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应让拆迁户原地上楼


 

 

据说,一位名叫穆麒茹的开发商,在以政协委员身份“代表北京市民”参加全国两会时,提出了“‘钉子户’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这也是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的荒谬提案。
 
惊闻此事,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北京市民,也不知道这个委员是否已经后悔,但我仍然觉得我有义务把“拆迁”的道理,在这里和大家说清楚。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改善居民生活,美化城市风貌,拆除旧房子,建设新房子,本来是一件好事,也是很有必要,不得不做的大事。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对原居民的住房进行合理补偿,妥善协调原有居民客观存在的居住权,以及城市整体规划和开发商利益,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但并不复杂,只是有三种不同的想法。
 
⒈ 为了实现开发商的经济利益,剥夺原居民在该地域居住的权利,只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以货币补偿形式,强行买断原居民的居住权,把原居民赶出长期安居的家园,无疑是以往很常见的做法。因为简直就是明抢,所以也被叫做“强拆”,其实,无论是抢是骗,都没有考虑原居民的权利,而只考虑开发商的经济利益,也势必成为“贪污受贿”的基础病灶。
 
⒉ 随着被抢被骗的居民越来越多,以及拆迁后房屋价格远高于补偿价格的事实被更多的公众了解,人们还是逐渐清醒起来,对于典型的被拆迁平民户来说,平房户普遍≤30平米,楼房户普遍≤70平米,货币补偿,不仅会让他们背井离乡,而且无法实现他们的安居愿望。即便平房每平米补偿3万元,楼房每平米补偿1.2万元,他们不仅无法在原地买到合适的住房,甚至到遥远的郊区,也买不起满意的住房。所以,即便是所谓的高价货币补偿,依旧普遍是以牺牲被拆迁人的利益为前提,实现那些开发商一夜暴富的愿望。强买强卖,无疑是不合法的,开发商看中老百姓居住的地批,不论居民是否同意转让,强行给房屋定价,强行要求交易,这当然不是市场经济,而是赤裸裸的“强盗逻辑”。因为虽然补偿款可能已经远高于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但这样补偿,被拆迁人的利益无疑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从原来城里有房住,变成不知到哪儿住,到郊区买小房子还得还贷款。
 
⒊ 合理的拆迁,不该是骗,更不能是抢,而应该是“换”,比如一个小区,原来都是平房,容积率0.7,政府希望改善这些平房户的生活,可以把容积率提高到2.0。希望通过在这里开发房地产赚钱的开发商,应该免费为原居民翻新住宅,并按照原居民现有住宅的面积,以每个季度每平米50-100元(视地段和城市而定)的价格,在施工期间对原居民进行房租补偿。而且,根据容积率提升的幅度,在政府协调下,给予当地居民成本价扩大居住面积的机会,并统一协商准许扩大的比例,而且,对于原有住房面积过小的家庭,要给出合理的最小得房面积。以上规则,写成简要条款如下:
 
⒈ 为改善□□小区人民的生活环境,经政府批准,拟订拆迁条款如下:
⒉ 根据被拆迁人现有房屋面积平方米数,24个月之内,为您免费翻新;
⒊ 被拆迁人自行搭建的非产权房是否按比例折算,参照政府有关规定;
⒋ 施工期间按被拆迁房屋面积平米数,每季度每平米补偿房租□□元;
⒌ 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开发商以成本价,为其增建不超过□□%的面积;
⒍ 成本价≈(总建安成本+出让金+其他直接成本)÷项目住宅面积;
⒎ 对被拆迁人原有住房面积小于□□平米的,准许扩大至□□平米;
⒏ 提供的翻新房屋距原房屋的直线距离,应在1KM以内,并保证质量;
⒐ 被拆迁人有义务对翻新后增加的面积付费,并按期腾房,配合施工。
 
按照这一标准,非常简单的条款,就充分承认了原居民对其现有居住环境的合法权益,并保护了原居民的经济利益,而对于承担项目开发的开发商,通过帮助原居民解决住房翻新和扩大问题,也得到了相当比例的可销售面积指标,将来建设完成的房子,可以通过市场销售得到可观的利益,甚至如果觉得被拆迁人可能影响将来的销售,可以做小区通行分隔,让新居民和回迁居民井水不犯河水。
 
如果有人说,这样操作,开发商的利润会大打折扣,那他肯定没有对两种模式做过对比,因为根据我们对多个项目的测算,让居民回迁,不仅可以有效保证工期,还能更好的实现开发商的利润。
 
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开发商应该让拆迁户原地回迁!
 
