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个没钱、没地位的家庭。我母亲生我的时候还是个女孩子,我父亲在我两岁的时候离家而去。但是,我们的家人给了我爱,给了我教育。最重要的是,他们给了我希望。这个希望就是,在美国,只要你去争取,只要你去努力,只要你去奋斗,就没有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奥巴马,2008年2月12日波托马克预选结束后的发言
2002年10月30日,芝加哥秋高气爽。
在市中心的联邦广场,一些反对布什政府的自由派人士组织了一次反战集会。
巴拉克•胡赛因•奥巴马是这次集会发言的人之一。
奥巴马此时39岁,身为伊利诺依州的参议员,正在考虑是否在2004年竞选联邦参议员。
一开始,奥巴马说:据说这是一个反战的机会,但是我想清楚地告诉诸位,我并不是反对所有的战争。大家可以想想,如果没有内战,没有几十万人的流血牺牲,奴隶制不会被取缔,我们的联邦也不会那么坚不可摧。他接着说:我并不反对所有的战争。
在珍珠港被炸的次日,我的祖父就入了伍,在巴顿将军的麾下作战。在欧洲战场上,他目睹了许多已死的和垂死的人,他听闻了波兰奥斯维辛和特雷布林卡集中营的惨状。他在为一个更广阔的自由作战,这种自由作为民主弹药库的一部分,最终战胜了邪恶,他的战斗并非徒劳。我并不反对所有的战争。
我并不反对所有的战争。
“9•11”之后,在见证了血腥和毁灭、烟尘和眼泪之后,我支持政府追剿和根除那些以不能容忍的名义屠杀无辜的人。我自己也愿意拿起枪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我并不反对所有的战争。我还知道,今天聚集在这里的人群中,并不缺乏爱国者,也不缺少爱国精神。
我反对愚蠢的战争,我反对头脑发热的战争。我反对政府里像理查德•珀尔、保尔•沃尔福威茨和那些坐在沙发里指手画脚的周末武士把他们自己的意识形态议程强加给我们而不计生命代价和可能造成的苦难……
我反对像卡尔•罗夫那样的政治掮客用战事转移我们对没有医保的人数上升的事实、贫困率升高、工资下降的事实的关注,转移我们对跨国公司的丑闻和刚刚经历大萧条以来最差的一个月的股票市场的跌宕的关注。
我反对的是愚蠢的战争,鲁莽的战争,一场不是基于理智而是出于冲动的战争,一场不是基于原则而是出于政治需要的战争。奥巴马接着向听众阐述为什么他认为萨达姆并不对美国构成任何威胁,最大的威胁其实来自拉登。
随后,奥巴马用系列排比句指责布什政府的政策失调和失控、愚蠢和徒劳。他说:你想打仗么,布什总统?那么,让我们这样结束对本•拉登和基地组织的战争:通过高效协同的情报部门,封锁恐怖主义的资金网络,建立健全的国土安全体系,而不仅仅是用颜色分级的警报。
你想打仗么,布什总统?那么,那让我们先打一场仗,保证联合国视察员可以履行职责,督促我们严格遵守不扩散条约,保证像俄罗斯这样之前的敌人和眼下的盟友保护和最终消除它们的核武器库和核原料,禁止印度和巴基斯坦这样的国家使用他们已经拥有的这种恐怖的武器,并确保我国的军火商人不再为这地球上数不清的战争添油加料。
你想打仗么,布什总统?那么,让我们先为中东民情而战:确保我们在中东的那些所谓盟友——沙特和埃及——能不再压迫他们的人民,不再压制反对意见,不再纵容腐败和不平等,不再祸害他们的经济,否则他们的青年就会在没有教育、没有前途、没有希望的环境下长大,成为恐怖组织的生力军。
你真的想打仗么,布什总统?那么,让我们先为能源而战:制定明智的能源策略,不是去迎合埃克森、美孚这些石油巨头的利益,而是要摆脱我们对中东石油的依赖。
这才是我们需要的战争,这才是我们愿意奔赴的战场,让我们对无知和狭隘开战,对腐败和贪婪开战,对贫穷和绝望开战。
军事战争的后果残酷无情,牺牲难以估量。在我们有生之年,我们也许会有为了捍卫和平而参战的机会,要以战争的代价来捍卫我们的自由。然而,我们却不应该、我们也不会盲目地走上这条地狱之路。我们也不允许那些愿意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愿意用鲜血来印证忠诚的人们,作出这样巨大、却又徒劳无益的牺牲。奥巴马的讲话赢得了参加集会的人们的热烈掌声,但是此时的奥巴马还是美国政坛的无名之辈,当地媒体仅用很小的篇幅报道了这次集会,并没有连篇累牍地介绍奥巴马演讲的卓越、言锋的犀利、推理的巧妙和反战的愤慨。
然而,这次演讲本身和围绕它发生的事情却可以从很多方面解释奥巴马作为一颗政治巨星升起的背景和原因。
首先,这次发言展示了奥巴马非凡的演讲能力。
