遥不可及。
因此,价值如果不能指引手段,也就不成其为价值,只会堕落为骗人的幌子。真正以民
主为价值者,必然会坚守一些底线,知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手段的卑鄙说明目标价值的卑鄙。
乙:那么什么是民主自由这些概念的价值手段二重性呢?
甲:在这四个选项中,稳定与经济只能是手段,不是目的,不具价值意义。但正义与民主人权就不同,它们既是价值(目的),也是手段(方法)。
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民主作为一种手段,用在公共问题的决策上,能提高决策的正确性;用在基层政权建设上,能防治贪腐、促进基层社会的稳定,等等。
在转型初期,一穷二白,整个中华民族面临文革后的满目疮痍、百废待兴,这时的选择是生死抉择——或者是继续搞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大家一起玩完,或者是改弦更张,死里求生。此时应将稳定与经济置于首位,解决民众普遍的温饱需求。及至转型进行了30年,经济有了一定积累,就应该及时把正义与民主人权前移,发挥其价值与手段二重性的积极作用。
乙:请将正义与民主人权前移的原因再详细解释一下。
甲:由于改革未能在政治与经济领域同时推进,因此导致改革在90年代正义严重缺失,而此时的国情与改革初起阶段比较,已有很大不同。
乙:我认为最大的不同是市场体制的确立。
甲:的确如此。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相匹配,否则就要发生重大危机。
在市场体制建立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上层建筑是一党专政。这种战争状态的管理模式自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在计划体制被市场体制取代后,上层建筑也必须相应改变,否则必然会因为政治制度对市场体制的干扰、破坏,产生重大危机。
这种干扰和破坏主要来源于不受制约的政治权力。权力的行使者必然会利用市场体制为自己或小集团牟取利益,从而使市场体制低效、失效及至最终瓦解。
乙:这个原因你不说人家也会明白。可是为何在计划时期,权力却不会去破坏计划经济呢?
甲:这个原因解释起来比较复杂,只能长话短说。
计划体制的建立与革命有关。这个革命是为了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而发动的。计划体制取代革命前的市场体制,这是革命的任务,或说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与之相辅相成的还有一套革命的意识形态。这套意识形态认为,无产阶级革命者掌握政权是为了消灭私有制、埋葬资本主义的,因此个人致富、聚敛家财被认为是对革命的背叛。这不仅是经济问题、个人私生活问题,而首先是政治问题、敌我问题。那个时期不是没有以公谋私的腐败,但由于意识形态的约束,由于政治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做法,使掌权者不想、也不敢利用公权谋私财,这是主因。
要说到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破坏,不是没有,而是比现在更严重。那时的经济体制,名为计划,实为长官意志。另外,计划的不科学、随意性、胡乱性造成的低效与损失,远甚于贪腐。大跃进、文革,就是长官意志带来的最大祸害。
1978年开始的改革,意识形态也相应发生了变化——从神圣化的意识形态向世俗化转变。应该承认,这一转变是历史的进步。于是,个人谋求吃得好、穿得好被改革后的意识形态视为正当,不再被认为是需要整肃的资产阶级诉求,个人谋求发财致富也具有了合法性。
在这个争先致富的过程中,手中握有公权的人如果也与平民百姓一样在市场上竞争,结果会如何?结果当然是造成了中国当前的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集团——利益既得集团与利益既失集团。这两个集团的形成,主要不是由于天赋、勤勉的差异,而是由于权力垄断,由于正义的缺失。
乙:也可说是成功者集团与失败者集团。
甲:市场竞争一定要有规则,这个规则必须公正。正义为何要优先?就是因为规则必须公正,作为裁判的政府必须公正。为何稳定还要优先于公正呢?就是为市场的竞争提供一个能够竞争的环境。没有稳定,无法竞争;有了稳定,还要公平竞争。
乙: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解释何者优先比较有说服力。
(三)
乙:不过,我还是不赞成你的排序。我认为法治正义应该排在稳定之前,成为首选。一个国家、社会,要摆脱分裂崩溃的危机,应该将公认的正义置于首位,这样才会有凝聚力。法治则是正义的条理化、制度化。法治应该成为社会的底线,任何事务与与法律发生矛盾,应该服从法律。同理,稳定提供的应该是一个竞争场所。而不是掠夺场所,没有法律作为底线,你怎么能保证目前正在博弈的利益既得集团不会把这场博弈变为掠夺?
