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被一房二卖该怎么办?(谢恒公众解答)


    问:今年九月,我看中某小区的房子,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当时,开发商承诺在三天之内将合同送到房管局备案登记。然而,一个星期后,我在房管局网站查询,该房屋虽已备案,但登记的名字不是我。后来经与开发商交涉才知道他们又将房屋卖给其他人了。请问谢律师,我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吗?该要求开发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谢恒律师解答:

  可以起诉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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