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为所属阶层代言并无不妥


女富豪张茵委员向全国政协提出了3个提案:一个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降低富人税负,把月入1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率从45%减至30%;三是鼓励企业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给予5年至7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过渡期限。由于张女士的玖龙纸业公司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她本人就是富人,所以她所提的三大提案都被指仅代表自身利益,受到了其他委员的抨击(中国青年报,200836日)。

对于张茵女士的提案,笔者也嗤之以鼻。我还专门针对其要为富人减税的提案发表过一篇《为富人减税是可笑的富人逻辑》的言辞,由于语言过于激烈,联系过几位编辑都不便使用。应该说,任何人在听到或者看到这几项提案的时候,都有类似的感受,那就是完全代表着富人阶层的利益,在为富人阶层代言。

但是,就像民主社会中喜欢引用的伏尔泰的那句名言一样:“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一个人观点、看法总会因为其身份、地位、环境、立场等等的不同而不同。所以,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都能代表社会公义。相反,经济学上所说的“主管为自己、客观为大家”、西方个人主义者提倡的“人人为自己,也就是人人为大家”,都是提倡发挥每一个个体的理性,进而推动社会进步。针对张女士的言论,假设因为我国富人的税负确实过高,影响到了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影响到国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那么即使我们全社会都具有严重的“仇富”心理、即使我们对富人试图用自身财富的力量影响政治的举措非常反感,也应该降低他们的税负以提高经济活力。这个时候,张女士的提案在落实时就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在民主社会中,由于是用选票来决定一项政策能否施行,我们大可不必对一个人说话的权力进行限制。所以,笔者对于媒体和其他委员的言词中表现的姿态十分担忧。我不认同某位委员所说的政协委员 “不能只代表你所处的利益集团”。相反,我认为,不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一定要忠于自己所在的阶层,为所属阶层代言——就像我们希望农民工代表一定要说出农民工的心声一样。否则,选你参加最高决策机构的那些选民们,他们真正要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