对于少数按照“强盗逻辑”思考的个别人,我不想劝您从善如流,只想让大家知道,和谐社会,本来就应该建立在承认彼此权利义务的前提下。而市场经济,则更需要学会仔细算账,不要自己亏了钱,却说自己欺负人欺负得不够。
 
例举海淀区魏公村某小区〖西北三环内〗的案例,让数据说话吧: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5564 ㎡;另有3000㎡代征道路及绿化用地;
项目地上准建面积:200030 ㎡;容积率 3.6,限高80米;
 
项目用地原有住宅面积:86400 ㎡;
拟建设住宅面积:180000 ㎡; 另有20000 ㎡ 配套商业;
拟建设地下面积:60000 ㎡;包括1500个地下车库和12000㎡地下商业;
 
由于是在这样一个人文环境勘称卓越、非常宜居的黄金地段,所以,我们对项目的品质做出了非常高的定位,全面采用先进的环保节能标准: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新风系统、干挂耐火材料外墙保温、中空 LOW-E 双层断桥铝合金外窗及遮阳卷帘、墙体采暖、楼宇拍照门禁(所有人每次进出楼宇都要拍照存档,以保证社区治安和破案率,但非公安机构不得查阅)等技术应有尽有。
 
项目住宅部分地上建安成本:2.88亿元 = 18万㎡ x 每平米1600元
项目商铺部分地上建安成本:0.44亿元 = 2万㎡ x 每平米2200元
项目地下部分平均建安成本:1.32亿元 = 6万㎡ x 每平米2200元
项目基础设施及前期工程费:1.30亿元 = 总建面26万㎡ x 每平米500元;
项目土地成本及出让金合计:3.50亿元(含出让金、转让费及拆迁费用等)
以上项目土地建安成本合计9.44亿元(直接投资于本项目土地及建安)
项目税、费及管理成本合计:1.51亿元  (按照上项直接成本的16%计提)
项目总投资:10.95亿元(也就是项目总投资,即总成本的上限)
 
按照这一预算,对原居民回迁的增加部分面积,按每平米6000元补成本;
原居民除可以免费翻新原住宅,还可以按每平米6000元扩大70%面积;
即:原住房60㎡可得新房102㎡只要付25.2万 ≈ 42㎡ x 6000元;
施工期间,每季度还可以按照原有住房面积,得到每平米90元房租补贴;
即:原有住房60㎡,施工期间,可以得到每季度5400元房租补贴
实在租不到房的,提供简易房免费居住〖2人9㎡〗,房租补贴照发;
按照这个标准,相信原居民是会支持对原小区的危旧房全面改造的。
 
那么,项目是否会亏损,如果有盈利,有能得到多少利润呢?
⒈ 回迁人翻新扩大面积 60480㎡ x 6000元每平米 = 3.6288亿;
⒉ 可销售剩余住宅面积 36000㎡ x 12000元每平米 = 4.32亿;
⒊ 可销售地上商业面积 16000㎡ x 20000元每平米 = 3.2亿;
⒋ 可销售地下商业面积 10000㎡ x 10000元每平米 = 1.0亿;
⒌ 可销售地下车位数量 1000个 x 8000元每个 = 0.8亿;
销售收入合计:12.95亿 - 成本10.95亿 = 获利 2亿元
 
这里计算的销售价格是非常保守的,那边的商业和住宅价格远高于此,而且,在计算可销售面积时,考虑了暂时无法成交的尾房问题,没有计算尾房的价值。也就是说,在依法纳税,合理经营的前提下,这个项目的利润率至少是15.5% ≈2亿利润÷12.95亿营业额。考虑到开发商的实际投资远低于此,其自有资金回报率超过50%,非常诱人,而且由于可以得到当地居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不仅可以得到民心,而且没有风险
 
