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央领导多次批示案件何时了


贵州:中央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案件何时了
作者:李新德 侯力 来源:中国维权服务网 
 
 
 

 

    核心提示

    北京的一个经济案件暴露出贵州省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原主任胡光华、原副主任杨晓林在北京为单位购买同一处房产时竟签订三份价格不同的购房协议,人为多付购房款121.96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一个女干部,红军后代,张抗美作为遵义驻京联络处的副主任,在她履行职责按照法律专家和律师的意见去追回这笔多付款的时候,遭到原遵义市委书记傅传耀的坚决反对和迫害打击,还累及她的老红军父亲和支持他的遵义广大老干部。张抗美被迫走上了追索这笔国有资产,以证明自己反映的问题属实,从而使支持的老干部和她得到解脱的道路整整十年。其间,傅传耀等人在处理这个案件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荒谬离奇不胜枚举,张抗美及遵义老干部们经历的曲折艰辛无法形容;    

    三位著名法律专家和八位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愿无偿为收回这笔国有资产提供法律援助,但由于目前我国法律的空白和不完善,没有遵义市的授权,谁也无权收回该款。为此,法律专家和律师强烈呼吁,要求立法机关尽快补充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条款,使类似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北京、贵州省遵义市的众多有社会影响的老干部多年屡次联名呼吁并上书,胡锦涛等中央五位常委曾一次先后批示;

    中央各大媒体频频嚗光,将事实真相公之于众;

    贵州省遵义市花巨资六次赴京调查均弄虚作假,结论一次比一次荒谬离奇,并将虚假报告上报贵州省,甚至中央。

    这一切,令人惊愕!!!

贵州:中央领导多次批示案件何时了

——遵义驻京办购房多付款一案后续报道

    日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作为《今日中国论坛》杂志特约记者曾以“流失的国资为何收不回”为题(见2005年9月第十期报道)报道过的,发生在贵州省遵义市的十年未决的百万国有资产流失及围绕这笔流失的国有资产该不该收回的问题所发生的形形色色的荒谬离奇的案件。在党的“十七”大后,根据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查个清楚明白”的重要批示,贵州省信访局牵头的有贵州省纪委、贵州省审计厅、新华社贵州分社、贵州日报社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组长潘健系贵州省委副秘书长兼省信访局局长)全体同志的得力工作和勇敢精神,加之北京市纪检委、检察机关、维护稳定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使沉冤十年、并不复杂的这个荒谬离奇之案总算有了正确的结论并由潘健等调查组成员代表贵州省于2007年12月7日在北京向长期关注这个问题解决的老干部及其他同志通报:贵州省委及贵州省委石宗源书记非常感谢北京老同志对贵州工作的关心,尤其对关心的张抗美同志反映的遵义驻京办购房多付款问题非常重视,签批意见要求这次赴京一定要查个“清楚明白”。根据批示,联合调查组赴京已查明:遵义驻京办购房多付款的事实存在;购房中也存在违法违纪的问题;遵义市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有不恰当之处。

    十年离奇案,终要见曙光。这个新的调查结论推翻了十年来遵义市纪委六次失实结论,来了一个彻底翻身。关注这个问题解决的社会各界人士奔走相告,无不为现任贵州省领导和联合调查组同志们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精神叫好。法律专家和律师说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法律总算体现了他的公正和严肃性,这说明法律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最后底线。遵义市广大老干部给贵州省领导致信:“贵州省领导,遵义老区人民感谢你们”。北京许多老党员欣慰并感慨:“党内还是有敢讲真话,有象当年任仲夷同志顶着压力平反张志新案的勇敢者啊”。

    改正案子有“阻力”

    时间过去了半年多,案子没有实质性进展。经多方渠道得知,这是由于贵州省纪委顾及遵义市纪委对该案六次失实调查的面子,形成一定阻力而致。社会各界对贵州省纪委的不实事求是、不勇于改正错误的作法很愤慨,在贵州省开展的大接访中又掀起新一轮关注这个问题解决的高潮。北京老干部说他们不为别的,就是基于对老区人民的无比感激之情和匡护正义的责任;遵义老干部说他们就是希望毕生追求的“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信念得以实现;法律界人士 说一定要支持遵义人民进行的这场“维权”的“公益”抗争,直至最后胜利。遵义人民要求掌握公权力的执政者实事求是,尊重法律,重视法律证据,“权为民所用”,否则就不依不饶的举动,及通过自身案例暴露出来的法律条款的空白和不完善,建议立法机关补充、修改有关法律条文的举动,对促进社会进步、推进国家法制进程都有重要意义。

