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正厅级干部跌下去了,而且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因为受贿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自己的人生路上留下一笔难以抹去的历史污点。他叫戴孝庆,原重庆市统战部副部长,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局级),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这么多光彩的头衔,这么灿烂的政治、学术前程,15万元就将等等这些收拾得干干净净,这是一种怎样的遗憾!(2月25日《重庆商报》)
不过,我这里最感兴趣的还是戴孝庆在2003年去市委党校干部班学习期间,居然就敢“收下了王某送来的感谢费1万元”!“党校干部班”是什么地方?是一个十分严肃的地方,是领导干部云集的地方。领导干部见多识广,对这类事哪个眼睛不是雪亮雪亮的?做官做到正厅级份上的戴孝庆,对这个应该是很清楚的。可是,他居然就敢在这样一种地方大大趔趔地收受起他人的贿赂来,这是怎样一种无所畏惧,令人不能不对他的胆子感到十分的震惊!
可是,我要说,论起贪官的胆大来,戴孝庆可能也算不得什么角色。原陕西南郑县一位镇党委书记,在任职阳春镇党委书记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完完全全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但就是他,居然将县里拨给农民建设高速公路的补偿款97.9万元,拿去赌博并借下了巨额高利贷(http://www.benxi.ln.cn/news/ReadNews.asp?NewsID=13431&BigClassName=%D0%C2%CE%C5%D6%B1%CD%A8&SmallClassName=%B7%A8%D6%C6%CC%EC%B5%D8&SpecialID=0)!更为令人瞠目的是,南京市工商银行原副行长王民洲、雨花台区国税分局原局长董介超、秦淮区地税局原局长周洁清等南京21名银行、税务、房地产、监狱系统权高位重的贪官,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明目张胆,团伙作案,有的还在办公场所大谈分赃(http://www.gog.com.cn)……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难道这些贪官真的就这么狗胆包天,天不怕地不怕?我看未必。就说陕西南郑县那位“赌博书记”吧,因挪用的公款赌输了,无法“补仓”,生怕出事被抓,只好“出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蹲进牢狱后,逢人便跪,乞求给他留条生路;而广东省化州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曾胜,别看他当年胡作非为,被宣判死刑后,竟大小便失禁,屎尿拉满裤裆……这些个贪官,在强大的专政工具面前,一个个都显得“熊态可掬”,贪生怕死得要命!
既然这些贪官也怕蹲监狱,也怕吃枪子,那么,他们为什么又敢在其行贪时这么肆无忌惮、胆大包天呢?贪婪无度,利令智昏,当然是其中原因之一。不过,如果真是完全的“利令智昏”,他们就应该去抢银行,因为那样不仅来得直捷,而且也来得多。所以,我看,贪官之所以敢这么大胆地贪赃枉法,最主要的原因,怕还在这么两条:一是权钱交易,贪赃枉法,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安全系数看起来很大。漫说这种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难以发现,就是发现了,又有几多少人敢站出来检举揭发?更何况,就是纪检检察工作人员办案也是困难重重甚至阻碍重重。二是腐败的成本偏低。与偷盗打劫相比,贪污受贿的判处可谓是轻飘飘的,如果没有特别严重的社会后果,被判死刑的是极少的。即便是这样,有人还主张要对这类人废除死刑哩!
治理腐败毫无疑问应该重在预防,体制上严控,制度上把关,思想上防微杜渐,但决不能强调了这一点便废弃重典,要“杀鸡给猴看”,也要“杀猴给鸡看”。实行必要的重典,不仅是一种“因果相报”,也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杀了一只“鸡”甚至“猴子”,却可以让更多的“鸡们”“猴们”健健康康、规规矩矩、正正派派地活着,这个“交易”应该是合算的,也是被逼无奈的。
不过,我这里最感兴趣的还是戴孝庆在2003年去市委党校干部班学习期间,居然就敢“收下了王某送来的感谢费1万元”!“党校干部班”是什么地方?是一个十分严肃的地方,是领导干部云集的地方。领导干部见多识广,对这类事哪个眼睛不是雪亮雪亮的?做官做到正厅级份上的戴孝庆,对这个应该是很清楚的。可是,他居然就敢在这样一种地方大大趔趔地收受起他人的贿赂来,这是怎样一种无所畏惧,令人不能不对他的胆子感到十分的震惊!
可是,我要说,论起贪官的胆大来,戴孝庆可能也算不得什么角色。原陕西南郑县一位镇党委书记,在任职阳春镇党委书记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完完全全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但就是他,居然将县里拨给农民建设高速公路的补偿款97.9万元,拿去赌博并借下了巨额高利贷(http://www.benxi.ln.cn/news/ReadNews.asp?NewsID=13431&BigClassName=%D0%C2%CE%C5%D6%B1%CD%A8&SmallClassName=%B7%A8%D6%C6%CC%EC%B5%D8&SpecialID=0)!更为令人瞠目的是,南京市工商银行原副行长王民洲、雨花台区国税分局原局长董介超、秦淮区地税局原局长周洁清等南京21名银行、税务、房地产、监狱系统权高位重的贪官,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明目张胆,团伙作案,有的还在办公场所大谈分赃(http://www.gog.com.cn)……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难道这些贪官真的就这么狗胆包天,天不怕地不怕?我看未必。就说陕西南郑县那位“赌博书记”吧,因挪用的公款赌输了,无法“补仓”,生怕出事被抓,只好“出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蹲进牢狱后,逢人便跪,乞求给他留条生路;而广东省化州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曾胜,别看他当年胡作非为,被宣判死刑后,竟大小便失禁,屎尿拉满裤裆……这些个贪官,在强大的专政工具面前,一个个都显得“熊态可掬”,贪生怕死得要命!
既然这些贪官也怕蹲监狱,也怕吃枪子,那么,他们为什么又敢在其行贪时这么肆无忌惮、胆大包天呢?贪婪无度,利令智昏,当然是其中原因之一。不过,如果真是完全的“利令智昏”,他们就应该去抢银行,因为那样不仅来得直捷,而且也来得多。所以,我看,贪官之所以敢这么大胆地贪赃枉法,最主要的原因,怕还在这么两条:一是权钱交易,贪赃枉法,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安全系数看起来很大。漫说这种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难以发现,就是发现了,又有几多少人敢站出来检举揭发?更何况,就是纪检检察工作人员办案也是困难重重甚至阻碍重重。二是腐败的成本偏低。与偷盗打劫相比,贪污受贿的判处可谓是轻飘飘的,如果没有特别严重的社会后果,被判死刑的是极少的。即便是这样,有人还主张要对这类人废除死刑哩!
治理腐败毫无疑问应该重在预防,体制上严控,制度上把关,思想上防微杜渐,但决不能强调了这一点便废弃重典,要“杀鸡给猴看”,也要“杀猴给鸡看”。实行必要的重典,不仅是一种“因果相报”,也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杀了一只“鸡”甚至“猴子”,却可以让更多的“鸡们”“猴们”健健康康、规规矩矩、正正派派地活着,这个“交易”应该是合算的,也是被逼无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