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中华商标超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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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般思维,“屁”字实难登大雅之堂,更想不起要把它变成商标。但是这样的新鲜事已出现,河北贾先生就异想天开,偏要把“屁颠儿”注册成为商标。
要成为商标谈何容易?在申请时就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了,提请复审之后,又遭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封杀。但贾先生居然还不服气,要将“商评委”告上法庭。据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并定于本月4日开庭审理。
个中到底有何原由让贾先生如此执着坚持?“中华商标超市网”工作人员联系到了“屁颠儿”商标的注册人贾先生,问个究竟。
贾先生说,“我中小学阶段曾在北京度过,对北京方言熟悉并喜爱。早在三年半前,我就着手设计并注册了几个京味儿商标,其中‘倍儿爽’的注册证已经到手。但是,只有‘屁颠儿’才是我真正的得意之作,共注册了3个类别。”
他认为“屁颠儿”的词义应以词典解释为准。并以《汉语方言大词典》、《北京方言词典》和《现代北京口语词典》等三部语言工具书异口同音的解释证明,“屁颠儿”的词义就是“形容很高兴的样子”。屁颠儿在日常应用上表达的是正面的、正常的行为现象,因其形容的是非常高兴的样子,体现的是人的良好心态,形式幽默谐趣,读来上口好记,为人们所喜闻乐见的民间口语。
他还从语法的角度说明,有一类合成词的词义是由语素(组成合成词的最小单位)的比喻用法构成的,与语素的原意大相径庭。如:手足的词义是比喻兄弟而不是手脚;落汤鸡的词义是比喻全身湿透的人,而不是掉在热水里的鸡;“屁颠儿”也属于此类。当屁与颠儿结合,形成合成词“屁颠儿”之后,原意已荡然无存,成为了褒义词。
在诉状中,贾先生还特别指出:“屁颠儿”还张扬了商标的显著性。显著性是法定的商标注册核心要素之一。商标独创性的显著特征越强,其区别作用越大,越利于一般消费者识别。“屁颠儿”就具备了这点。其虽含“屁”而反其义,形似另类而本质健康。是我对中华丰富文化遗产(北京方言)大胆开发利用的产物。对这样的商标,理应支持。
基于上述原因,贾先生对于国家商标局和“商评委”以“申请商标文字格调不高,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理由驳回,十分不服。并正式起诉商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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