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公近日病逝(未有遗嘱),留下两套房子。由于我老公系独子,且他妈妈已早逝,老公很快办理了房产继承手续,将两套房子的产权变更到他名下。请问谢律师,老公继承的两套房子是否属于我夫妻的共同财产?
谢恒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换言之,只要遗产未被遗嘱或遗赠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本案中,由于无遗嘱或遗赠确定房屋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且继承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被继承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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