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双节前要适当向低收入者发放补贴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发改委要求各地积极运用价格调控基金,节日前适当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

  通知要求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要重点检查经营者促销行为,查处经营者在促销中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通知规定,要组织交通运输、旅游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交通运输客运经营者擅自提高票价,停车场超标准收费,以及旅游景点违规捆绑收费、超出政府规定标准多收费、不执行相关价格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经营者低价倾销、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

     临近年关,也是支出集中的时候,而由于经济下滑,企业经营环境很差强人意,所以下半年许多民众鲜有剩余,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各种社会矛盾就会在一些导火线的引爆下爆发,而群体事件可能会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级政府要未雨绸缪把工作先做好,即先摸摸底,看收入困难的有多少,然后以各种形式筹资,给低收入者以补贴,助他们度过难关!如果资金宽裕的话,可以更宽范围内的发消费券,否则至少应该给低收入者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