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摘自:<<我在美联储监银行>>作者卢菁
误点2. 美联储是美国的政府机构
这是美联储有别于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一大特色:即美联储不是美国的政府机构(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不属于政府的行政部门。它的职权和功能是由美国国会立法授予的,是个法律的产物,它最多可被称为是政府的代理机构(government agency)。美联储在财政预算、政策决策、主管任免上都与政府部门有着极大的独立性:它不受总统换届的牵制,它的日常操作也不需要国会或总统的审批,它的地区储备银行的运作过程更像是私营公司集团。
具体说来,美联储的这一独立自主、非政府部门的特殊性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组织结构
美联储的最高领导班子是一个由7人组成的理事会(board of governors),理事会成员是由美国总统提名、参院通过的。这部分代表美联储的政府性和公立性的一面,总统和国会对美联储的人选有一定的发言权。
然而,区域性储备银行的董事会成员,大都是由私立会员银行选出,代表着几千家私立会员银行的利益,来领导和督查联储的活动,以免联储制定或采取不利于私营企业的政策和措施。然后,再由区域性储备银行的董事会来决定该银行的总裁人选、预算、经营方针和政策等。由此可见,美联储的这种独特的公私兼营的双重结构,体现了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双重的责任和义务,避免政府部门对货币银行政策的单面操纵、一意孤行(下一小节“误点3”中有补充说明)。
拥有权
对美联储的拥有权是个难以明确定义的问题。美联储的设立,参照了私有企业的模式,所有加入美联储系统的会员银行必须拥有美联储发行的股份。但美联储的股份与一般上市公司的不同,是不能用来公开发行和买卖的;拥有美联储的股份也不代表就对美联储有控制权,仅能保证每年有6%的利息收入。那美联储既不类同于纯粹的政府部门,又不完全属于私营公司,到底由谁来管辖、谁来拥有呢?
美联储存在的合法性归功于国会于1913年通过的《联邦储备法》,所以,它应该是对美国国会负责。而国会是由美国老百姓选出来的,所以,归根到底,它应该是对美国的老百姓负责。由此,兴许可以解释说,美联储是属于美国全民所有,为美国全民负责,是一个美国的人民银行。
财政收支
美联储在财政上也是独立经营的。它非但不需要政府提供预算,反而每年能有百亿美元的盈余,部分用来上交财政部,部分交由国会填补空缺。这是美联储有别于其他的政府机构的要素之一。一般政府机构都要靠纳税收入来维持开销,所以,运作起来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政府预算的牵制;另外,政府换届,政府首脑的意向,都对财政拨款有影响。美联储的自负盈亏,甚至可以说是美国政府和国会的小金库,为它们提供丰厚的收入,更使它鹤立鸡群、独领风骚,更能有资格独立行事,不受制约。
美联储的可观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拥有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为会员银行提供支票清算等的收费服务,贷款给银行的利息收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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