    3月中旬,北京老干部委托被誉为“新闻界良心树”的新华社某老干部两次致电贵州省纪委书记催促处理该案,该书记委托他的秘书答复:全国《两会》后一定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新一轮联合调查组的最新钓查结论处理。当老干部问到:我们听说贵州省纪委对联合调查组结论有些“质疑”时,秘书答:没有。在场的还有许多同志听见。

    5月,北京老干部又派他们委托的代理人赵来群同志陪同张抗美同志亲自到贵州省纪委催促案子解决,贵州省纪委具体经办此案的杨副书记、陈常委态度很好,表态贵州省纪委会尽快处理该案。

    6月,北京李普、李锐、于光远、戴煌、何方、张思之等十位老同志继2006年为该案集体联名上书胡锦涛、温家宝,今年6月再次上书“锦涛并常委诸同志”,要求严查此案并对潘健及联合调查组全体人员的勇敢精神在全社会予以表彰引起高度重视。

    一直到7月还是没有结果。

    7月底,在贵州开展的大接访活动中,北京老干部又派赵来群和蒋援民律师陪同张抗美到贵州省纪委催促案子解决;蒋援民律师还致贵州省纪委及遵义市《法律意见书》及六个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赵来群、蒋援民、张抗美还与贵州省纪委部份领导分三次座谈。会上,蒋律师一一指出遵义市纪委六次调查中的违法行为,说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包庇犯罪。贵州省纪委的同志在会上说正在对贵州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的结论进行复核,表态说今年8月,最迟9月对该案作出结论。

    遵义以原遵义老书记、老专员、老秘书长为首的老干部在大接访中致信贵州省委石宗源书记,指出贵州省纪委一个部门否定联合调查组四个部门调查结论的做法违反了《党章》规定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催促案子解决。并委托赵来群、蒋援民转送该材料给石书记。

    遵义老干部在大接访中也致信遵义市新任慕德贵书记,请他处理该案,守土有责。

    北京、遵义老干部或联名或个人向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全国妇联等部门反映此案的离奇再次引起重视,签署意见到贵州省纪委督办。

    是什么样的一个案件,领导如此重视,社会各界如此关注呢?

北京案发,暴露遵义问题

    这件事情最初发生在1995年,是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决定在北京购买办公用房时发生的。三年过后,1998年7月,北京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纪委的工作人员来到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调查情况,原来,房契所载的当年房子的产权单位北京市市政开发建设总公司第一经理部经理高邦明涉嫌贪污公款巳被北京市检察机关审查。作为当年高经手的一项业务,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房产交易情况自然被列入审查范围。经审查,确实发现由高帮明、胡光华、杨晓林经手的这一购房过程中手续有种种异常。北京市政开发公司纪委办案的人员出于对遵义革命老区人民的关心,在办案过程中为遵义方面提供了购房时各种人为多付款证据和同时购房也存在多付款的邻居单位,在案发后已收回款的信息。北京律师张宾首先于1999年初给遵义市发去《法律意见书》,愿为遵义收回款。

    胡光华于北京案发前已经调回遵义工作,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杨晓林当时出差在遵义,在京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主任张抗美及时向胡光华、杨晓林通报了多付款情况,又向遵义市政府提出按照律师的意见去追回多付款时,遭到时任遵义市市长傅传耀的坚决反对和迫害打击。

    法律界人士和张抗美一头雾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法律界人士介入,肯定多付款问题

    我国法律界泰斗、著名刑法专家单长宗(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顾问),张泗汉(中国法学会北京市刑法学会副会长),梁宝俭(中国法官学院原院长)和北京资深律师们通过案发时暴露出来的购房多付款证据和案发后律师们的调查取证资料进行分析论证后,给遵义呈送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上明确指出:遵义驻京联络处当年购房时多付购房款的所有证据形成证据链并相互映证,当年购房时只应该付款197.82万元不到(因为还要扣除少面积多付款部分),而实际支付了310万元,多付款121.96万元是既有法律依据又有事实依据的,我们愿帮助遵义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追回,。