一个政治家的演讲能力已经成为他或她能否当选的重要的能力之一。在近代美国,很少有不会讲话的人出任高官,特别是需要经过直选才能出任的职位。其实,奥巴马早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口才很好,讲话可以打动人心,能够引起辩论,常常点燃热情。从那时起,奥巴马的每一个政治转折几乎都跟一次精美绝伦的演讲连在一起,他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演讲是他成为全国著名的民主党人的助推器;他2007年2月8日在伊利诺依州州府春田市宣布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演讲让选民感到他代表着变革,或许可以像林肯一样改变美国;2008年初他在衣阿华州党团初选获胜后发表的演讲展示了一代新政治家的远见和他对美国政治改革的设计;2008年4月在费城独立厅附近的演讲使他得以度过由于牧师怀特引起的争议,奠定了他最后击败希拉里•克林顿的基础;2008年8月28日,他在丹佛露天体育场演讲,清晰而明确地阐明了民主党和他的议事日程:改造联邦政府,重播美国梦想。
第二,同意参加反战集会并发表演讲显示奥巴马作为有政治抱负的人的精明和算计。
在发表这次反战演讲之前,奥巴马正在考虑是否竞选联邦参议员。反战集会的主要组织人是芝加哥一位70多岁的自由主义派的领军人物贝蒂•索尔兹曼。索尔兹曼来自民主党的政治世家,她的五个兄弟和其他亲朋好友分别在小罗斯福、肯尼迪和卡特内阁出任高官。1960年,她曾为民主党人阿德莱•斯蒂芬森(Adlai Stevenson)在竞选总统提名时发表的演讲所倾倒。1968年,她是民主党人尤金•麦卡锡(Eugene McCarthy)竞选总统提名时竞选团队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更为重要的是,她还是伊利诺依州前联邦参议员保尔•赛门(Paul Simon)的芝加哥办公室主任,与芝加哥的政治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取得她的支持就有了进入芝加哥和伊利诺依州民主党势力圈的钥匙。同时,索尔兹曼还跟赛门的一个主要智囊艾克斯罗德(Axelord)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此外,索尔兹曼不仅有巨大的募集政治捐款的能力,自己也是腰缠万贯,常常出资支持民主党的各种活动。索尔兹曼1992年第一次与奥巴马相遇。当时奥巴马刚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到芝加哥一家律师事务所出任人权律师。她为奥巴马的口才所折服。她事后告诉记者,见到奥巴马如同见到斯蒂芬森,只是前者的口才更好,他讲话可以让人“着魔”。
因此,当索尔兹曼开始策划反战集会的时候,她自然想到了奥巴马。她已经知道奥巴马对布什政府入侵伊拉克的计划不以为然,并打电话给奥巴马,让他参加这次集会。奥巴马十分清楚参加这样的集会并发表演讲对他即将宣布的竞选联邦参议员的计划会有极大的影响。跟当时支持率极高的布什总统唱反调有什么政治风险?会不会有选民指责他不爱国,对打击恐怖分子三心二意?这样的举措会不会提前让他的竞选夭折?奥巴马感觉事关重大,去咨询他的主要政治顾问绍蒙(Shomon)。绍蒙说,如果是索尔兹曼让你去发表演讲,你不能拒绝。得罪她就是得罪芝加哥的民主党人。但是,绍蒙还说,“你必须字斟句酌,因为无论你讲什么,它的政治余震会延绵不断。”除了不愿意得罪索尔兹曼,奥巴马此时还想让索尔兹曼的老朋友艾克斯罗德参加他的竞选班子。10月28日,集会召开两天之前,奥巴马给索尔兹曼打电话,表示他会出席这次反战集会并发表演讲。之后,他回到家里,用整整一个晚上把自己的发言写在稿纸上。奥巴马事后说,“我想把我对这件事的看法真真切切地表达出来。”
奥巴马的反战态度并不是政治投机,但是不考虑后果或在普通选民的认识还没有成熟的时候提出与政府主导政策完全相反的观点也会带来极为负面的后果。对作为即将参加一次重要选举的奥巴马来说,这次决定非同小可。他在作出决定前的细致和深思熟虑,他对助手意见的认真倾听,他对一个地方的政治现实的认真评估和他在决定之后的精益求精都在这里有了体现。
最后,奥巴马的演讲也从一定的程度上显示了他在从政之路上的绝好运气。
即使奥巴马是天才,有千里眼和顺风耳,在2002年10月,在伊拉克战争开始5个月之前,他也不能预料这场战争的后果会是什么,美国是否可以在短期完成使命,解放伊拉克,推翻萨达姆,在中东这个除了石油就是独裁的地区建造一个民主灯塔,消灭酝酿恐怖分子的土壤,保卫美国的国家利益,维护世界的政治和平与经济繁荣。
