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租金支出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租金,准予税前扣除。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支出,不得扣除。(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视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1、租赁期满后,资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2、资产租赁期限一般不少于资产使用年限的75%以上;3、所付租金大于或基本等于资产公允价值。)
(十)上缴总机构管理费
1、扣除比例:上缴总机构不超过经营收入额2%的管理费,准予扣除。
(九)租金支出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租金,准予税前扣除。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支出,不得扣除。(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视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1、租赁期满后,资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2、资产租赁期限一般不少于资产使用年限的75%以上;3、所付租金大于或基本等于资产公允价值。)
(十)上缴总机构管理费
1、扣除比例:上缴总机构不超过经营收入额2%的管理费,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