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北省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规模达到128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已从初始阶段走到成长阶段,但——
软件业发展亟待突破“测试”瓶颈
11月6日,“软件测试,助力信息化建设,促进软件业发展”研讨会在武汉召开。与会专家指出,2007年,我省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规模达到128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已从初始阶段走到成长阶段,但大多数企业仍处在“小而无长”的状态。重要原因之一在于软件测试发展滞后。
软件的生命在于质量,而测试是质量的保证。国际上,一般软件开发成本中有30%~50%用于软件测试,而湖北仅有3%左右,不仅远远低于国际标准,也低于江苏、上海、深圳、北京等10%的比例。即便如此,一些软件企业还常常压缩测试成本,甚至完全“砍掉”。
由于我国软件业“重开发、轻测试”,不仅软件产品的质量掌控和标准是模糊的,而且软件提供商的质量承诺既没有相应的机构监督,质量水平也没有第三方认证。
以例为证,湖北软件评测中心于2007年7月23日至2007年11月22日对湖北省电子政务第一批应用系统进行了全面、严格、第三方公正的项目验收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项目的功能、性能、网络安全、数据库与设计文档检查等几个方面,共发现1122个问题缺陷,其中严重性问题793个,一般性问题329个。
一般来讲,软件评测主要包括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软件功能符合性测试、软件对比测试服务、软件性能及压力测试、系统故障诊断及调优等。相比于软件开发平台,软件测试平台技术含量更高尖一些。
信息产业部规定,盗版软件的侵权必须根据软件评测中心的登记软件与盗版软件进行比对来确定;软件功能的相似程度必须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来进行认定;软件必须在软件测评中心登记,并被认证为软件产品后方可成为流通产品。
然而,湖北的很多软件开发企业还没有把软件开发当作一个工程来看待,它们为了节省一些软件测评费用,并没有到软件测评中心进行测评就直接向市场投放,使得软件开发的质量稳定性无法保证。一旦遇到一些bug,就需要软件开发人员为软件用户进行维护,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降低了软件开发企业的信誉。
即使一些在软件评测中心注册的软件开发企业,对软件测试的意识性不是很强,它们在为软件开发支付费用后,一般不会再为软件的测试支付新的成本。这些软件开发企业在销售其产品时仍然是“以评代测”。现在,湖北软件评测中心每年测评的软件数量不足200个,其中,有30%左右的测评软件是省外软件开发企业的。而江苏、上海、深圳、大连等地每年测评的软件为1500~2000个。
实际上,通过对软件产品进行第三方专家评测可以享受几个好处:一是企业开发出来的产品若被评测中心认证为软件产品可以享受13%的退税补贴,并依法对侵权企业实行诉讼;二是可以提高软件的稳定性、可靠性,避免软件后期频繁的维护和升级;三是提高软件和硬件的匹配性和契合度,防止软件产品满足不了软件用户的负载能力,或者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互相掣肘。
软件评测如此重要,为何软件开发企业却很少去评测呢?
其实,软件开发企业和软件用户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问题。一方面,软件开发企业不进行软件评测可以降低软件开发的成本,进而以一个较低的价格销售给软件用户。另一方面,软件开发的知识含量较高,由于信息不对称,软件用户并不清楚软件开发的整个程序,在购买之前也搞不清楚软件产品的瑕疵在哪里,没有要求软件开发企业进行评测。而且,软件一旦遇到问题,软件开发企业可以据此收费进行维护和升级。
软件开发的这种道德风险,使得软件开发企业可以据此一方面降低软件开发的成本,扩大销售额,另一方面可以获取更多的维护和升级费用。但软件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初期购买软件的成本,但由于需要频繁的维护和升级,实际上增加了购买软件的后续费用。而且,频繁的维护和升级实际上会降低软件开发企业的声誉,不利于企业品牌的树立。
为了避免软件开发企业的道德风险,推动湖北软件业的快速发展,政府必须严格要求软件开发企业在销售软件之前到软件评测中心进行评测,以提高软件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和软件开发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软件开发企业也应树立软件评测的意识,将软件开发视为一项工程,而不仅仅是一个产品。
软件业发展亟待突破“测试”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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