在奥巴马发表反战演讲的前后,美国的参议院也在讨论是否授权布什总统出兵伊拉克。几位有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计划的参议员也在权衡支持布什会在他们竞选的时候得分还是失分。2004年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John Kerry)和参加2008年角逐的希拉里•克林顿和约翰•爱德华兹(John Edwards)当时都投票支持布什总统出兵的决议。他们当时经过认真考虑作出的决定最后都成了他们竞选没有获得成功的致命伤。克里2004年在竞选中开始反战,并说“我先投票支持战争,又投票反对战争”,被共和党抓住小辫子,认定克里是一个摇摆不定、没有主见的政客,进入白宫只能给美国的国家安全带来灾难。爱德华兹参选伊始就对自己投票支持入侵伊拉克向选民道歉,但是对那些从一开始就反战的民主党人来说,爱德华兹的投机取巧不可饶恕。希拉里在参选后,民主党更为偏左的组织不断要求她就投票支持战争一事向选民道歉,但是为了避免在赢得提名后被共和党人指责为摇摆不定或者不够果断,希拉里一直拒绝承认当时投票支持布什总统是一个错误。等到她意识到自己不这样做就会丢失很多民主党选民的支持的时候,奥巴马已经势不可挡。
奥巴马在战争之前的反战演讲是他竞选总统的长征开始之后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个亮点,他准确预见了伊拉克战争可能的后果,他对伊拉克战争是一场愚蠢的、头脑发热的战争的看法到2006年几乎已是美国大多数人的共识。在选民确定自己的候选人时,准确的政治预测和敏锐的政治嗅觉自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坐标。
奥巴马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这样评估2002年那次令人难忘的演讲:这是最让我自豪的一次演讲。你知道,发表那样的演讲并不容易,因为我正准备参加竞选联邦参议员,当时的政治氛围很难把握。布什的支持率有65%。人们也不知道这次战争的后果会不会是像第一次海湾战争,眨眼之间,大家就开始欢庆胜利了。不过,我当时知道,就在我发表演讲的时候,这场战争从军事上讲一定极为成功,可谓迅雷不及掩耳。我一点都不怀疑美国的部队可以大获全胜。那个演讲稿的确写得很好。“有朝一日我会是职业篮球队员!”
2007年,在奥巴马宣布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之后,一些人纷纷传播奥巴马还在印度尼西亚念小学的时候就写过一篇“我将来要当总统”的文章。散布这个故事的人可能别有用心,为的是让选民认为奥巴马从小就野心勃勃和工于心计,从小就开始策划自己前往白宫的长征。
2008年8月22日《华盛顿邮报》发表该报社记者大卫•莫兰尼斯撰写的长篇通讯《虽然奥巴马必须离开去发现自己——夏威夷是他崛起的基础》。莫兰尼斯采访了不少奥巴马在夏威夷上中学时的同学,并看到奥巴马在高中四年级年鉴中给他的好朋友托尼•皮特森留的话:认识你很高兴,希望我们今后保持联系。无论你今后做什么,祝你好运。对了,要拿到那个法律学位。有朝一日我会是一名职业篮球手。如果我为了更多的报酬起诉我的球队,我会找你帮忙的。也就是说,直到1979年,奥巴马18岁,他并没有想到过自己今后会从政,更不会想到他会在29年之后成为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并极有可能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上高中的时候,奥巴马并非不读书,但是他更加热爱的是篮球,后来终于进了校队,并因为不能经常上场跟校队教练发生冲突。如果当时奥巴马有什么政治的话,他的政治就是通过篮球寻找自己的身份,用篮球发泄自己的困惑和不满,相信篮球可以把他带到很远、很幸福的地方去。
那么奥巴马的困惑和不满又来自何处呢?
奥巴马的出生和成长可以说是全球化的产物,而全球化的一个后果就是改变世界和改变自我的机会的增加和扩展,个人身份的混杂和失落,民族和种族文化的交融和模糊,地区经济发展和各地居民收入的膨胀与收缩,日常行为的不可预测和怪诞。奥巴马从小到大所有他认为不可理喻并且需要靠毒品去消除的痛苦、他关于自己身份的漫长确认和行为的认定、他的放弃在咨询公司的薪水优厚的工作而去做社区组织人、他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和最后从政都与全球化的捉弄有关。
奥巴马的外公和外婆最早住在美国的堪萨斯州。二战开始之后,他的外公从军去了欧洲,而他的外婆也在一家国防工厂上班。二战胜利之后,奥巴马的外公和外婆不再想住在平淡和无聊的堪萨斯,开始了从一个州搬到另外一个州的生活,先后去了加州、德州和俄克拉何马州。奥巴马的母亲是独生女儿,因为她的父母想要个儿子,因此在她出生时给她起了个斯坦利•安妮的名字。斯坦利高中一年级时,她的父母又搬到了华盛顿州西雅图市郊的墨色岛。外公到一家家具店做销售,外婆进了一家银行任职。
斯坦利•安妮上高中时在家算是听话的孩子,在学校以言锋犀利、知识渊博著称,虽然她说话轻声细语,但是在受到侵犯或不高兴的时候她会用自己的眼神表达出来。高中毕业那年,她的第一志向是进芝加哥大学读书。她的父母说芝加哥太远,不放心,否决了她的志向。她又试图进入当地的华盛顿大学读书,再次被父母拒绝,因为他们这时已经决定举家迁往夏威夷的檀香山。斯坦利•安妮只好随着父母到了檀香山,并在夏威夷大学读书。
