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袭警案”:对顾建明、童佳骏证言的4点质疑


顾建明、童佳骏都是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闸北区公司保安员,其中顾建明也是“袭警案”被害人之一。我想像不出这两位可怜的保安员是在什么情况下写出证言的,只能看出在一审判决书,顾建明的证言被列为1号证据,童佳骏的证言被列为5号证据。而这两份证言同样存在着一些令人费解的问题。

 

顾建明在证言中写道:“……我刚拨完电话还未通话,有一个人对我说了一句:‘你敢打电话,’接着就举起右手向我头部敲过来,我用手一摸血流出来了。……我回头看到他右手拿着刀冲进底楼治安支队值班室,一会儿的功夫,就看到民警倪景荣从值班室走出来,全身是血,到了底楼女厕所门口仰面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接着,又看到那个砍伤我的人出治安值班室大门后左转朝分局电梯方向走去。这时,有人对我说104室门口还有一个人躺着,我走近一看是民警张义阶,当时他也是仰面躺在地上,全身是血。

 

童佳骏在证言中写道:“……地上有砸碎的深咖啡色的玻璃瓶,旁边站着一名男子。于是,我就问他:‘你在干什么?’他没有回答我,而是迎面朝我大步走来。我准备去叫几个保安来制止他,这名男子就用玻璃瓶砸我。我退到警卫室旁边,同时叫另外几个保安打110报警。此时,我看见民警倪景荣倒在女厕所门口的地上,身下有很多血。我还看到顾建明捂着头部,并对我说:‘我头上也被刺了一刀。’这名男子身上背了一只黑色小方包。

 

顾建明证言释放出了5信息:1、那个人举起右手向他头部敲过来;2、然后那个人右手拿着刀冲进了值班室;3、不一会儿倪景荣全身是血从值班室走了出来;4、接着那个人走出值班室向电梯方向走去;5、这时全身是血的张义价已经躺在104室门口了。

 

童佳骏证言释放出了4个信息:1、一个男子迎面走来用玻璃瓶砸他;2、此时他看见倪景荣倒在女厕所门口;3、他还看到顾建明捂着头部并对他说:“我头上也被刺了一刀。”4、男子身上背了一只黑色小方包。

 

把以上两位保安员证言中释放出的信息进行对照印证,不难看出:

 

1、顾建明和童佳骏证言中遇到的肯定不是同一个人。顾建明遇到的人拿的是刀,而童佳骏遇到的人拿的是玻璃瓶。因为童佳骏遭玻璃瓶威胁,退到警卫室叫其他保安报警时,倪景荣已倒在女厕所门口地上了,顾建明也已被拿刀人击伤了。

 

2、袭击顾建明和倪景荣的可能是同一个人,而袭击张义阶的肯定另有其人。袭击顾建明的那个人,进出值班室顾都看到了,而且走出值班室就直接向电梯方向走去。期间顾只看倪景荣全身是血出走值班室,没看到张义阶走出,此时,张义阶怎么会已躺在104室门口地上,全身是血呢?答案有人先于顾建明遇到拿刀人杀害了张义阶。

 

3、顾建明到底是被敲了还是被剌了?顾建明自己在证言中说,那个人举起右手向他头部敲来;童佳骏证言中,顾建明说的是“我头上也被剌了一刀”;一审判决书写道“被害人顾建明外伤致头皮裂创长为5.1厘米”,“保安员顾建明构成轻微伤”。头部不比其他部位,敲一下会是什么状况?剌一刀后又会是什么情形?怎么会是“5.1厘米”的“微伤”?

 

4、身背黑色小方包的男子到底是谁?童佳骏遇到的男子身上背了一个黑色的小方包。杨佳带的是onePolar腰包。户外人都知道腰包的最大便利是可以把随手要用的小东西,如手机、手纸、小刀、小剪、针线包等放在包里系于腰间,最大限度地方便随时取用,并减少对肢体活动的影响。如果杨佳真是去袭警的,那么肯定会把腰包系在腰上,而不是背在身上。如果这个背包的男子是杨佳,那么仅凭这一点儿就可以判断他不是来袭警的,何况这个男子手里拿的是玻璃瓶而不是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