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淘宝网“2006年其全年交易总额突破169亿元,超过易初莲花(100亿元)、沃尔玛(99.3亿元)各自在国内全年营业额,预计2007年交易量将突破400亿元”的数据时,我吓了一大跳,想不到淘宝网成长这么快,交易额这么高,当看到马云雄心勃勃的说要挑战沃尔玛、国美时,我想这只不过是个噱头来搞大淘宝网的影响力,事实上也不可能。
1.淘宝网是一个网上商城,是充当“商业网络地产”开发商兼运营商的角色,最多收收租金、手续费及卖卖“商城”里广告位而已,淘宝网不是零售商;
2.淘宝网169亿元的交易额都是3000万个“网上商城租户”的营业额,而不是他淘宝网的,想想看:哪个建材市场、服装批发市场里物业管理办公室好意思说这里面所有的销售额都是我的?
3.沃尔玛、国美等零售商真正掌控了采购权、定价权以及获取中间利润的权利,淘宝网有这些权利吗?没有。
所以淘宝网没资格挑战沃尔玛,有没有本事收“租金”还是另外一回事。
1.淘宝网是一个网上商城,是充当“商业网络地产”开发商兼运营商的角色,最多收收租金、手续费及卖卖“商城”里广告位而已,淘宝网不是零售商;
2.淘宝网169亿元的交易额都是3000万个“网上商城租户”的营业额,而不是他淘宝网的,想想看:哪个建材市场、服装批发市场里物业管理办公室好意思说这里面所有的销售额都是我的?
3.沃尔玛、国美等零售商真正掌控了采购权、定价权以及获取中间利润的权利,淘宝网有这些权利吗?没有。
所以淘宝网没资格挑战沃尔玛,有没有本事收“租金”还是另外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