1959年,在斯坦利•安妮一家搬到檀香山一年之前,夏威夷大学接受了本校历史上第一位来自非洲的学生巴拉克•胡赛因•奥巴马,也就是奥巴马的生父。关于奥巴马是如何进入夏威夷大学的说法多种多样,已经无法核实。他曾经告诉一位记者,他在非洲东部肯尼亚维多利亚湖畔长大,为了能到种族偏见不多的夏威夷大学读书,他到当时还是英国殖民地的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工作,积攒学费。另外一种说法是夏威夷大学是唯一给他奖学金的学校。还有一种说法是,他在肯尼亚遇到两位来自美国的妇女,她们告诉他可以参加函授教育,通过进入美国大学的考试。无论他是怎么到夏威夷大学的,他留学的目的是为学习工商管理,并希望在学成之后回国,为肯尼亚的经济起飞效力。他对采访的记者说,当时,肯尼亚人正处在转型期,抛弃过去的部落生活并不容易,接受西化的东西更是艰难。
奥巴马个头高大,皮肤黝黑,戴一副宽边眼镜,操一口标准的牛津英语,会跳舞,能写诗,嗓子特别洪亮。据当时在夏威夷大学认识他的同学说,如果奥巴马讲话,大家都会回头去看讲话的人,那声音奇特、迷人,特有感召力。到夏威夷大学之后,奥巴马结交了不少朋友,也接受过几次当地报纸记者的采访,他讲自己对夏威夷的种族关系的看法,谈肯尼亚旨在推翻殖民统治的起义,但却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已经结过婚,离开肯尼亚的时候,他的第一个夫人带着一个孩子,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孩子。
1960年夏天,奥巴马在夏威夷大学的第二年,安妮刚刚入学。前者25岁,后者还不到18岁。也许是奥巴马迷人的英语口音,也许是他周正的相貌,也许是他洪亮的嗓音,总之安妮对奥巴马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几十年后,安妮给奥巴马讲过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故事。奥巴马在他的回忆录《源于父亲的梦想》里是这样重复他母亲的话的,“他让我在大学图书馆门前等他。我去了,他还没有来。所以我想我就再等他几分钟。天气很好,我就躺到了一把长椅上。没过一会儿我就睡着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他和他的两个朋友来了。我醒来了,他们三个站在那里看着我。我听到他一本正经地对他们说,‘你们都看到了,伙计们。我跟你们说她是一个好姑娘,而且她会等我的。’”奥巴马是这样解释他母亲的举止的,她孤单,困惑,不满父母的压抑,黑人在她脑海中的印象是淳朴、厚重,而他父亲自然知道如何去讨一个少女的喜欢。
安妮是在俄语课上碰到奥巴马的。到了秋天,安妮和奥巴马已经是恋人了。安妮写信告诉她在西雅图的同学,她在夏威夷找到了新的自由,她不再允许别人叫她斯坦利,是温情脉脉的安妮了。奥巴马不是没有告诉安妮他已经结过婚,只是说他正在跟自己的第一个妻子离婚。安妮当时似乎并不介意。奥巴马的熟练和安妮的无知可能是安妮很快怀孕的原因之一。奥巴马和安妮双双通知各自的父母,他们要结婚。奥巴马的父亲来信说不同意,他不认为他跟一个白人女性的婚姻可以延续长久。安妮的父母也坚决不同意。奥巴马的父亲自然不能约束他,而不到18岁的安妮居然也对父母的劝阻置之度外。安妮的母亲一直拒绝对媒体谈论自己的女儿,不过她跟《芝加哥论坛报》的一个记者说过,安妮是个倔强和不因循守旧的孩子,常常有惊人之举,但是她和奥巴马的关系不仅令家人震惊,她的固执更是前所未有。1961年2月2日,两人飞到夏威夷的毛伊岛结了婚,没有家人、朋友的祝福。不久,安妮在给同学的信里说,她已经结婚了,她的孩子8月出生。
小奥巴马出生后,安妮辍学照顾他。老奥巴马经过三年的刻苦,在1962年6月以全优的成绩毕业。不到一个月,他就离开夏威夷,并且一去不归,直到1972年才回到檀香山看望他们母子。奥巴马是6月22日离开的,当天的报纸登了一条消息,说夏大的本科毕业生奥巴马将用几个星期参观美国的一些大学,之后去哈佛大学读经济学博士。这篇报道没有说奥巴马有妻子和一个不到两岁的儿子还在夏威夷。
按照奥巴马和其他一些试图记述奥巴马家庭生活的记者的话说,老奥巴马从新大学(the New School)和哈佛大学都拿到了奖学金,如果他去前者,就有足够的奖学金养家糊口,让妻子和儿子去纽约;但是他更看重哈佛的名望,因此决定去波士顿。虽然奖学金不够,安妮还是准备带着儿子去波士顿投奔丈夫。她已经到了西雅图,但不知哈佛那边发生了什么,安妮没有成行。由于未能进入西雅图大学续读本科,她只有带着儿子回到了檀香山。一个20岁不到的母亲被丈夫抛弃了,年幼的孩子被父亲扔下了。母子相依为命,生活不无艰辛,好在安妮的父母一直是她的靠山。