    《法律意见书》还指出:遵义驻京联络处原负责人1995年3月在购房活动中,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与私营工商业者内外勾结,炮制虚假合同文本(遵义驻京联络处原负责人前后几天,就和多人对同一房产签定不同价格、不同面积的三份购房合同),制造分流国有资产的中间环节,使遵义革命老区的巨额国有资产变性分流,已严重触犯国法。

    签订的三份房产转让协议中只有一份为有效协议。

    1995年3月,遵义驻京联络处原主任胡光华、分管财务工作的原副主任杨晓林在购房买卖中,蹊跷的对同一房产,签订了三份价格、

    面积不同的《房产转让协议书》。

    一份由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所订立的《房产卖契》上清楚写明:“立卖契人:北京市市政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第-经理部;议定卖价:197.82万元整(大写)。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卖契上所载的售房主体与价格是有效的、合法的主体与成交价格”。

    但围绕这个房契却产生了三个不同价格、面积的房屋转让协议,出现了两个售房主体。

    第一份是(没有注明日期)遵义驻京联络处原法人代表胡光华同北京市政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第一经理部原法人代表高邦明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这份协议规定全部转让费为197.82万元,面积为494.55平米。
    
    第二份是1995年3日13日遵义驻京联络处法人代表胡光华同北京市宣武区经济技术协作公司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这份协议规定将这同一处房产转让给遵义驻京联络处,转让费变为310万元,面积为506平米。签字人是闫建华。据贵州省遵义市纪委查实,闫建华是北京的个体中介商,并认定他是这次购房“中介人”。

    第三份是1995年3月15日胡光华与高邦明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还是那个房子,房子转让费变成了263万元,面积为506平米。

    同一房产,竟然签订三份协议。实为荒唐!经法律专家和律师通过法律证据认定,只有第一份购房价为197.96万元的房产转让协议是唯一合法有效的协议。

    按常理只能以第一份协议,也就是唯一合法有效的协议交易。可遵义驻京联络处胡光华、杨晓林不以和房屋开发商签订的合法有效的、而且购房价又是最低(197.82万元)的协议成交购房,而以和中介商签订的不合法的、且购房价格最高(310万元)的协议购房。

    遵义驻京联络处于1995年3月将300万元直接拨付给闫建华所办公司—北京富益华经贸有限公司。

    1996年2月,遵义驻京联络处在取得房产证后,明知房产证上所载面积比三个协议面积都要少几十平米的情况下,分管财务的副主任杨晓林坚持将购房余款10万元拨付给闫建华公司。至此,310万元购房款拨付完毕。

    由于遵义驻京联络处原负责人的主观故意,恶意串通,和个体中介商相互勾结,造成人为多付购房款121.96万元。

    法律专家和律师给遵义指明可以通过两个法律途经追回这笔多付款:一是通过检察机关惩治腐败追回款,也就是刑事附带民事的方法;另一个是遵义市直接或授权给律师通过民事途径追回款。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事。记者从蒋援民律师代表北京八位法律援助律师给遵义市的一份《法律意见书》中看到:只要遵义市授权给律师,他们就可以立马到北京市丰台区或宣武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一定会根据法律证据判决三份协议中最少购房款(197.82万元)的协议为有效协议,其余两份购房协议为无效,以无效协议获得的“不当得利”的款项,中介商应如数退还遵义。

遵义政府官员“以权代法”的荒谬

    多付款问题已认定,又有北京八位律师帮助,遵义市领导按理说这款应该收回来了。

    但蹊跷的事发生了。1998年底北京案发时傅传耀任遵义市市长、2001年,傅的前任原遵义市委书记董大明在任上患癌症去世后,傅又接任遵义市委书记(傅在遵义市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近十三年)。可能傅怕在收回款的过程中暴露出什么,同时也想显示他权力在遵义的至高无上,所以,他对购房原始档案资料,购房多付款证据一律不顾,也不采信著名法律专家和资深律师们的意见,积极的去收回121.96万元多付款。反而为了应付中央、贵州省领导的一次又一次批示;媒体的嚗光;遵义广大离退休老干部和张抗美的质疑。反而利用职权,不惜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据2002年6月22日傅传耀在《遵义晚报》上发表的“市长生涯”文章中称,“光办案经费就耗资几十万”)四处活动,总想找到遵义当年购房时“没有多付款”( 2002年6月22日傅传耀在《遵义晚报》“市长生涯”一文中称“没有多付款这回事”)、合法权益没有遭到侵害、不用去收回款的“证据”。