甲:你提出的问题很有意义,我也有过考虑。为何要把稳定置于法治正义之前呢?这里有个难言之隐。
乙:什么难言之隐?快说来听听。这里是理论探讨,言者无罪。
甲:一部好的法律,既是一个成功社会成功的原因,也是其成功的结果。美国是先有宪法,后有国家,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就体现了一部好法律与成功社会互动的历史。
我们没有美国那样的幸运。况且我们现在正处于转型阶段,离成功还有不小距离。如果在此时将法治正义置为首位,那就很有可能危及稳定。
乙:怎么会呢?
甲:因为我们的法律是有重大缺陷的,是有待完善的。譬如我们现在的宪法,在这部宪法的序言部分,有许多条款是计划经济年代制定的,很明显已不适合当今社会的情况。对这些过时的条款的改革尚需时日。如果目前以法治为底线、任何矛盾、争论要“一决于法”,那么保守派就可以依法阻止改革,甚至对改革进行反攻倒算。为此,他们发动政变都有可能。所以,我认为目前将法治正义置于首位的条件还不成熟。
什么是法治?法治有几种含义?法治与法制又有何区别?不知这些问题你能否回答?
乙:这些问题没有研究,无法回答。
甲:法治在中文里有两重含义,第一重含义是“以法律来统治、治理”,英文表达是rule by law,第二重含义是“法律的统治”,英文表达是 rule of law。
乙:此二者有何不同?
甲:“法律的统治”是法治的最高境界,其意义是,统治者本身也要被法律统治,只有法律才是最高统治者。这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宪政”,或是如小布什所言——把统治者关进笼子的统治。
而“以法律来治理”,则是第三世界国家普遍存在的统治形态。我们中国人常说的“依法治国”就是这种状态。在这种统治模式下,统治者本身不受法律统治,法律是装在手电筒里的,用来对别人、不对自己的。因此有了政法委领导法官这样的事。
乙:插一下,你这个解释挺不错。过去一些网友为“以德治国”双方争论得不可开交。我也曾认为,依法治国是好的,以德治国是倒退,现在明白了。依法治国实际还是一种法律工具主义。既然法律只是工具,那么道德也是工具了。好,请继续。
甲:法制则与“以法治理”比较接近,说的是法律体制、法律制度,英文表达是law system。这种法制,早在2000多年前的秦始皇时期中国就有了。我们那些颟顸的统治者好以“民主法制”来说事,实际大错特错。民主与法制不是两个分开的系统、范畴,而是一个实体。民主不能离开法律,法制如果不包含民主,也不能称为法律,充其量只能称为“律法”。
为何现在还不能以法治正义为底线呢?首先是因为整个社会对正义尚未取得基本共识(这正是转型社会的基本特征),左右派心目中正义概念根本不一样,利益既得集团与利益既失集团对正义的看法也大相径庭。如果正义优先,应该是谁的正义优先?历史上,哪一次战争不是以正义为旗帜进行的?
其次是法治本身问题严重,无法作为社会底线。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维护社会稳定仍然是国家社会的第一要务。
乙:我发现你的逻辑是这样的——理想状态无法一步到达,必须循序渐进,哪怕在渐进的过程中正义受到抑制、邪恶得以横行。问题是,你搁置正义,循阻力最小之路径前行,又如何能保证不偏离正义的方向而跌入拉美化的泥沼呢?
甲:这里有一个价值观与方法论平衡的问题。你、我的价值观基本一致,分歧在于实现价值观的路径。当然,我们不得不看到,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势力是以一种邪恶的价值观为方向的,他们的方法与我的方法可以说大同小异。这就使我左右受敌——在我的右边,一种错误、邪恶的价值观在攻击我,这种价值观反对自由民主平等这些普世价值,主张国家主义、集体主义、民族主义,主张官贵民贱,主张蜜蜂、蚂蚁社会那样的差序和谐。这种价值观类似于古希腊的斯巴达主义。
另一种从左面对我进行攻击,主要是象你这样的自由民主人士。我们之间的分歧,是价值观一致前提下在方法论上的分歧。你们主张一种激进的变革,主张中国一下子实现台湾那样的民主水平。你们这一派有些类似古希腊的雅典派。
乙:同意你的分类。问题是你如何达到价值观与方法论之间的平衡呢?