光阴似箭。到1967年,奥巴马6岁了。母亲终于从夏大毕业,拿了一个数学的本科学位,也跟奥巴马的父亲离了婚。期间,她跟一个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国际学生洛洛•索雷托结了婚。奥巴马的父亲已经从哈佛拿到经济学博士学位,并返回了肯尼亚,又跟第三个女人结了婚。1966年,印尼发生政变,索雷托被勒令回国,派往新几内亚工作一年。1967年,他回到雅加达,在一家石油公司供职。安妮带着奥巴马来到继父身边,并找到了一份在美国使馆教英语的工作。
对6岁的奥巴马来说,印尼是一个充满新奇和嬉戏的世界,索雷托为了让奥巴马高兴,买来了猴子、家禽和鳄鱼。索雷托还言传身教,熏陶奥巴马如何保护自己,不要给要饭的任何钱款,怎样跟仆人打交道,必须以现实的眼光看待复杂而不是清晰地分为好坏的世界。索雷托告诉奥巴马,“你妈妈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对女人来说这是好事,但是你将来会是男子汉,男子汉必须要强悍和精明。”索雷托循循善诱地对奥巴马说,男人会利用其他男人的弱点先下手为强,“国家之间也是这样。”
奥巴马跟当地的同龄人一起上了宗教小学。但是,安妮意识到,这里的教育可能不足以让奥巴马将来跟上美国的同龄人。因此,她给奥巴马安排了函授,每天早上四点把他叫起来,学习历史、算术和常识。
从夏威夷到印尼,母亲给了奥巴马纯真和爱,告诉他世界是美好的,人是可信的,善待别人,别人就会善待你,而索雷托却让奥巴马看到了生活的另外一面,权势和权力,隐藏的和公开的。
岁月逐渐把索雷托学生时代的棱角磨掉了,他成了印尼外企的员工,为洋人做事,丢掉了自己的理想和志向。安妮可能感到极度的幻灭和失望,她和索雷托渐行渐远,慢慢把注意力转向对印尼文化和社会的研究。到1970年奥巴马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出生的时候,安妮和索雷托的婚姻正在走向终结。奥巴马成人后反思自己的成长与母亲和继父的关系,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承认现实让人松懈和瓦解(索雷托),保持纯真让人上进和提高(安妮)。
四年后,安妮作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自己滞留印尼,把奥巴马送回檀香山读书。由于奥巴马的外公跟一个校董认识,奥巴马得以进入夏威夷最为有名的私立学校——普纳候学校——读书。奥巴马开始了跟外公外婆的生活。这个时候,外公已经不是家具销售人,而改卖人寿保险了。奥巴马经常在周末听到外公给客户打电话预约下周的见面,而对方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脱和拒绝。听到外公沉重的叹息,奥巴马心如刀绞。好在外婆因为工作出色已经升任银行的副总裁。
1972年12月,奥巴马“失踪”10年的父亲回到檀香山。奥巴马的母亲匆匆从印尼赶回来,又跟他讲了很多他父亲的故事。父亲待了一个月,提出跟母亲复婚被拒绝。圣诞节的时候,父亲给了他一个篮球做礼物。在这期间,父亲曾有一次当着全家人面让他关掉电视去写作业,令奥巴马愤怒不已;应奥巴马班主任的邀请,父亲还到他的班上介绍了肯尼亚,听得全班同学目瞪口呆,让奥巴马自豪无比。
不久,安妮带着女儿玛雅返回檀香山,进入夏大读人类学学士学位。一家三口于是住进了一个公寓,离奥巴马的学校更近了。安妮只有一点奖学金。玛雅后来回忆说,公寓了有一个电视和一把摇椅。外公外婆常常接济他们。
又过了三年,安妮开始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不得不返回印尼。奥巴马此时没有任何兴趣跟母亲返回那个遥远的国度,又开始了跟外公外婆的生活。
也许是为了建立跟远在天边的父亲的联系,奥巴马开始全身心地投入篮球,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只要有时间,就能看见他在不停地练习投篮或带球过人。母亲看到奥巴马如此投身于篮球,不禁为他的学习感到担忧。但是奥巴马并不理会母亲的劝阻,坚信篮球是他今后成名的唯一途径。对篮球的狂热可能来自奥巴马肤色和种族意识的觉醒。虽然奥巴马的母亲常常开玩笑说,作为一个来自堪萨斯的白人女人,她跟一个非洲男人或印尼男人结婚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孩子的肤色是褐色的,因此他们不会担心被晒黑。对奥巴马和玛雅,她总是说,混血其实是一个礼物,使得他们是多层次和多维的。但是,在美国,你不是纯粹的白人,你就是有色人种,而有色人种在生活中会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奥巴马所在的中学黑人屈指可数,只有一个黑人女孩。