    傅传耀荒谬之极的对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当年购房取得的房产证所载面积为470.1平米,比购房时签订的三份购房协议中面积最小的494.55平米还少24.45平米,这就必然存在的“少面积多付款”的事实他也不承认,他在给上级的报告、遵义大会小会、《遵义晚报》上否认这个事实,说:“没有多付款这回事”。这是老太太买房时都能算得清的百位数的加减法,都具备的最起码的基本购房常识。难道傅传耀同志数学差到不会算吗?他分明是别有用心。从这个个案中体现出某些地区利用“一把手霸权”无视法律,“以权代法”的思想根深蒂固。

    应该说,傅传耀是使这个小案子变得千奇百怪,荒谬离奇,造成目前许多部门领导干部十分被动的始作俑者。

    第一次调查中的离奇“定性”

    1998年9月北京案发不久,遵义市政府派出第一个以遵义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牵头,有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赴京调查。调查组在对联络处房产建筑面积测量后,荒谬离奇的杜撰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数据:联络处房产实际面积为539.24平米,比当年购房时所签三份协议的面积均多几十平方米。法律专家、律师看了《调查报告》上的这个结论后哭笑不得:唯利是图的房地产商会损己利人,白送房屋面积给遵义驻京联络处。这次调查结论为“多付购房款的说法确乏证据”、“没有发现违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见1998年10月7日联合调查组《关于遵义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购房情况的调查报告》)。

    这次调查,反映问题的张抗美被排斥在外,涉案人员杨晓林全程陪同。

    为维护这件案子中这个最初的“定性”,遵义市在近十年中演绎了一幕幕的荒谬离奇的闹剧:

    第二次调查中的荒谬离奇

    2000年初,在中央纪委等部门的督办下,遵义市又组成由遵义市纪委、遵义市监察局牵头,有市委组织部、市房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浩浩荡荡的第二次赴京调查该案。这次调查组又荒谬的杜撰出一个前所未有的数据: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当年购房单价为6126元/平米。法律专家、律师猜测调查组的思路是想通过提高购房单价以此提高整个购房价格,掩盖百万多付款事实。为了反击遵义的杜撰,律师蒋援民到北京市丰台区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档案室,调查取证了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当年购房的原始档案资料,它清楚的记载了当年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购房面积为494.55平方米,交易价格197.82万元,经律师测算每平米购房单价为4000/平米。

    第二次联合调查组在事实、证据面前不得不在《调查报告》中认定两个对张抗美有利的结论:一是承认“多付款给闫建华公司”、“实际多付105.4211万元”,首次承认了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当年购房中确实存在多付款现象。二是承认房产交易过程中签订的转让和过户协议不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不过,在调查组以“遵义市纪委”的名义上报到贵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报告中,并未就是否收回他们认定的百万多付款提出任何处置意见。

    第二次联合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认定:胡光华在购房中为闫建华漏交税费提供了条件。荒谬的是遵义市纪委下文(市纪通[2000]5号)建议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为中介商闫建华补交有关税费。“依法纳税光荣。偷逃税款可耻”是公民的基本道德水准,遵义市纪委对已经查实的党的基层领导干部胡光华、杨晓林帮助个体中介商偷漏税的违法行为不但不处理,还出台这样的建议,令人愤慨。

    第二次联合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还是认定“至今为至未发现胡光华同志在购房中有谋私的问题”。

    第三次调查荒谬离奇升级

    多付款问题由遵义市第二次联合调查组认定后,遵义市还是不去追回款的行为遭到社会各界谴责,张抗美和遵义离退休老干部不断反映,再次引起领导关注。在中央纪委等部门的再次督促下,遵义市于2001年6月(时任遵义市委书记董大明已病如膏荒住院,并于当年去世,傅传耀实际主持遵义市工作)又组成由遵义市纪委牵头,有市政府办、市财政、市审计、市房管局等单位参加的比任何一次调查组规模都要庞大的联合调查组浩浩荡荡的再一次赴京查案。

