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严把关,亡羊补牢不为晚


  据新华社电,针对近期发生的领导干部出国考察滞留不归事件,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表示,有关部门下一步将加强公职人员出国护照的审批管理以及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的审查,防止干部出国考察滞留不归的事件发生。(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8588584.html

  这不禁使我想起了《战国策》里的话:“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防止干部出国考察滞留不归的事件发生”,一个重要之点,我看还是为了防止贪官借“出国考察”逃脱党纪国法的追究。

  按理说,贪官不是李四光、钱学森,也不是袁隆平,要是李四光、钱学森、袁隆平他们,借用周恩来的话说,就是给我们一个师也不换!贪官也不是羊,羊从中国文化观念上看,是善的象征;从实用价值上看,羊不仅能产奶,而且羊肉营养丰富,在冬季更是暖身壮阳的好补品,羊皮羊毛又是极好的御寒衣物。贪官是什么?是硕鼠,是人民利益的公敌,他们走了,也便走了硕鼠,走了百姓的祸害,这不是应当值得庆幸的事吗?

  然而,我们却不能把贪官放跑,这不仅因为我们不能以邻为壑,不能把别的国家当垃圾桶,当老鼠窝,更因为作为害物的贪官总是携带着巨额财富,而这些巨额财富基本上都是这些贪官利用手中权职中便卑鄙无耻地攫取而得的人民群众血汗钱,放跑他们,就等于让人民流血,让国库流血。由于反腐力度的加大,携款出逃,便成为时下贪官的重要出路。这些年来,中国到底跑出多少贪官?目前尚不见确切数据。数年前中国媒体曾公布一项数据,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四千多名贪污贿赂嫌犯携公款五十多亿元在逃。不过,最高检察院反贪总局副局长王利明曾表示,据反贪总局的统计,现在真正逃往境外的外逃贪官是两百多人,不像网上说的数字那么大。于志安、丁岚、程三昌、蒋基芳、童言白、董明玉、杨秀珠、罗庆昌、陈传柏、陆海莺、闭东晨、高山、萧洪彬、陈安民、尹国强、徐晓轩、黄清洲、余艾青、蓝甫、仰融、周长青、钟武剑、郑治新、方勇、李化学、金力成、林进财、陈国强、马卫红、刘佐卿等,是媒体公布的部分外逃贪官,这些贪官里,涉案金额最大的是原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8.39亿元,逃至加拿大,涉案金额较少的有原云南省祥云县医药公司批发部主任马卫红,也39万元,逃得也较近,在缅甸(http://www.360doc.com/content/070911/11/7579_735577.html)。这些贪得无厌的家伙,他们所带走的这些钱,可以给老少边穷地区的老百姓解决多少燃眉之急呵!

  贪官出逃,使他们逃脱了党纪国法对他们的追究和惩处,这样一来,不仅党纪国法受到了嘲弄,更重要的是让“后来者”看到了出路,只要出逃这条路畅通,“后来者”便会更加加速大贪特贪。因为贪得越快,逃得也就可以越快,逃的机率就越大;而贪得越多,就越有财力逃得更远更好,将来的日子也就越舒服,越有财势,越能霸道。所谓“亡羊补牢不为晚”,是从防止后面的羊从“牢”中逃逸来说的,以免除遭受更大的损失。防止腐败也是一样,堵死了贪官的出逃后路,不仅可以防止更多的贪官出逃,也消除了后来者贪腐的生存希望。加之对腐败查处得力,这就必然使想贪能贪者不敢贪,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就会相应大为减少遭殃。

     惩处腐败与防止腐败其实是相互相成的。腐败越是难以躲藏,难有出路,形成瓮中捉鳖,对腐败的查处就越能生成效,而对腐败查处越得力,人们就越不敢腐败。我们反腐倡廉就是要形成这样的机制,使人不屑贪、不能贪、不敢贪,不贪得好处,小贪轻处理,大贪重处理,越贪越遭殃。只有这样,我们的反腐倡廉才能“玉宇澄清万里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