甲:循序渐进。30年前,我的选择是1)社会稳定,2)经济发展。30年后的今天,我的选择是1)社会稳定,2)法治正义。30年后,我的选择顺序是1)法治正义,2)民主人权。
乙:你的这一回答使我不得要领,无法放心。我怎么知道你不会固化现在的选择呢?也许正是你的这一实用主义的选择把我们引向拉美化的泥沼。你使用的是一种经验主义的论证方法,好像你从30年前的顺序转变为现在的顺序,就一定会在30年后一样进行顺序的转变。经验提供的例证只有或然性,没有必然性。你说的循序渐进也可能变为循序不进。
甲:你是在寻找一种必然的理由,或说是充足理由,这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探究精神,值得肯定。我试着回答你的疑问——理性是如何伴随着利益而逐渐成长的,理性成长的历史会展现一种必然性。
人是利益的动物,你不会反对这一判断吧?但人的利益是靠人的理性的成熟而逐步实现、增长的。在上古时期,人们为了利益相互博弈,胜利一方往往把失败者当作食物吃掉。后来生产力发展了,有了剩余食物,博弈的失败者不再被当作食物吃掉,而是被作为牲畜养了起来,以供役使。这样一种状态当然是不道德、非正义的,但较之前被吃掉,无疑是历史的进步。其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博弈失败者的状况又有了进步,可以不再作为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而是作为有了一定自由的农奴、佃农。失败者人身自由度的提高反过来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当工业革命发生后,博弈的失败者人身有了更大的自由——既不依附于权贵,也不依附于土地,但必须依附于资本。这种摆脱人身依附的制度造就了更高的生产力,使博弈成功与失败的双方,利益都有了空前的增长。
我们看到,在这个历史演变的过程中,正义是逐步随着利益的增长而发展的,正义与经济呈现一种正相关的互动演进。社会博弈不是我们想当然地只有零和与双输,占据主流的应该是双赢——否则社会就不会进步了。
中国现在的转型是由人身依附(权力依附)、资本依附共存向单一的资本依附转化。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发展无疑是基本力量。经济发展使博弈失败者的绝对利益增加了——收入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才能使其理性得以建立并成长。没有经济的改善,吃了上顿没下顿,博弈的失败者就不会相信自己的力量,他一定会牺牲自己的政治权力去换取温饱有保障的生活——被一个强人或集团罩着。只有当这个失败者个人的温饱水平提高,他的受到尊重的精神需求才会苏醒萌发,才会有更进一步的要求——自由民主平等的政治权利。
乙:从事务内部的逻辑来展示必然性,这样的解释说服力强于经验实例的论证。你在解释中说到博弈的主流是双赢,请问,这是一种甚么机制?
甲:人类几千年来的博弈机制无非是三种——暴力抢夺,欺骗与市场交换。暴力与欺骗是非理性的、不可持续的,因为其结果不是零和就是双输,只有理性博弈——市场交换,才能双赢,只有双赢,才可持续。市场交换是平等互利,缺少这两项中的任何一项,交换都不可持续。市场交换体制虽然古已有之,但是只有资本主义使其据有了合法性——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在此过程中,交易双方的理性并不是一下子就成熟的,各方从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出发,不断从对方的反馈中修正自己的预期。于是一种试错、协商、妥协的理性得以成长。在理性成长的过程中,公平、公正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演进形成的。譬如某一方仰仗其市场优势(资本的市场稀缺性)而过多获利,市场就会迫其支付成本——经济危机导致利润减少。资本为要可持续获利,就必须放弃市场优势,实现等价交换。
甚么是理性?理性就是合理性。理性的英文单词是rationality,译成中文就是理性、合理性。按马科斯 韦伯的观点,资本主义的本质不是资本,而是理性与合理性(详见《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
乙:那么如何实现你所说的价值与手段之间的平衡呢?