    第三次调查组赴京调查中的举动更是荒唐之极。

    调查组花钱请北京市丰台区房屋资源管理局测绘大队,对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所购房屋面积从新进行测量。丰台测绘大队的领导在金钱诱惑面前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测量实际面积和房产证面积一致,并制作书面证明备查。北京市丰台区测绘大队当年的队长曾对张抗美和遵义一老同志说,他不明白遵义老区这么困难,纪委却要花这么多冤枉钱瞎折腾。联合调查组原想在房屋面积上作文章的计划落空。

    调查组这次还是认定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当年购房每平米单价为6000多元。

    这次调查组荒谬离奇升级,为了支持遵义市第二次联合调查组和他们杜撰的购房平方单价的成立,就新生一计,不惜花重金聘请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遵义驻京联络处所购房屋在购房的六年后(1995年—2001年)重新对所购房屋价格进行评估估价。一番兴师动众的测量、计算、开会、研究后,得出的评估的结果为: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当年购房为6026元\平米,房产总价为301.81万元,而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共计18.53万元(对方的税也要祘在遵义头上—笔者注),与实际支付的310万元只多付款8.19万元。

    遵义市纪委调查组的作法,再次遭到社会舆论的普遍谴责,他们说,暂且不论北京受雇的中介评估部门会怎样去迎合雇佣方遵义的各种特殊要求,就遵义纪委调查组这种不光自己弄虚作假、胡编乱造,还要不惜花费遵义人民的钱财“收买”人来支持自己的造假成立的作法,非常恶劣。在贵州省开展的大接访活动中,蒋援民律师和其他同志在和贵州省纪委座谈时,明确指出:“遵义市纪委2001年不惜重金所做房产评估,从评估动机、评估程序、评估结果来讲都是违法的,是以商业行为抵抗政府审批价格。其目的就是包庇和掩盖遵义市驻京联络处原负责人的犯罪行为。”

    但遵义市拿着这个评估结论,多次请求上级组织允许对该案结案。如果不结案,还要他们调查,他们就不惜再花钱赴京走一圈,回来再拿评估报告交差。十年来,周而复始的就这样重复着。据遵义市在各种场合宣称已对这个案子调查过七次。

    第三次调查组对双方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卖契》标明的该房产价格为197.82万元只字未提,对他们自己认可多付的8.19万元也未提出收回款的意见。只是承认与中间商、开发商签订三份不同价格合同的事实存在,这主要是当时遵义驻京联络处主要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客观上为卖方漏缴税费提供条件,没有购房少面积、多付款110余万元的问题。

    第四次调查还是弄虚作假

    张抗美和遵义离退休老干部对遵义市第三次调查不服,继续反映。2002年7月,张抗美的老红军张光昭生前和其他老干部怀揣着遵义老干部几百人的签名,再次到京向中央反映,又一次引起中央重视。胡锦涛等五位常委在张光昭同志的上访信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研究、查处张光昭同志反映其女儿张抗美(现任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副主任)举报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原领导购买办公用房多付款100多万元及受打击迫害的问题”后,遵义市纪委、遵义市政府又组成庞大的联合调查组同样到京转一圈,然后,拿失实的报告向上汇报。

    调查初期,遵义纪委向上报告时,还要象征性的征求一下张抗美及老干部的意见,后来发展成只能由调查组的人读调查报告内容,张抗美听,不能看原稿,更不能复印备查。据一位当年多次目睹这一现场的老同志说,2001年8月,遵义联合调查组将近十人左右再次到北京查案,轮番要求张抗美在他们只能听不能看的、歪曲事实的调查报告上签字就可以报销她被克扣的几万元报销款,甚至多报销都可以,被张抗美断然拒绝。再后来就是遵义市想怎么向上报告就怎么报告,不再征求包括张抗美在内的任何反映问题的同志的意见。

    在这过程中,发生了一件更不可思议的事,遵义老干部和张抗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到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举报这一案件中的经济犯罪问题,却被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在2002年以“黔府行不字(2002)3号”行政复议的名义驳回。

小案子暴露出我国有关法律的空白

    法律专家和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关注此事,他(她)们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权代法的案例。为了促使遵义领导重视法律,尊重法律证据,依法行政,北京的八家律师事务所和蒋援民、郭永昌、张宾等八位律师多次给遵义发函,在报刊、网络上发表文章,阐明这个案子里的法律关系,他(她)们认为利用遵义案子对领导普法很有现实意义。著名公益诉讼专家李刚等学者就遵义收回款问题暴露出来的我国目前法律上的空白和缺失,在报上、网上发表见地很深的文章进行讨论,建议立法机关尽快补充修改完善法律条款,使类似案件得以顺利解决。他(她)们认为,社会各界通过关注遵义案子所做的一切,对促进整个社会进步、推进国家法制进程都有积极意义。

