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没“破发”背后有“猫腻”?


    中石油注定会发生许多“故事”。

    “亚洲最赚钱公司”的中石油,自回归开始便引起了市场的关注。中石油的“低价发行”、“回馈国内投资者”最终演变成了高价发行,并且将所有的投资者“一网打尽”。“亚洲最赚钱公司”转眼间成了套牢投资者公司,不能说不是极大的讽刺。

    如果仅仅只是参与其中的投资者遭受了损失,似乎其负面影响还没有被放大。问题是,作为沪市最大的权重股,中石油自计入股指后的大幅下跌,带动了股指的进一步下挫,这才是最致命的,也是最令市场不能接受的。

    高价发行、非理性高开,特别是将中小投资者全线套牢,是中石油回归后带给A股市场的“礼物”。也是由于非理性高开,中石油成为了机构投资者纷纷唾弃的对象。当参与询价的机构将中石油的发行价定格于16.70元的时候,或许没想到,作为“亚洲最赚钱公司”的中石油也会面临着“破发”的尴尬。

    一切都真实地发生了。

    上证指数去年10月16日摸高6124点的历史高点,同年11月5日中石油“闪亮”登场,上市第十一个交易日中石油计入指数。于是,随着中石油以及整个蓝筹板块的下跌,股指节节走低。特别是在中国平安公布巨额再融资方案之后,股指的下跌进入了加速阶段,熊市的悲观气氛在市场中蔓延开来。

    中国太保、中海集运、中煤能源三只次新股的“破发”,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恐慌情绪。而且,包括中石油、建行等在内的蓝筹股纷纷走到“破发”的边缘,更让市场有雪上加霜的感觉。

    中石油是A股市场的一面“旗帜”,中石油的“破发”到底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也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太保等纷纷“破发”之后,市场都向中石油行起了“注目礼”。中石油会“破发”吗?

    3月28日,中石油最低探至16.70元的发行价,4月1日,中石油最低价为16.73元,4月2日,中石油又探至16.70元。三次濒临“破发”,三次“起死回生”,至少到目前为止,中石油牢牢地守住了“底线”。

    而来自媒体的报道则称,在中石油股价步步逼向发行价格之际,国内有六家大型基金开始买入中石油,并且“据说这是有关部门的意思”。如果报道所说的属实,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石油总能从“破发”的边缘一次次地被拉了回来。

    没有人愿意看到中石油“破发”,除了那些别有用心者。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假若真的是“有关部门的意思”的话,那么就存在“操纵股价”的嫌疑。

    《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显然,六家大型基金按照“有关部门的意思”很好地完成了护盘任务,中石油的“破发”也最终没有发生,当然也就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中石油上市带给投资者的是累累亏损,带给市场的是股指的绵绵下跌,除了新股发行制度存在弊端大资金从中石油获取了暴利之外,或许中石油会成为许许多多中小投资者永远的痛,而市场就是这样的残酷无情。

    但话说回来,如果当初中石油不是以16.70元的高价发行,当初亦没有非理性高开的事实发生,中石油会面临“破发”的危机吗?还会发生需要“有关部门”暗示护盘吗?高位追进的投资者会产生巨额亏损吗?

    即使是为了不“破发”而出现了场外力量的护盘行为,笔者并不以为此种“操纵股价”的行为值得商榷,这不仅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需要,更是维护整个市场利益的需要。尽管如此,笔者还是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完善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希望类似事件今后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