有一次他碰巧跟这个女孩在一起,其他同学就开始起哄,说他们在谈恋爱。奥巴马当时对这种同类相吸的意识十分反感。为了证明他跟那个女孩并没有什么特别关系,他当着大伙的面把那个女孩推到了一边。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奥巴马感到孤独,感到无所适从,感到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他觉得无论自己去做什么,做好做坏,都不能逃脱白人对黑人固定的期待和定义。黑人擅长体育,那他就去挖掘自己的篮球天分。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奥巴马开始吸毒。
奥巴马的几个同学后来回忆说,在高中期间,如果说奥巴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的话,那就是他一点都不特别。他们说他善良,会保护自己,书读得很多,对外部世界了解很多,谈起世界大事滔滔不绝。普纳候学校高材生很多,奥巴马也就是个中上学生。虽然他感觉篮球是他走向成功的道路,但一直是板凳队员,1979年,在普纳候夺得州冠军的比赛中,他仅短时间上场,得了两分。
奥巴马上到高四时,安妮从印尼回来。发现奥巴马还没有寄出大学申请,安妮很不高兴。奥巴马漫不经心地对母亲说,着什么急,大不了待在夏威夷,也可以半工半读。活着没劲。
安妮大发雷霆。在奥巴马的年龄,她也叛逆过一次,不听父母的劝阻,先怀孕,再结婚,后悔莫及。她告诉奥巴马,不要这样吊儿郎当,等着机会来敲你的门。自己不努力就会一事无成。母亲的话对奥巴马震动不小,他开始认真申请学校。位于洛杉矶的西方学院给了他全奖。
曾经想靠打篮球出人头地、曾经破罐子破摔可能走向白人期待黑人走上的道路——吸毒,犯法,坐监狱——的奥巴马要上大学了。
不在华尔街挣大钱,要去贫民窟“闹革命”
私立的西方学院有各个种族的学生,奥巴马必须决定他进入哪一个“势力范围”。他记起夏威夷一位黑人大叔说的话,“要想不改变自己的黑色肤色,你必须睁大眼睛。”他很快就决定进入自己抱团而不跟其他种族同学来往的黑人学生。一天,他跟一个女黑人同学聊天。后者问他,你为什么叫“巴利”(Barry)而不叫你的原名“巴拉克”(Barack)。他说他爸爸在夏大读书的时候别人就叫他巴利,可能是因为好叫吧。这位女生说,她不但喜欢“巴拉克”这个名字,更喜欢它的意思(Blessed,意为“被上帝所垂青的”或“恩赐的”),从此,奥巴马就再不让别人叫他巴利了。
1980年,奥巴马和他在学校的政治觉悟特别敏锐的黑人学生找到了“从政”的事业:反对南非的种族隔离政策。南非的种族隔离与美国从1880年持续到1960年的政治隔离如出一辙,因此美国的黑人和那些曾经为美国的民权运动奋斗的白人都积极投入了这一事业。他们认为,只要美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对南非实施禁运,处于巨大经济压力之下的南非政府就会改变其政策。奥巴马所在校园黑人社团组织决定请一位南非国大党的代表来学校演讲。他们策划在这位代表发表演讲之前由奥巴马先对听众讲几句,然后会有人突然冲上舞台把他拖到台下。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听众了解,南非政府不保护言论自由,国大党在南非没有宣传自己的事业的机会。
奥巴马有点胆怯地走上了讲台。他的声音很低,“有一场斗争在展开。”他看着下面的听众,放大了自己的声音,“有一场斗争在展开,”听众开始注意听讲,“虽然这场斗争与我们隔山隔水,但是它触摸你和我。无论我们是否感觉到它的触摸。无论我们是否渴求它的触摸。这是一场需要我们表明立场的斗争。不是让你挑选黑人还是白人,也不是让你选择穷人还是富人。这个选择要更加艰难。它让你挑选尊严或者奴役,它让你选择公平还是非正义。我们要么全身投入,要么漠不关心;要么走正确的路,要么蹚错误的河……”
奥巴马突然发现,他的话可以打动听众。也许,他在回忆录中写到,她母亲就是被父亲的声音和激情打动的。听众开始鼓掌,开始附和。这时,突然从台下冲上来几个人,抱住奥巴马把他往台下推。虽然这是事先安排好的,但是奥巴马挣扎,不愿意离开。他觉得他打动了听众,他觉得自己可以用话语改变世界。
西方学院与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有合作协议,在西方读完两年的学生可以申请去哥大读后两年。奥巴马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去哥大。1981年秋天,奥巴马来到在纽约哈莱姆旁边的哥大。这里是20年代黑人文化复兴的地方,如今一片凄凉和萧条。奥巴马的东行也让他开始重新注重学习,放弃了过去很多坏习气。除了读书,他开始坚持跑步和记日记(奥巴马的第一本回忆录就是根据这些日记写成的)。他还打篮球,也会去听杰西•杰克逊牧师在125街的一个教堂的演讲。纽约的生活费用高,仅靠奖学金难以生活。奥巴马周末会去一个建筑工地打工。
