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郑州招商获奖官员的名单能见光


  周明华

  2月25日,郑州市政府对2007年度郑州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重奖。此次郑州市政府拿出644.6万元奖励这些先进单位和个人,领奖的133家单位和个人中,除了21家政府单位、3名招商大使、49家外经贸企业外,还有60名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县(市)区长及商务局局长,这60名官员获奖励金额达160多万元。此举引起多方争议。(《河南商报》)

  “金水区区委书记的周建获奖7.175万元,区长王铁良获奖7.175万元;中原区区委书记张建国获奖5.475万元……”不知为什么,当看到该报道文末那张获奖官员实名名单后,我在短暂的郁闷之后,突然艳羡起郑州的媒体,他们的媒体人能刊登出这样一张生动而丰富的表格,可以足见审核放行此信息的关口多么的开明和远视。在读者的视线范围之内,诸如这类发钱行为并不光彩,一言能视其思想内涵“正负极”的稿件,一般难以见光。纵然在报屁股上一不留神地以豆腐块形式出现,也大都是“某单位、某官、某金额”的云雾缭绕的姿态出现。

  之所以我不去羡慕和置喙这60名官员获得奖金,是因为各地出现这样的“奖官”行为实在太多。只是那些获奖的各级官员的“官命”好一些罢了,审稿关口已将这类“实名奖金榜单”撕毁在签发见报之前。他们可谓早就像郑州这么干了,而且有的地方重奖招商功臣的力度还远胜于郑州。近几年来,各地招商几乎成了一、二把手们主抓的重大事项,几乎到了“一哄而起,一‘招’定乾坤”的地步。一些地方还喊出“招大商、大招商”“商不来,人下去”等招商口号。及至制定考核目标,以重金奖励作为官员工作的坚实后盾。

  在这样一股持续亢奋的“全民招商”精神导引下,一些官员难免就会将份内份外的工作职责弄混淆。上级给下级下指标,完成多少招商任务,下级责任人完成便能获奖,这明显有违社会奖惩公平。一个区委书记、招商局长可以因完成招商任务而获奖,那么,一个农民超产完成了耕作任务,一个工人在机床上保质保量完成了一个零件的车工任务,他们是不是也该得到政府的奖励呢?显然,在官民奖惩体系公平设置之下,局长获奖,农民与工人也该获奖。

  说到底,各地重奖“招官”的行为迭现,折射出的是公权自肥弊象。哲学家阿尔顿说过,“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但如果权力的运行随时都在一间玻璃屋里,那么权力自肥意识就无处寄生。即便郑州这次公开实名报道官员获奖引发公众争议,不一定就能将已划入众官银行卡上的钱给“议”出来,但对权力的舆论监督的效能出现,至少会对以后的重奖官员的行为起到制约作用,甚至会引动一场该不该重奖招商官员的全国大思考风潮,已是满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