而如果按照货币拆迁的方式,来计算这个项目的投资回报,估算如下:
 
⒈ 拆迁费至少12.96亿元 = 拆迁面积 86400 ㎡ x 平均补偿 15000元;
⒉ 建安及土地成本 9.44亿 (本项不因拆迁方式发生变化);
⒊ 项目土地及建安成本合计 22.4亿元;
⒋ 项目税、费及管理成本合计 3.584亿元(按前一项的16%暂估);
项目直接成本预计 26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恐怕还远远不够);
 
首先,这样的拆迁条件,当地居民未必同意,比如,原来有60㎡房子,现在给了90万,买商品房是肯定不够的,北京2007年商品房成交均价12436元每平米,是即便到南三环排每平米7800元的两限房,也只敢买100㎡(似乎最大90㎡),而且房子质量肯定不高,对于100㎡的一套房子,12万元交税、装修和买家具,也是非常紧张的,更关键的是,背井离乡搬出黄金地段,以后日子怎么办?与原地上楼,住102㎡房子,交25.2万来说,无疑是差了不少,况且,老百姓都不傻,知道魏公村102㎡房子转手至少能卖150万,也都知道150万-25.2万=124.8万-90万,等于多了35万呐。而且,魏公村是什么地方,周围有舞蹈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还有理工大学、农业大学、国家图书馆等等,谁不知道这样的环境好,魏公村比南三环更适合居住啊。
 
即便开发商通过各种手段实现强拆,而且没钉子户,能有多少利润呢?
 
⒈ 销售住宅回款25.2亿,18万㎡ x 14000元每平米;(算他每平米多卖2000元)
⒉ 销售地上商业回款3.2亿 = 16000㎡ x 20000元每平米;
⒊ 销售地下商业回款1.0亿 = 10000㎡ x 10000元每平米;
⒋ 销售地下车位回款0.8亿 = 1000个 x 8000元每个;
销售收入合计:30.2亿 - 成本26亿 = 获利 4.2亿元;
 
这个开发商优先选择的方案,先不说资金投入和风险有多大,即便可以实现,项目利润率只有13.9%,而且,由于选择货币拆迁,前期拆迁的12.96亿,以及土地成本和拆迁费用都是硬开销,加上因为可能遇到钉子户,而导致的时间风险,自有资金回报率就更低了。
 
老百姓原地上楼项目利润率15.5% vs 老百姓背井离乡项目利润率13.9%
即便不考虑良知,也不考虑风险,更不考虑道德,开发商总要考虑利润吧?!
 
请注意,如果觉得我的销售预期保守,两种方式的住宅价格都往高算,由于回迁方式成本低,售价预期每平米还低2000元,无疑利润更高,风险更小。
 
对比一下,原来让老百姓原地上楼,不仅可以实现社会和谐,让老百姓满意的重归家园,还能更好的保证开发商的利益,希望广大的开发商们,能为了自己公司的利益和名誉,理智的选择让被拆迁人原地上楼的方案,更好的落实“和谐社会”的概念。
 
最后,希望那位由于冲动说错话的“委员”能够认真的阅读我的文章,特别是两种拆迁方案的“投入、风险及利润对比”,相信看过以后就会明白,绝对不是“钉子户”导致了房价成本上升,而是由于开发商拒绝老百姓原地上楼,野蛮的剥夺了老百姓的居住权,强买强卖,才导致了老百姓被迫做“钉子户”,也导致了拆迁成本上升,社会矛盾激化。说实话,当“钉子户”住在停水、断电的破房子里,每天提心吊胆担心家人遭到报复,不是被逼到没路可退,谁愿意啊?
 
要是有人给免费翻新房子,还提供扩大房子面积的机会,完全合理合法的事情,老百姓虽然穷些,有时候算不过账来,但相信还是会理性的接受的。希望今后有更多的开发商能够从公司利益出发,兼顾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理性的选择支持老百姓原地上楼,为和谐社会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