1982年夏天,安妮和玛雅到纽约看奥巴马。安妮直到这个时候才告诉奥巴马她跟他的生父是如何恋爱结婚又是怎样分手的。母亲的话语里既有愤怒,也有幸福;既有遗憾,也有甜蜜。母亲离开不久,奥巴马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他从未见过面的姑姑打来的。她告诉奥巴马,他的生父刚刚死于车祸。那一年,老奥巴马46岁,小奥巴马21岁。
奥巴马把噩耗告诉妈妈,妈妈对着电话痛哭。奥巴马感到他与父亲的一切联系都蓦然消逝了。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他决定不去肯尼亚奔丧,现在不是去的时候。他还作出了一个改变他今后人生的决定,他毕业后要去帮助美国的贫穷的黑人,为他们服务,让他们站起来。自从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美国的黑人似乎没有了声音,要不就是整个世界变聋了。现在是把声音还给黑人社区的时候了。
快毕业的时候,奥巴马开始给全国各地的黑人社区组织写信,希望他们能让他去工作。他所有的信都石沉大海。尽管如此,他决定一边继续寻找社区组织工作,一边先找个挣钱的工作。这样他至少可以先把学生贷款还掉。纽约一家提供金融和企业咨询的公司国际商业集团雇了奥巴马。他是那家公司第一个参与咨询的黑人雇员。那里的黑人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都为他感到自豪。当奥巴马告诉他们他对这份工作并不感兴趣,他最理想的工作是去黑人社区搞组织工作,他们都感到不可思议。不久,奥巴马被提升,责任更多,工资也提高了,有自己的办公室,还有自己的秘书。但是,他并没有觉得他“成功”了,“出头”了,到了彼岸了。
一天,他突然接到他从未谋面的同父异母姐姐的电话,说他们的一个兄弟由于摩托车事故在肯尼亚去世了。这是奥巴马大家庭中另一个他不认识的人。这个电话和它所带来的噩耗再次唤醒奥巴马要与自己的历史和社区发生关联的渴望。几个月后,奥巴马辞去了国际商业集团的工作,又开始继续寻找去社区“闹革命”的工作。他给芝加哥的黑人市长哈罗德•华盛顿写过信,市长办公室没有回复。有一个搞社区组织工作的民间组织让他去工作,条件是他必须坐在办公室。奥巴马拒绝了。
就在他又要大失所望的时候,杰罗德•凯尔曼打来电话。凯尔曼是犹太人,在芝加哥的贫民区提供社区服务,但是他觉得自己是白人,到社区走访黑人没有信任感。他需要一个可以走进黑人教堂,可以动员黑人组织起来,向政府提要求,向社会要尊重的人。
奥巴马接受了凯尔曼的工作,年薪1万美元。凯尔曼多给了奥巴马2000美元,让他去买一辆车。奥巴马开始了自己走上街头“闹革命”的生涯。
凯尔曼带着奥巴马在芝加哥像是古文明遗址的旧工厂区漫步。不久之前,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宗教的人在这里打工,但是他们下班就走,不交谈,不组织,不团结,因此没有跟厂方谈判的力量,逆来顺受,最后被解雇。凯尔曼说,要夺回自己的工作,他们必须组织起来。凯尔曼还说,自从种族隔离被判定违宪之后,黑人搬进了以前白人居住的地方。白人先是给他们制造麻烦,甚至破坏他们的房屋。之后,白人成批地搬迁。随着白人的撤出,商店和银行就关门了。再后来,政府提供的服务包括垃圾清理、公园设备和街道维护都开始萎缩,学校教学质量下降,房屋价格低迷。更多的穷人搬了进来。社区开始贫民窟化,黑社会乘虚而入,成了这里的地头蛇。
“闹革命”的第一条是要动员,要动员就得开会,而奥巴马和任何一个社区工作者最担心和害怕的是没有人来开会。奥巴马和凯尔曼都知道办法只有一个,找黑人教堂出面和参与。但是,教堂的牧师并不信任凯尔曼,对他们的社区发展计划嗤之以鼻。奥巴马出师不利。但是他并不气馁,他知道只有先把黑人团结成一股绳才能把白人拽过来。否则,社区的发展将会一事无成。奥巴马的第一个成功既是锲而不舍的结果,也算是运气好。他领着三个关心社区的人四处奔走,想让政府和民间机构提供培训中心,解决社区高失业率的问题。他们四处碰壁。最后,他们去了市长办公室,无意中发现市长办公室有一个就业和培训办公室,主要义务是协助失业的人再培训并帮助就业。他们约见了这个办公室的主任,不久,市长就决定在奥巴马“闹革命”的社区开了一个社区就业和培训中心。中心开张那天,华盛顿市长亲自参加了剪彩仪式。
