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政法大楼21楼在“上海袭警案”中是也一个应该特别予以关注的地方,因为吴钰骅、李伟是在21楼受伤的,杨佳是在21楼被他们当作凶手抓起来的。下面是一审判决书吴钰骅、李伟、孔中卫3人对21楼发生事件的陈述:
吴钰骅:“2008年7月1日9时30分至10时之间,我准备外出工作,到电梯间时,看见在2112室门口有一个人,头戴防毒面具,穿淡色衣服,我就问了他一句‘你在干什么?’,那个人就突然向我猛扑过来,右手横握刺刀刺我右胸部。我赶紧后退,他转身朝2112室跑去。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告诉同事自己被刺了,并打电话给分局的指挥中心。不久,那个蒙面的人持刀推门而入并行凶。我的同事就拿起椅子将他围住,最后将他制服。”
李伟:“2008年7月1日9时45分许,我在自己办公室2113室工作,同事吴钰骅冲进来说:‘我被人捅了一刀。’这时,突然冲进来一男青年,头戴防毒面具,穿一件白色短袖圆领衫,右手举一把尖刀,向我们冲了上来。这时,我们的纪委副书记孔中卫和其他人也冲进来。我和同事林玮、孔中卫合力将他夹住,他右手拿刀朝我头上砍来,我的右脸侧被刀划伤。这时同事们都围上来,将这名男青年制服。”
孔中卫:“7月1日9时45分左右,我在吴钰骅办公室门口,看见吴身上有血迹,左手捂在右胸口处。后我看到一个男子,身高170厘米左右,他左手拿着喷雾器,右手拿着一把刀,穿白色汗衫,深色长裤,脚下穿一双运动鞋,头上带着头罩,手上还戴着手套。他一边对民警使用喷雾器一边挥刀。在我们的合力下,用椅子将该男子顶在墙面上,之后缴下刀和喷雾器,然后把他拷起来。制服该男子后,由特警队的同志带了出去。他当时说‘我够本了,你们一枪崩了我吧。’”
1、对吴钰骅受伤情形的质疑。吴钰骅说“那个人就突然向我猛扑过来,右手横握刺刀(注意是横握!是剌刀!)刺我右胸部。我赶紧后退,他转身朝2112室跑去。”看到这里还以为他“赶紧后退”没被剌中,岂料他接着又说“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告诉同事自己被刺了,并打电话给分局的指挥中心。”李伟说:“同事吴钰骅冲进来说:‘我被人捅了一刀。’”判决书中写道:“被害人吴钰骅外伤致右上胸部软组织裂创长为3厘米…吴、顾两人均构成轻微伤。”如果是剌刀,是横握,那怎么会造成“剌”或“捅”的结果呢?如果吴钰骅真被剌中了或被捅了一刀,怎么还顾得上给分局指挥中心打电话呢?怎么只造成软组织裂创轻微伤?用“剌刀”、“剌”和“捅”等不实之词,可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栽赃杨佳吧。
2、对李伟受伤情形的质疑。李伟说:“我和同事林玮、孔中卫合力将他夹住,他右手拿刀朝我头上砍来,我的右脸侧被刀划伤。”判决书中写道:“被害人李伟外伤致面部遗留两处缝创,长度累计达9.9厘米,并伤及右侧腮腺”。既然被“夹住”了,怎么还有机会划伤他?而且还是“两处缝创,长度累计达9.9厘米”? 吴钰骅和孔中卫的证言中为何没有提到李伟受伤的情节?
3、对杨佳被捕情形的质疑。吴钰骅说是“我的同事就拿起椅子将他围住”,李伟说“我和同事林玮、孔中卫合力将他夹住”,孔中卫说“用椅子将该男子顶在墙面上”。到底用没用椅子?是“围”、是“夹”还是“顶”呢?
