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连线报道】3月25日下午2时30分,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主持。
据新民网前方记者徐媛媛在现场报道,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相关部门领导发布一组新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新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中提到,从4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840元调整到960元,涨幅14.2%。据新民网了解该标准在内地各省级行政区中最高。同时,最低小时工资从7.5元调整到8元。(3月25日《南方都市报》)
这是上海市作为民生保障工程出台的一大新政策,《新民网》将其作为正面报道披露出来,意在宣传上海市政府对民生工程的重视。从上海市此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达14.2%的幅度看,确实力度较大,但仍低于2007年全市人均工资增长比例;就其绝对值而言,虽然“该标准在内地各省级行政区中最高”,但作为内地各省级行政区中经济最为发达的上海,这个标准就实在是有点低了。
按照马克思他老人家“政治经济学”中关于劳动力价值的论述,劳动力价值应该等于劳动者为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总和,其中包括吃、穿、住、行、娱乐、受教育、繁衍后代等等方面。
据有关信息披露,按照去年底公布的上海市1845万常住人口计算,上海市2007年人均生产总值(GDP) 约为6.5万元,按当年的年均汇率折合,已达八千五百九十四美元;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4707元,月平均工资为2892元,比上年增长17.4%。在这个经济发展水平已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上海市,每月960元工资不及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显然无法满足上述最低标准。也就是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比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还要低。
从其他几个城市制定的最新最低月工资标准看,广州是780元,北京是730元,山东是760元、620元、500元三档,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更是可想而知了。这些最低工资标准,也都和上海一样,比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还要低。
中国在改革开放当初,因为基础配套实施等投资环境所限,以廉价劳动力作为招商引资的优势也是情有可原的,可30年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已经拥有1.5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我们还需要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吗?当那些使用廉价劳动力生产的产品,低价出口国外后,导致进口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状告中国产品倾销时,国家有关部门和这些企业主该作何感想?人家嫌咱们的东西太便宜地卖给他们国家,还要告咱们,而导致我们产品价格过低的原因却是企业主想方设法压低工人的工资,对于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恐怕是一个国际大笑话,也是国人的耻辱。
党中央高调“以人为本”,近几年也将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提上了极为重要的位置,可我们的“最低工资标准”依然在保护企业主的不正当利益,和建设和谐社会理念背道而驰,希望引起各地各级政府部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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