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
——作为非原理的马克思主义有两面性
文/崔长林
无论什么理论、主义都不可能是对其研究对象作出的绝对正确、绝对科学的反映,否则它就变成“绝对真理”而不是一种理论、主义。因此,作为一种理论、主义,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就应该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这显然是连包括马克思本人都得承认的。而令人遗憾的是,就是有那么一些人打着“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坚持社会主义”的旗号要否定这一点。结果,在上述“坚持”之下,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被僵化,并使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丢掉了“发展”这个“灵魂”。
1·关于区分“科学”与“非科学”马克思主义
首先,人们必须得承认,马克思主义仅仅是一种主义,是部分人对人类经济社会产生与存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之认识的产物,虽然属于非物质形式的一种。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有多少人信仰它,也无论它有多么伟大,它都不可能变成物质形式。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作为非物质形式一种的马克思主义,是不可能囊括全人类的所有智慧与才智,因此,存在着局限性,将不言而喻。
大家知道,马克思主义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仅仅存在了150多年,一个才存在了这么短时间的理论、主义,它又怎么能够囊括了全人类的智慧与才智呢?先不要说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相比,即便是在它的发祥地的德国,恐怕也不能作为主流意识形态。诚然,这也不是说,笔者在这里要全面地马克思主义,而是说马克思主义仅仅是一种人类认识的产物,而任何一种认识都是有局限性的。
为此,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就应该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它就不是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而是非科学的马克思主义。那么,我们如何来区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和“非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笔者以为,这就要看在它的指导下,经济社会能否得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换言之也就是说,在它的指导下经济社会能得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是科学马克思主义,反之也成立。
现在有些人就是不敢、不能承认这一点,不了解作为一种理论、主义,马克思主义也是需要经过实践检验的,是需要发展的,结果变成了为马克思主义掘墓的人。这当然是十分危险的,那样做的结果,不仅要伤害马克思主义,也必将断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前途,同时还将使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和人民成为“非科学马克思主义”的牺牲品。这是笔者提出“要区分马克思主义”的原因。
2·关于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有“科学社会主义”的提法。可以肯定,上述是所谓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者给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定性,显然是不符合“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这一原则的。谁也不能说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百分之百地正确,因为作为一种理论、主义而非原理压根不存在“绝对科学”。还可以肯定,即便把“发展”因素也加上,上述说法也不能成立。
这其实是非常简单的道理,可以说压根就没有争辩的必要,否则便提不到“发展”的问题。可是,在我们的学校和教学过程中,非要冠以“科学社会主义”,而把“非科学”的成分给忽略了。显然,这本身就不科学。比如在社会主义阶段实行只有共产主义阶段才能实行起来的“计划经济”制度,就属于“非科学马克思主义”“非科学社会主义”的,因为上述理论、主义,并未使“前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起来。
如果说“前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是“科学”的,那在上述理论指导下,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为什么发展不起来,与一些资本主义经济相比,甚至还会出现滞后?什么叫“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一种理论、主义已经被社会实践证明是错误的,那我们还能把这种理论称为“科学”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诚然,这也不是说马克思主社会主义理论都是不“科学”的。
如是,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学说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呢?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论区分为“科学”的和“非科学”两部分?或许有人会说“科学社会主义”本来就是指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部分”或或者说“发展部分”。毫无疑问,这种说法的本身就有问题,因为“科学”是“社会主义”理论的定性,而理论都有两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