甲:所谓平衡就是看是否对经济发展有促进。搁置正义、搁置争议,如果影响了经济发展,那就正义优先、价值优先;如果正义优先阻碍了经济发展,那就效率优先、手段优先。
乙:说来说去你的这套理论还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
甲:我们不能有逆反心理,不能因为某个理论属于某种主义就必须反对。我一向认为,真理都是互补的。只要是真理,哪怕两种学说尖锐对立,必然会有部分理论互相印证、互相说明的现象发生。譬如波普尔哲学,波普尔先生以批判马克思主义闻名,他确实颠覆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些论断、批判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些错误倾向,但是他的基本学说实际与马克思主义并不矛盾,而是互相补充、互相印证的。韦伯的学说与马克思主义也是如此。对于马克思主义与邓小平的学说,关键看是否有效用、是否说得通。
乙:当然,我也不是反对你的观点。你的解释符合你一贯提倡的理性主义,基本能达到逻辑自洽,我也表示赞同。
但我发现,你在这里是以功效、作用来对普世价值进行解构的,缺少一种先验正义的情怀。我不知道你这种方法是否能给我们带来必然性?我担心你的这种分析套路会将我们引向实用主义的泥潭。
(四)
甲:说到实用主义,我有必要辩解一下。理性主义与她左边的理想主义和右边的实用主义的确有几分相似之处。与理想主义的相似在于,理性主义也有自己心中的理想,但与理想主义不同在于,她更看重理想实现的可行性,而理想主义看重的是理想价值的正义性、应然性与由此带来的美学上的浪漫性,基本不考虑其可行性。
与实用主义相似之处在于,理性主义强调理想的有效性;不同之处在于,理性主义不仅强调眼前的效用,还注重今后的效用。而实用主义由于没有价值与理想的指引,往往只重眼前利益,缺乏长远打算。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矛盾时,总是牺牲长远利益以换取眼前利益。
理性主义之所以易被误认为实用主义还因为,理性的核心是利益,因此可称是利益最大化哲学。利益最大化的关键是可持续,而实用主义则不讲可持续。
从理性主义的利益最大化立场出发,我认为价值与理想的意义在于能引导我们在复杂情况下、在理性无能为力的条件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乙:我觉得你过于强调工具理性,而忽视价值理性的作用。价值理性的确具有先验性,先验性的作用是能在理性无能的情况下,凭借道德直觉为我们提供方案。
甲:理性主义讲究逻辑与实证,要求方案的确定性与可靠性。直觉提供的方案能有确定性与可靠性吗?在条件不明了、过程不可控、后果不可测的情况下凭良好的意图与直觉行事,那是冒险、赌博,你以为13亿人民是供你试验的小白鼠吗?
乙:难道我们现在模石头过河不是试验?这个模石头过河也有可能将我们引向无底深渊,更可悲的是,河上有桥他不走,偏要下河模石头。
甲:你说河上有桥,桥在哪里?
乙:韩国与台湾就是中国大陆的桥。
甲:韩、台虽与中国大陆文化类似,但发展阶段不同,转型起始状况不同。韩台两地一直是市场体制,而我们这里曾经有过30年的计划体制,那里基本没有神圣化的意识形态,而我们这里去神圣化才刚开始,世俗化并不彻底;其次是发展阶段不同,那里的公民社会发育充分,我们这里才刚刚起步。
韩台是我们的方向,但现在盲目照搬反而有可能欲速不达。
我认为我们现在的探索创新与计划时期拿几亿人民作小白鼠的试验完全不同。
乙:不同在何处?
甲:计划经济完全是人造经济,不是天然形成的,那是一种战略方向上的试验。现在的模石头探索则是战略方向已经确定条件下的战术探索。
乙:什么战略方向?
甲:就是1)法治正义,2)民主人权。或说是现代化,这个现代化又可分为三个层次——
经济现代化,包含市场化、私有化、自由化、工业化、城市化等;
政治现代化,包含法治化、民主化、联邦化等;
思想现代化,包含理性化、世俗化、多元化等。
我们的探索创新,不是中体西用的探索创新,而是西体中用的探索创新,不是拒斥普世价值的探索创新,而是将普世价值在中国大陆如何生根开花结果的探索创新。在这个过程中,韩台经验值得借鉴,特别是两地都有长达几十年的威权主义统治,尤其值得我们借鉴。
乙:韩台的威权政治之所以最后能走向民主,与美国的压力密不可分。中国大陆不存在美国因素,如何能使威权统治不导向拉美化而导向民主化呢?
甲:这正是我们要探索的。千百万网民在网上的争论正是这一探索的组成部分。
全文完
20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