    不屈不挠的老区人

    张抗美当年按照组织安排配合北京办案过程中得知购房多付款问题,又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出收回款的要求,无意中揭开了遵义这个腐败秘密,破坏了某些“潜规则”。这个在遵义革命老区受父辈传统教育长大的老红军的女儿,昔日的贵州省“三八红旗手”,决没有想到她的命运由此而改变。遵义市为了使她不再要求追回多付款,不惜牺牲工作为代价,变着方法的整治她,个中的曲折真是一言难尽。她曾无数次致信傅传耀等人反映问题无果,打击迫害还有增无减。她说她就是说了一句傅不喜爱听的真话,提出了一个傅不愿履行的的收回款职责,就当了傅十年的“阶下囚”。 张抗美现在对个人的安危早不在乎,虽然历尽艰辛,但她无怨无悔,得到这么多人的支持和帮助使她感到骄傲。她说她现在生命的意义就是完成“把这个问题弄清楚”的任务,她得给支持的老同志一个交待,她要对他们及她们的子女负责任。

    张抗美反映的问题及反映问题后的不幸遭遇引起她的老红军父亲和遵义广大老干部(有老红军、老八路、老专家、老教授,原任遵义地区的老书记、老专员、老秘书长)的关注。从1999年的“三讲”到“三个代表”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漫长的十年间,他们义无反顾、不畏强权,顶着压力支持张抗美。记者看到,2002年初几百人自发联名给遵义市委、遵义市政府,要求追回款,结束对张抗美的打击,他们说: “100多万元不是个小数目,该收回,能收回,而不去收回,,让他白白流失掉,这是对人民的犯罪”。“为什么对要求收回款的张抗美同志横加打击?她错在哪里?她是在我们传统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还有错不成”。 遵义老干部遭到威胁,整治,组织上安排人员一家一家作工作,“打招呼”,甚至殃及子女。

    2002年7月,在中央多位领导同志批示的情况下,遵义市还召集所有联名呼吁的老同志开会打“招呼”,施加压力,还一一签名按手印,验明正身。但老干部毫无畏惧,还是在艰险中前行,一如既往的坚持反映傅传耀在遵义执政期间的腐败问题。他们不光反映傅传耀包庇购房多付款问题,还揭露傅用人上的严重腐败;殡葬改革中违反国家土地政策、官商勾结谋暴利(成为2007年遵义市人大督办案);为敛财、为政绩破坏遵义会议会址周边环境(被建设部通报)等方面的问题。他们在给中央、贵州省的材料里说,我们大都是耄耋老人,本应安度晚年,但眼见我市主要领导严重的腐败,民间的疾苦,中央、贵州省的谆谆教导,干部群众的强烈反映,多家媒体的批评呼吁,他都充耳不闻,无动于衷,我行我素,逼得我们只好在上访的路上艰难行进。我们翘首以盼中央、贵州省领导能派人到遵义来听听我们的呼声,了解事实真相,帮助遵义老区人民打破腐败的坚冰,使正义之光普照黔北这片多难的土地。他们留下了多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记者看到2004年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遵义市的原任老书记、老专员、老秘书长集体要求遵义市在“保先性”教育中解决购房多付款问题。这次有点效果,傅传耀终于首次批示请遵义市政府驻京联络处现任主任配合张抗美去收回款。紧跟着蒋援民等八位律师就向遵义发去《法律意见书》,请求遵义市授权无答复。后来,“保先性”教育要求对每个党员从新登记的活动中,傅传耀顺利过关登记后,签批意见的事他不再提起。张抗美这几年写了近十次要求傅兑现批示,同意她去收回款的事他不作任何答复。2005年全国部分媒体、网络对这个问题嚗光后,遵义市原任老书记、老专员、老秘书长再次用毛笔书写,集体要求遵义市解决这个问题的书面报告无果。

