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与
从《一审判决书》(参阅《 17名现场目击证人,见证栽赃陷害》)闸北政法大楼警卫室和一楼现场的5名保安员和1名临时工的证言中可以看出,他们没有一人亲眼看到杨佳杀死了4名警察。如果他们看到杨佳杀死了4名警察,怎么会不阻止、不反击?保安的职责是什么,相信他们上岗前保安公司都对其进行过培训;面对入侵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相信他们自己也都十分清楚。
凶犯要用一把小小的剔骨刀杀死4名警察,决非易事,根本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此过程中,保安怎么能不呼叫求助、不合力围攻?附近工作室的警察和前来办事的群众怎会不闻讯而来、一拥而上?凶犯怎么可能顺利干掉4名警察、并在无人追击、无人阻拦的情况下顺利爬到9楼继续行凶?
按照《一审判决书》的说法,“杨佳先用刀砍击保安员顾建明头部,继而持刀分别猛刺正在工作且赤手空拳、毫无防备的民警方福新、倪景荣、张义阶、张建平的头、颈、胸腹等要害部位,致四名民警当场受伤倒地。”即使抛开警察保安都配备有警用器械和他们职业职责的特殊性特定性不论,即使4位遇害警察都“赤手空拳、毫无防备”,那么办公室总有座椅吧?或许还有衣架等其他可用反击器具。就是顺手操起办公室的椅子,相信也能把凶犯打得满脸开花。就是不用任何器具,闻讯而来的警察保安群众你一拳我一脚,也足以把凶犯消灭或制服在一楼,根本不可能给他以上楼之机。凶犯捅第一刀时也许毫无防备,捅那么多刀,其他在场、到场人员怎么会毫无防备?
别说凶杀案发生在闸北政法大楼内,就是发生在其他普通办公场所,凶犯仅凭一把小小的剔骨刀,恐怕也不可能所向披靡、势如破竹、杀6伤4、毫发无损。创造了中国近代战争史上“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奇迹的、号称“小米加步枪”打败国民党30万正规军的共军战争史上,有没有哪位英雄取得过杨佳这样的“辉煌战绩”?
“杀6伤4”的杨佳式奇闻奇绩,恐怕古今中外尚无先例。可我们尊敬的
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