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可悲在哪里?


  张五常在他的博客里写道:“发表了九篇反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文章,不打算再写。作为一个经济学者,我已尽所能,北京要怎样处理是他们的选择,书生之见只不过是书生之见而已。”这段话看来,很象一个可怜的怨妇,值得同情,但同情过后又觉得可悲。可悲之处在于:

  一、新的劳动合同法是经过人大出来的,是经过深思熟虑并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的。凭什么要听你的?你是人大代表还是国家主席?中国那么多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国家领导人、人大代表加起来也不如你一个人?你才发了九篇文章,在劳动法出来之前,讨论稿、调研文章有多少,你知道吗?无论哪个问题你都不好回答,当然就不会听你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自量力,夜郎自大,那么,只能面临怨妇的命运了。

  二、我和“价值中国”的名博何党生先生讨论过一个问题:“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股评家,也有很多股票理论家,但是,为什么他们没有做股市博弈的大赢家?”何先生回答得很好:“一个是知,一个(是)行,‘知’是理论,‘识’(可能是‘行’的笔误),是理论的历程和果实,股评理论家有‘知’无‘识’,这里的‘识’是在股市中的身体力行。‘识’,是股评家不具备的。”这里可以看出,知之不一定能行之,知是理论,行是实践,理论和实践有着很大的差异。毛泽东说过: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都不是完全的知识。而在这两个不完全的知识中,我更愿接受实践知识。作为理论工作者,主要任务是为人们提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立场、方法,以供参考,而不是强势去干预,如果不懂得这个道理,那当然就有碰壁的可能。碰了壁,埋怨也没有用。

  三、经济学家对经济的研究往往都是某一个领域,某一个角度,某一个层面,某一个或几个视点;而经济是一个全面的大视野,涵盖了经济学的每个领域,每个角度,每个层面,每个视点。经济规律是经济活动的每一个点,每一个角度,每一个层面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经济学家在某一个方面的成绩及造诣并不能说明其很懂经济,同时,某个经济领域的经济学家的思想只有经过与其他领域的思想进行综合后,才能为事关全局的经济决策服务。有的人,以为写了几本经济学论著就在到处指指点点,评头论足,不仅误导别人,也会害了自己。

  四、就新劳动法而言,其出台是大势所趋。中国要进行产业转移,要建设和谐社会,要改变工人待遇偏低的现状,这都是大势,新劳动合同法体现了这些大势的要求。当然,新劳动法会触犯一些不能规范经营的业主的利益,这也是正常,关键看你怎么理解,你不肯让步,非要把原来的不和谐的状况保持下去,或者把新劳动法对自己的影响转嫁到工人身上并由此来说是新劳动法伤害了工人,那就是你的错了。我们讲,聪明的人是“顺大势,做大事”,我想张五常先生能否理解其中的道理?

  五、中国的情况都在变化。在以往的概念中,中国的劳动力都是一些没有文化、没有技术的“乡下人”,现在的情况并非我们的想象,而且可以预言,以后,随着国家及国民对教育投入的增加,那种没有文化、没有技术的低级劳动力将越来越少了。沿海城市的劳工慌就证明了这一点。在低级劳动力快速减少的同时,有着高等学历的高级劳动力开始变得过剩了。我们看到很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在找到工作的大学生中,很多人的工资与“农民工”相差无几。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很多农民工转化成有着相当学历的大学生了。因此,我们必须考虑为这些有着专业知识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和价值体现的平台。这时,张五常还主张“中国发展的重点,是要顾及对工商业知识低下的农民”就显得不合时宜了。作为经济学家,要学会从动态中看问题。再说,新劳动合同法对经济的影响也不是一步到位的。在经济的惯性面前,其作用的完全体现,还有需要较长的时间,这中间有一个各种要素互动的过程。

  当然,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针对张五常,而是不希望看到太多的张五常现象。希望经济学家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能够跳出狭隘的书本,以正确的心态,根据国际国内的各种因素,全面地、动态地来分析,而不要抱着自己的名头,到处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