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被“法工”冒充去诈骗钱财!


 

我竟然被法工冒充去诈骗钱财!?
真是又可气又可恨!?我们的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是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我作为一名执业律师,竟然被一名法工给公然冒充了?!
20081215,上午,我正在办公室为第二天开庭的案件,准备诉讼材料;朋友打来电话说,他有几个朋友因为劳务费的问题,要和别人打官司,请我给他们写份诉状,一会到我办公室来找我,我一直等到下班了,也没有见到人。
下午,我一上班,朋友打来电话说:你怎么搞的,给写了份诉状,收了100元,结果写的还有问题,在立案时又修改了好几次,我很纳闷,人都没有见到,怎么......?我告诉他:我等了一上午连人影都没有见到,怎么回事啊?这下,朋友也糊涂了,说再问问,过了一会,来电话说,有人冒充了我,干的这事,具体情况是,那几个朋友来找我的时候,走到了法院旁边一家,挂着法律事务所牌子的一间民宅里,有一个人在,他们就问:何德刚律师,何律师是不是在这里?那人接口就说:我就是何律师,他们就说了朋友叫来写份诉状,这人就给他们手写了一份,收了100元;他们拿着诉状到法院去立案,被告知有几处要修改后才能立案并问他们是谁写的诉状,他们一说,又被告知他们去的不是律师事务所,诉状也不是何德刚律师写的,而是一个叫周虎的,什么法工写得。到此,事情真相大白!
想想这事,这人怎么都能干出这样的龌龊事情来,真是连一个人最基本的自尊都不要了,朋友生气的说到,我们要告他......,我把这事情在律协群里一说,大家都说,律师管理处是管不了的,因为法工归基层处管,但是他们对这些事情根本就会去管,因为法工是他们的摇钱树,是小金库......
哎!这是什么世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