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示范“良民证”后果很严重


       是否“良民”,验证“良民”与非良民,近来在广州很热门很严肃。一边是“广州市公安机关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近九成为非广州户籍人员”引出的户籍歧视话题;另一边就是即将开幕的第103届广交会正在上演的“良民证“风波。

42日,广交会组委会突然下达规定:凡是进入馆内的人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国外采购商除外“。对于已经准备好入场的参展商来说,变故突如其来。于是,尚未开幕的广交会,在“广州市公民刑事记录证明办理处”开始了预演:参展商在这里排起长龙,等待公安机关开出的无犯罪记录的“良民证“。那些无暂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则连排队的机会都没有,他们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面对参展商的不满和各界的质疑,广交会的回应是,“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和作用的“,“不是一个儿戏”的这个规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广交会的安全。

非常简单,安全就是需要“良民证“的唯一理由。有律师就此表示,“这项规定是违宪的”。何况,参展商已经签了合同、定了摊位,如果要审查,在签合同之前就该审核相关资格,不应该在广交会即将开始的时候突然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

一切为了安全,广交会方面不仅没有退让的意思,反而在48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再发《紧急通知》,境外公司驻华代表机构的代表也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境外采购商办理进馆证时,须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原来内外有别的规定改了,但没有“良民证“依然不能进场参展。规定还新增加了”与会客商不能携带自己雇请的翻译进馆“一条。

如此看来,安全问题真的很严重。组织者之所以采取严厉的措施,正是”鉴于第103届广交会治安及反恐形势严峻“的判断。既然如此,参与者似乎没有理由拒绝,也难以抗拒。

然而,当安全成为最大的理由的时候,广交会方面忽略了什么?

作为一个贸易交易平台,广交会真的可以放弃“公平交易“这个基本原则,首先进行良民与非良民的甄别吗?其次,作为一个商业行为的组织者,广交会要求参展商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法律依据?第三,执行了”良民证“规定,广交会就安全了吗?既然”有关部门已制订了广交会历史上最严格的安保工作方案“,何以还突然要“良民证”作担保?

      广交会从来都是紧俏资源,今天依然如此。在创新不足、没有竞争的情形下,广交会实在不该让“良民证”成为“安全”的示范;因为,这种先例伤害的不仅仅是商品交易的平等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