奥巴马之后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小的胜利。凯尔曼告诉他,这些胜利微不足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芝加哥和美国的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但是它们可以给生活在底层的人民推动变革的勇气和希望。在社区工作的时间越长,奥巴马越发感到自己的感召力不足,知识和能量欠缺。他跟黑人教会有了更多的接触,并且意识到这些教会组织是黑人社区文化和精神生活的发动机。他听说芝加哥有一个很大的黑人教堂——三一教会,那里的牧师杰里美亚•赖特能说会道,极受黑人教友欢迎。他写了一个名为“无畏的希望”的布道,并在一个周日宣讲。这个布道随后像星火燎原一样在黑人社区广泛流传。赖特说,当一切都消逝的时候,我们始终不移地去捕捉希望的火苗。光亮就在那里,你必须锲而不舍地寻找。奥巴马决定加入赖特的教会。1988年,奥巴马申请去哈佛大学法学院读书并被录取。他告诉自己的一个朋友,他要去法学院读书,因为他觉得如果自己有一个法学学位,他就可以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抗衡,更好地帮助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穷人。
第一位黑人主编到州参议员去哈佛之前,奥巴马决定回自己的老家肯尼亚看看。在内罗毕机场,奥巴马的行李丢了,去找工作人员询问。一位女工作人员问他叫什么,他说叫奥巴马,对方肃然起敬,问他跟奥巴马博士是不是有亲戚关系。奥巴马没有想到,在肯尼亚这么大的国家,他的父亲声名赫赫。在返回肯尼亚之前,奥巴马的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已经告诉他,他爸爸从哈佛拿到博士学位返回肯尼亚的时候又带回一个白人太太露丝。回到内罗毕,他还继续跟第一个妻子保持联系,并生了孩子。露丝非常愤怒,但并不能管住他。老奥巴马因为学位高,能力强,被分到旅游部工作。奥巴马来自罗族部落,而肯尼亚最大的部落是吉库玉部落,因此政府里好的工作都被那个部落的成员占据。奥巴马开始抱怨,说在一个正在走向现代化的国家,应该任人唯贤,不能任人唯亲。他批评政府的话终于传到了肯尼亚总统肯亚塔的耳朵里。总统也来自吉库玉部落,他下令将奥巴马赶出政府。一个从哈佛大学拿了博士学位的人之后居然找不到工作。后来一个朋友可怜他,在自来水管理局给老奥巴马找了一个差事。怀才不遇的老奥巴马开始酗酒,露丝提出跟他离婚。也就是这个时候,1971年,老奥巴马返回夏威夷试图跟安妮复婚。安妮的拒绝使老奥巴马更加沮丧,很快就丢失了在自来水管理局的工作。直到1978年肯亚塔去世,奥巴马才又有了出头的日子,进入肯尼亚财政部工作。但是老奥巴马一直没有从事业和生活的挫折中恢复过来。
在肯尼亚,奥巴马感到回到了自己人身边,没有人再对他的相貌感到诧异,更没有人想要去抚摸他卷曲的头发,更不会有人因为他的肤色把他当成罪犯。但是,就是在故乡的土地上,他也看到了种族歧视的后遗症。他和自己的姐姐去一家餐馆吃饭,一个黑人招待员十分精心地照料其他桌子上的白人顾客,对他们不屑一顾。这样的待遇奥巴马在美国也经常碰到,他不理解为什么一个种族的人会在瞧不起自己的时候也瞧不起自己的同类。奥巴马不禁自问,谁是肯尼亚的主人?肯尼亚已经独立,白人耀武扬威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为什么白人至上的心理还那么顽强地左右黑人的言行?奥巴马去看望父亲的第三位妻子露丝。露丝的儿子马克正在斯坦福大学读书。他告诉奥巴马,他厌恶他们的父亲,憎恨肯尼亚,他将来不会回到这个国家工作和生活。
在肯尼亚,奥巴马找到了自己丢失的父亲的足迹,理解了他的奋斗和奋斗过程中的辛酸,也原谅了他的不负责任。他跪在父亲和爷爷的墓前,泪水潸然而下,他胸中一直淤堵的对父亲的愤怒被泪水冲了开去。他更清楚自己今后的路应该怎么走。
1988年秋天,27岁的奥巴马进了哈佛大学法学院。奥巴马年龄比同届的同学大,也更成熟,因此学习也更刻苦。第一年,他一面参加校园的反南非种族隔离的活动,一面读书写作,在法学院一个级别很高的杂志上发了几篇文章,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关注。
第一年学期结束,奥巴马去在芝加哥的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指导他的是一个叫米歇尔•罗宾逊的早他几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的律师。奥巴马对她一见钟情,但是米歇尔感觉这样的关系对工作不利,反复拒绝。有一天,米歇尔去芝加哥南城(黑人区)的一个教堂的地下室看奥巴马给单身母亲讲如何改变她们的处境,她才感到这个向自己求爱的小伙子的确是她喜欢的人。
奥巴马将改变美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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