4、对杨佳去2112室的质疑。吴钰骅说“我赶紧后退,他转身朝2112室跑去。”整个判决书除此之外,没有关于2112室的记述。2112室是谁的办公室?杨佳到该室干啥呢?既然有意杀吴,为何不追着吴不放,反而莫名其妙地转身进入2112室,任吴退回到2113室呢?此前曾有不少人认为杨佳袭警的主要目标是吴钰骅,现在从吴的证言中也可以看出杨佳无意杀吴。如果连吴都不杀,那么杨佳怎么会杀害其他人呢?看来是姓吴的急于栽赃陷害杨佳,反而不小心露出了马脚。
5、对杨佳进入2113室时间的质疑。吴钰骅说“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告诉同事自己被刺了,并打电话给分局的指挥中心。不久,那个蒙面的人持刀推门而入并行凶。” 李伟说“同事吴钰骅冲进来说:‘我被人捅了一刀。’这时,突然冲进来一男青年…”。孔中卫说“我在吴钰骅办公室门口,看见吴身上有血迹,左手捂在右胸口处。后我看到一个男子…”。吴钰骅证言中显示,杨佳是在他告诉同事被剌并打电话之后进入2113室的;李伟证言中显示,杨佳是在吴钰骅说我被捅了一刀时进入2113室的;孔中卫证言中显示,杨佳是在办公室门口的孔中卫的目睹下进入2113室的。3人的说法怎么会各不相同呢?按照吴钰骅的说法,他受伤后就退回了2113室,没在办公室门口做丝毫停留,而孔中卫如果在门口看到受伤的吴,怎么会看不到吴受伤的过程呢?到底他们谁在撒谎?还是都撒了谎?
6、对剌刀和喷雾器的质疑。吴钰骅说“那个人就突然向我猛扑过来,右手横握刺刀刺我右胸部。”判决书中显示现场提取的涉案物是剔骨刀。吴看到的到底是剌刀还是剔骨刀?是不是还有剌刀被谁收藏起来了,没有发现?孔中卫说:“用椅子将该男子顶在墙面上,之后缴下刀和喷雾器,然后把他拷起来。”怎么吴钰骅、李伟的证言以及其他所有人的证言中都没有提到喷雾器?是不是我们这位纪委副书记对喷雾器情有独钟,特别用心留意呢?
7、对孔中卫进入2113室时间的质疑。吴钰骅证言中没有提到孔中卫,而孔中卫证言中却说自己在办公室门口看到了受伤的吴钰骅。在如此关键的时刻,如果孔中卫在场,吴钰骅怎么会看不见?怎么会不求助于这位领导,反而舍近求远地退回到办公室告诉同事自己被剌了,并打电话向分局指挥中心求助呢?在李伟的证言中,孔中卫是在吴钰骅、杨佳之后进入2113室的。在孔中卫自己的证言中,他在办公室门口既看到了受伤的吴钰骅,也看到了杨佳,可就是没看到杨佳是如何剌中吴钰骅的;而且对杨佳的身高、衣着进行了一番颇为细致的观察,还看到杨佳“一边对民警使用喷雾器一边挥刀”。我只是不解,孔既然站在门口,杨佳进门时他为何不阻拦?杨佳为何不杀他?难道孔与杨佳有什么特殊约定?还是杨佳知道孔是纪委副书记,特别给他面子?
孔中卫证言中对杨佳的身高、着装、左右手拿什么描述得非常清楚,而对关键的吴钰骅、李伟的受伤情节却只字不提。看后给人的感觉是:他不是在作证,而是在创作!特别是那句“我够本了,你们一枪崩了我吧。”
8、对橡胶手套的质疑。现场侦查人员在2113室剔骨刀下发现的一只橡皮手套,没有作为涉案物提取。与警用催泪喷雾器相同的是,在其他证人的证言中都没有提到,只出现在了孔中卫这位“独具慧眼”的纪委副书记的证言中。他说:“我看到一个男子,身高170厘米左右,他左手拿着喷雾器,右手拿着一把刀,穿白色汗衫,深色长裤,脚下穿一双运动鞋,头上带着头罩,手上还戴着手套。”
因为侦查人员在2113室发现了喷雾器和一只橡皮手套,所以孔中卫就把喷雾器塞进了杨佳的左手,只是没说明这只橡皮手套戴在了杨佳的哪只手上。如此用心良苦,我们是否应该向这位纪委副书记道一声“辛苦了”?提取可疑物的侦查人员要是知道孔书记能把这两样东西都派上用场,是不是也应该把那只橡皮手套也作为涉案物提取呢?只是不知道侦查人员为何不继续查找一下另一只手套的下落,因为通常手套都是成双卖的,说不定另一只手套被凶手戴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