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逻辑范畴体系归纳表


一.

1.客观存在

即客观实在,与感觉密切相关,不依感觉存在,感觉能够反映客观存在。

2.非客观存在

是客观存在以外,其他全部规定性的概括。

3.运动

客观存在和非客观存在的基本属性。

4.静止

客观存在的固有属性,是对客观事物稳定性的反映。

5.内容

客观存在和运动的统一,物质的运动或运动的物质。

6.形式

内容诸要素的直接存在方式,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方式.

7.空间

运动的客观存在的广延性范畴,直接存在基本形式之一.

8.时间

客观存在的持续性和运动发展的阶段性顺序性的范畴.

9.连续性

客观存在、空时的存在形式,统一性整体性,同一量变

10.间断性

差异性、可分性、过程的阶段性,事物发展的中断、并向新质的飞跃

11.无限性

客观存在、运动、时空的存在形式,无条件、无所无时

12.有限性

同上,有条件、有边有际,有始有终,可以穷尽性质。

13.质

客观存在的直接存在形式,自身区别其他的规定性。

14.量

是质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的具体存在形式。规模程度速度

15.度

质和量二者保持联系或统一的限度,质和量的统一。

16.量变

事物的质在量的方面的变化。

17.质变

事物的质本身发生全部或部分的变化。

二.

18.同一

自身、类的同一,对立面的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同一型。

19.差别

个体、类的差异,对立面的差别和斗争性。

20.矛盾

整体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转化和差别性、斗争性的统一

21.根据

引起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内部矛盾。

22.条件

影响事物运动和发展的事物的外部矛盾。

23.绝对的

无条件的、没有外在矛盾而独立自存的结构形式。

24.相对的

有条件的,有外在矛盾的,与其他相互联系存在的结构形式

25.原因

根据和条件的对立统一,存在形式和表现形式的内因外因。

26.结果

原因引起的事物的直接存在形式和外在表现形式的变化。

27.因果关系

原因和结果的对立统一,某一具体因果分明,另外则变化。

28.相互关系

结果到原因的转化,以及二者的对立统一。

29.整体

具有绝对的无条件的相互关系东西。

30.部分

具有相对的有条件的相互关系的东西。

31.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绝对的无条件的相互关系和相对的有条件的相互关系的对立统一,整体大于部分,整体又小于部分,有条件情况下:部分=整体。

32.层次

从纵深方向展开整体与部分之间互相隶属的无限层次系列。

33.结构

层次内部和不同层次之间的联系方式,表现链条/多向和立体

34.要素

整体的必要的组成部分。

35.系统

直接存在要素和内在结构要素对立统一的整体构成系统;系统包含要素,揭示要素之间的联系,还具有系统的功能等规定性。

三.

36.本质

客观事物内在的稳定的规定性。

37.规律

事物本质之间的联系。

38.现象

本质的外在表现形式。

39.真相

本质的典型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与本质一致的现象。

40.假象

本质的曲折的歪曲的表现形式。

41.必然性

内在本质和规律对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决定性或制约性。

42.偶然性

外在条件对于内质的外在表现形式的决定性、制约性。

43.可能性

合乎规律的必然性,是内在的东西。

44.现实性

变为实在事物的可能性,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