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不容易”成了行贿院长的免刑牌


    2005年,阜阳中院发生了震惊全国的腐败窝案,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行贿者何涛等人却毫发无损,仍戴着他花钱买来的“乌纱帽”。

    何涛,现任界首市法院院长,他是一名标标准准的行贿者,他曾连续向阜阳中院刘家义、张自民两任院长行贿15次。然而,在司法腐败窝案判决半月后的2007年2月,何涛在界首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中,再次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记者了解到,在贪官刘家义、张自民案件中,行贿多次并得以连任法院院长的并不止何涛一人。

    阜阳市纪委官员证实,除了少数年龄大的退居二线,或者有严重问题被撤职查处外,有问题的干部大多数都还在原来位子上。“如果大换血,将导致一些部门瘫痪,要正确把握度,毕竟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要给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这位负责人说。

    法律,是维护一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法官,是保障公民正当权益的最后支柱。一个肩扛使用“人民币”买来的带着“天平”肩章的“法官”,坐在庄严的法庭之上,带领着法官队伍,我们怎么能相信他会主持公平、正义?他领导的“法院”怎么会依法办案?如果我们国家还留着这样的干部队伍,那是对党和人民极大的嘲讽!像阜阳法院系统出现的、有问题的官员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阜阳市纪委“痛惜”的,是“培养不容易”,他们根本没有考虑人民群众身受腐败之苦,这些行贿的干部和“法官”已经不会、也根本不懂得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只知道不能让“领导不高兴”,不能让法院“瘫痪”等借口!而把人民对党、对国家、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都置于脑后。试想,维护这个已经彻底腐败、腐烂的干部队伍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相比,哪个更重要?

    可笑的是,那个以为把“大局”观搬出来,就可以冠冕堂皇地搪塞公众的纪委领导,满以为这是抖开了漂亮的孔雀尾羽,顺带还能拍阜阳市委领导一记“马屁”,却没有想到这下其实是露出了不能见人的“丑陋之处”,暴露了不可见人的“天机”。

    “法官”何涛虽然连任了院长,自有相关部门依法追究,但阜阳市这个纪委这个领导太缺乏法律意识、缺乏党性原则了,严重的说,他是对党和人民极端的不负责任,甚至有渎职之嫌,相信上级机关会有一个合理的说法,这种水平的干部下场绝不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