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地为秦桧开脱?
丁启阵
史学界或非史学界,不少人持这样一种观点:让岳飞死掉,实际上是宋高宗赵构的意思,秦桧不过是这个最高旨意的执行者。因此招致千古骂名,秦桧也是被冤枉的苦主,替罪的羔羊。
这个观点,乍听似乎有些道理,但实际上它不过是一种“妇人之仁”的逻辑。恻隐的背后,模糊了忠奸,混淆了黑白。这种逻辑,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在金人觊觎宋朝版图、随时可能挥师南侵乃至灭掉赵宋王国的形势下,无论是开战还是议和,保存军事力量无疑是朝廷的当务之急。作为最高行政首脑、当朝宰相(秦桧在相位把持朝政前后长达十八年),他不但没有起到保护军事力量的作用,反而处心积虑杀死当时最重要的军事将领之一,使得宋国对抗金国的军事力量大大削弱。这本身就是严重危害大宋的安全的事情,说他是奸臣,一点都没有冤枉他。
有人说,不杀死岳飞,秦桧和赵构商量好的“审时度势”的“和议大计”就无法实施。请别忘了,秦桧指使爪牙万俟禼处死岳飞的地方是在杭州,而不是抗金前线。就是说,岳飞已经服从他的班师命令(“一日奉十二金字牌”),回到了杭州。这个时候,以秦桧的权势,他完全有能力禁止岳家军再上前线。或者像解散韩世忠的“韩家军”那样,解散“岳家军”,或者削去岳飞的军权,改任地方官职,都是可能做到的事情。可见,为了“和议”,他完全不必置岳飞父子于死地。
有人说,宋高宗之所以要置岳飞于死地,原因是担心岳飞挥师直捣黄龙之后,迎回徽、钦二帝,自己处境尴尬,甚至可能连宝座也得让出来。这个说法至少有三点值得怀疑。首先,岳飞当时能否直捣黄龙、迎回二帝还是很难说的事情。其次,为了解决二帝回来的尴尬,赵构完全可以有别的办法,例如,直接派人除掉他们。通过杀害岳飞,以阻止宋军北伐,最终达到摒弃二帝的目的,周折实在是太大。而且,还要因此瓦解一支重要的勤王大军。利弊得失,赵构不会不清楚。再次,如果是为了使徽、钦二帝永无返还之日的目的,为什么单单杀害岳飞,而放过韩世忠、张俊、刘光世等人呢?须知,他们也是当时重要的抗金将军。特别是韩世忠,他无论是抗金的态度还是军事力量,都跟岳飞相当,也有可能取得抗金斗争的局部胜利,甚至迎回徽、钦两位废帝。
退一步说,即使秦桧是奉了宋高宗的旨意杀死岳飞的,秦桧也负有很大的责任。因为他是权重一时的宰相,不说是主谋,至少也是同犯。而且,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秦桧是被胁迫着去干杀死岳飞父子的事情的。称职的宰相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我以为应该像唐太宗时的魏征那样的,把皇朝利益放在首位,把自己身家性命置之度外,必要的时候,挺身而出,犯言直谏。身为宰相,对皇帝的昏聩决定不但不加以反对,反而推波助澜,往小里说也是渎职。
即使秦桧杀死岳飞父子,执行的是宋高宗的旨意。进行历史审判的时候,只审判秦桧二不审判宋高宗,也是符合现代国际惯例的。二战结束,东京审判,处死的是首相东条英机以及其他政府和军队高官,裕仁天皇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制裁。我们都认为,东条英机是死有余辜,似乎没有听谁说,东条英机是裕仁天皇的替死鬼,他也很冤枉,跟那些死于日军枪炮屠刀下的各国军民一样,很无辜,很可怜。
即使没有杀死岳飞、岳云父子,单凭他掌权的十八年间,宋朝廷不断割地赔款、俯首称臣这个情况,秦桧也罪责难逃。
我以为,要想有效证明秦桧无罪、无辜,至少要证明如下三点:
一、秦桧的“和议”计划一旦实施,肯定可以收复所有被金人占领的失地,不必向金人俯首称臣(或者自称“儿皇帝”),也不必每年送给金人任何钱财玉帛,而给宋朝臣民带来无尽的福祉;
二、秦桧已经掌握了岳飞、岳云父子背叛赵宋朝廷,准备自己做皇帝的铁证;
三、岳飞的生平是杜撰的,岳家军的战绩基本都是谎报的,并没有取得过任何像样的胜利,金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感叹,韩世忠得知岳飞被关进监狱未及审理之时跑去质问秦桧岳飞父子有何罪证,秦桧答以“莫须有”三字,等等,全都是虚构的故事。
就目前情况看,要想证明这三点中的任何一点,都无异于天方夜谭。因此,秦桧的奸臣称号恐怕不是那么容易抹掉的。换言之,一切为秦桧开脱的企图都将是徒劳的。
2008-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