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与墨家是先秦时期两个颇具影响力的思想学派。儒家之“仁爱”以“仁”为先,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彼此相爱的伦理关系。“仁爱”建立在“亲亲”血缘关系基础之上,认为只有在爱有差等的前提下,才谈得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墨家之“兼爱”就是要人们都互相善待,爱人如己,它是一种无差别的“爱”。“兼相爱”可以达到“交相利”的积极效果。在爱的问题上,儒家比较实际,利用了人人都有的私心,层层扩大,向外类推,因此也较为可行;墨家比较理想,认为在爱的问题上不能玩弄自私的儒术,但他们的“兼爱”难于行。
墨子早年是儒家弟子,后脱离儒爱,自创墨家。儒家之“爱”对墨家之“爱”有一定的影响,墨家思想很大程度上是对儒家学说的回应,它代表的是“农与工肆阶层的利益”。反对儒家仁爱理论中的分亲疏、分等差、分厚薄、由近及远的仁爱思想。墨家认为,这种有差别的爱正是造成天下人不相爱的根本原因所在。墨子熟悉儒家,但终于否定了儒家。其中最重要的,是以无差别的“兼爱”,否定了儒家有等级的“仁爱”。他认为,儒家的爱,有厚薄,有区别,有层次,集中表现在自己的家庭,家庭里又有亲疏差异,其实最后的标准是看与自己关系的远近,因此核心还是自己。这样的爱,是自私之爱。他主张“兼爱”,也就是祛除自私之心,爱他人就像爱自己。
墨子的这种观念,碰撞到了儒家的要害。儒家“仁爱”的前提和目的,都是礼,也就是重建周礼所铺陈的等级秩序。在儒家看来,如果社会没有等级,世界就成平的了,何来尊严,何来敬畏,何来秩序?但在墨家看来,世界本来就应该是平的,只有公平才有所有人的尊严。在平的世界中,根本不必为了秩序来敬畏什么上层贵族。要敬畏,还不如敬畏鬼神,让人们感到冥冥之中有一种督察之力,有一番报应手段,由此建立秩序。
儒家之“仁爱”与墨家之“兼爱”,无论两种“爱”分不分亲疏,但它们共同体现了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对社会现状的思考,以及他们为此所采取的方式,都是以“爱”治国,以“爱”来解决事情。无论如何,儒墨两家都是以天下之安宁兴盛为出发点,体现了古代伟人为国为民的崇高思想。
儒家之“仁爱”与墨家之“兼爱”
评论
2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