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也说企业赎买"自由身"


也说企业赎买"自由身"
作者:李多 提交日期:2004-2-21 7:25:00 | 分类: | 访问量:1




对于《21世纪经济报道》2001年5月28日第23版刊登的鲁宁先生的文章《赎买"自由身"》,笔者是深表赞同的。

但笔者认为鲁宁先生只谈到了国企赎买"自由身"的一个层面,即国企通过政府采用赎买的方式来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实际上,在国企内部同样存在一种赎买,即企业以买断职工工龄的办法来换取人事制度上的"自由身"。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这种赎买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
当前,国企改革的政策是"抓大放小","有进有退"。这也意味着在"大"的国企中,在需要"进"的国企中,在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或战略安全的国企中,并不存在鲁宁先生所讲的赎买的问题,国家对这类国企是绝对控制的。所以,鲁宁先生所讲层面上的赎买基本上是存在于国家放开的中小企业当中。而在用人制度层面上的赎买却是存在于各种类型的国企之中。

最近,笔者原来所在城市的许多国企都在进行买断工龄的工作,甚至包括电力、电信、保险等垄断行业。目的是改变企业的用人制度,改变国企职工的身份,从而顺利推进企业的各项改革。

中国国企旧有的用人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企业职工只能进不能出。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这种制度越来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劳动法》已经实施了几年,企业用工也已实现了劳动合同制,但国企职工的身份还不是仅凭一纸劳动合同就能改变的。企业要改革,要改变人员结构,但几十年的企业职工,一直是国企的主人,没有一点说法就使其离开企业是不现实的,即使有《劳动法》为依据,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大部分企业就采取了买断工龄的做法。

企业以买断职工的工龄来换取改革发展的空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又不失改革的艺术与主动"(鲁宁语)。企业的各项改革包括人事制度的改革,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的要求,就会被市场淘汰。

那么,在这种无奈的改革中,国家能够或者应该做些什么呢?

首先,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制度要尽快完善,只有完善了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制度,才会使整个国家的人事制度走向完善。

其次,既然企业买断职工工龄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与趋势,那么国家就应该在其中起到一种平衡的作用。如果国家对此种现象不闻不问,就会影响到社会的公平。如笔者原来所在城市的电力、电信、保险等垄断部门的职工能拿到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这种行业间的不公平太大了,这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
企业的发展需要有自由的空间,需要"自由身"。企业也在努力通过各种方式争取自己的"自由身"。但许多方式都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中的一种无奈的、无序的选择。企业需要自由,但企业需要的是制度下的自由。国家只有在各种制度上为企业创造这种自由,中国的市场经济才会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