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3月8日,不仅是女同胞的节日,也是让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领导和同仁们高兴的日子。因为这一天,由重庆交委担纲的中国公路执法文化研究成果通过了终审。来自国家交通部、重庆社会科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对研究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综合起来就是“视角独特,立意深刻、定位准确、宏微兼顾,专业性强,文化味浓”。
本人有幸参与了这一重大课题。回顾近半年的历程,感想颇多。
再次体验向高标准冲锋的快乐
也许是受铁军传统影响太深的缘故,“冲锋”一词已溶到我的血液里。每接手一个项目,我都视为一次新的冲锋,每一次冲锋都会令我兴奋不已!当我接到重庆交通规划设计院规划室唐热情主任的邀请后,职业敏感告诉我,这将是我职业生涯中的又一次冲锋。接下来,重庆交通规划设计院的陈伯奎院长给我们下达了任务——协助公路执法文化研究课题组作好理念系统、行为系统、视觉识别系统的策划。接着,重庆交委宣传处的何发举处长又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做到“理论性与实用性的统一,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统一,学术性和普及性的统一,规划性和指导性的统一”,成果要达到“三好”效果,即好看、好用、好记。何处长并且还提出了硬性指标——必须通过国家交通部评审。此外,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何处长的另一番话:你们过去主要做企业文化策划,这次是行政执法文化策划,你们是否能达到要求,我多少还是有点担忧……何处长对我们既有厚望,又有观望的态度,既让我感到受宠若惊,又感到压力重重。在后来的策划过程中,我们时刻都在用领导的“高标准、严要求”鞭策自己,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步。我们正是把压力化成了冲锋的动力,方才实现了新的跨越。
重庆市交委高手云集
对我本人来讲,参与公路执法文化项目研究,绝对是一次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因为这个项目,我有了和有关专家零距离接触的机会,也通过这个项目领略了重庆市交委各级领导的学识和风采。从项目开始到结束,我们先后拜访了委级领导、有关处室领导、交通执法总队领导、高速公路支队、直属支队、征稽局领导,以及各单位下辖的大队、中队、所/站的工作人员等,所过之处均收获丰厚。各级领导和人员谈起交通执法之事都如数家珍,每个人都能说出许多经验和感想,他们对专业知识的熟知程度令人惊讶,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所坐的位子绝对成正比。正是他们不吝赐教,我们做方案时才思如泉涌(我在此绝对不是刻意吹捧领导,而是肺腑之言)。
我认为最值得大书而特书的,是课题组直接执笔的几位专家——晏胜波、王晓凯、苏小军、肖刚四位先生。想起来不可思议,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中国公路执法文化研究报告》,也是指导我们作策划的基础蓝本,竟出自上述几位非法律专业、非文化专业人士之手。他们几位都是交通规划方面的年轻专家,平时一直忙于专业而很少顾及法律和文化研究,而受领任务后竟然能够很快交出合格答卷,这不仅让我这无名小卒佩服得五体投地,就是参加评审的专家、学者对他们也是赞赏有加,研究成果顺利通过终审足以说明一切。和他们合作,让我再次体会到了“和高人共事,与高手过招儿”的快感。
愿“重庆模式”早日推向全国
“公路执法文化研究”是一个国家级研究项目,交通部为什么把这个任务交给重庆市交委研究呢?原来,重庆在交通行政执法,特别是高速公路执法方面是走在全国前列的。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是全国第一个省级交通执法总队,重庆是目前全国唯一对高速公路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执法”的省(市)份。其特别之处就在“一顶大盖帽执法,一张网服务,一个拳头发力”,凡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宜,均由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一家处理。其它执法组织,包括公安交警等一律不参与高速路管理。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黄济人先生著的《重庆模式》一书,客观地解析了这一做法。此外,许多法学专家对重庆模式也都进行过深入研究,总结出重庆模式很多好处,如减少管理成本、便于人力调配、便于区间协同执勤等,最重要的是,重庆模式体现了“便民”这一根本执法宗旨。在其它地方要跑很多部门才能解决的事,在重庆仅在高速公路支队就能得到圆满解决。在抗击08年初的雪灾中,重庆模式的先进性再次凸显。重庆虽然也是重灾区,但高速公路上一直井然有序,确保了广大旅客安全出行。在本次终审会上,国家交通部体法司副司长柯林春还因此赞扬了重庆模式。遗憾的是,尽管重庆模式的长处日渐显现,但因法律和体制等问题,这种模式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愿它能和公路执法文化研究成果一起在全国得到推广。(摄影/黄炜宏)
公路执法文化研究成果通过终审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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