    1935年参加革命,1938年入党,曾在周恩来同志领导下的南方局,四川地下党战斗过的享受红军待遇的张光昭,是张抗美的父亲。张光昭在2003年元月去世前,在《临终备忘录》里这样亲笔写到:“‘红岩精神’激励着我的一生,凡事讲求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对儿女的教育也是如此”。他呼吁中央关注腐败问题:“小女抗美本是绕膝撒欢的娇娇女,也被逼成‘斗士’”。他对曾经支持这件事的同志们“深深的谢谢他(她)们,并请继续支持我女儿的正义行为,直至最后胜利”。最后他请求“尽快查清案子,收回100多万元多付款;责成傅传耀等人结束对我女儿的迫害”。

    这几年,记者和关注这个问题的其他媒体的记者、律师、北京老干部委派的同志先后去过遵义,都见过还健在的老红军、老专员、老书记,老秘书长,都被遵义广大老干部的精神感动。老干部们说这个案子的荒谬离奇今天应该提高到“政治腐败”的高度来认识,他们当着我们的面夸张抗美是“勇敢的姑娘”。在遵义整个班子“集体失语”;掩盖案子和打击迫害张抗美有功的人几乎都升官发财;一切都扭曲,甚至变态的状态下,遵义老干部们的大义凛然、匡护正义、仗义执言、敢说敢为的精神深深感动着我们。这是老教育家竺可桢在遵义浙大“壮哉,求是精神!”的校训在新时期的现实体现,他们不愧为“遵义会议精神”培养出来的一代老区人

遵义班子“集体失语”忙救火

    十年来,这么简单清楚的一个小案子,但凡思维正常的人对遵义领导的举动不理解,可笑。但遵义整个班子成员十年来不光“集体失语”,还忙着到各处去进行“救火”工作。可悲可叹!

    1998年底,北京案发时,傅传耀马上到北京找张抗美谈话,解决张抗美、杨晓林的所谓矛盾。涉案人员杨晓林诡辫“购房中没有多付款”,张抗美则按照法律专家、律师意见加以反驳。傅不问青红皂白,一边“倒”支持杨。2001年,时任《法制日报》记者周泽到遵义采访时,遵义市原副市长江才文说张抗美竞当着傅传耀的面和杨晓林大吵,不尊重市长。

    2000年初,在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原主任高峰的关心下,准备在其中心下属的法制栏目对遵义购房多付款问题作一期法制节目。遵义市政府得到信息后,派人轮翻到中央电视台作“工作”、收买有关人员,最后该节目流产。

    2000年12月1日,《工人日报》整版篇幅以“遵义驻京办购房迷雾何时消散”为题公开报道了这件事后,遵义市政府派人拿着遵义市政府办公室的公函(办函[2000]26号)到工人日报社“讨说法”。工人日报社领导不受他们的吃请后,遵义市政府威胁说要和工人日报打官司,索赔1000万。工人日报领导找到张抗美请她配合出庭作证,张说没问题。后遵义自知理亏没敢提起诉讼。这几年由于网络的兴起,关注的媒体也多,遵义市就来个不理睬,不再发声。

    遵义领导不遗余力的作北京老干部的工作。于若木同志和其他老干部及老干部子女、秘书们一直关心这件事。2006年7月,李普、李锐、于光远、张思之、戴煌等十位老同志联名上书胡锦涛、温家宝。又委托老干部子弟赵来群同志监督案子解决,遵义很害怕,曾多次派人到京作他们的工作。2007年8月,遵义市派人专程到北京做老记者戴煌等同志的工作(遵义的本意是一个个找下去,但在戴煌处碰了钉子,就没有继续找),“打招呼”,叫他们不要支持这件事。戴煌不解的对来人说,你们怎么不让张抗美和遵义老干部追回款嘛,你们这样来来去去的要化费多少钱哪,来人答复:没有多付款。戴煌同志说你们怎么和法律专家、律师的意见不一样啊?来人拿出遵义的《调查报告》请戴煌同志看,戴煌同志说复印一份留存并转送张抗美,来人说报告只能看不能复印,更不能给张抗美。戴煌对遵义来人的作法很生气,就给傅传耀写了一封信,说遵义来人“说假话张嘴就来”,“张思之大律师说了你们不给张抗美答复是违法行为,就死刑犯还要给人一纸判决,让人死个明白”。傅传耀给戴煌回信说他对这件事什么都不知道,戴煌回信给傅传耀说他“大胆、牛”。

    媒体多年监督

    中央各大媒体也先后嚗光,、《法制日报》、《工人日报》、《中国改革报》、《经济参考报》、《中国经济时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今日中国论坛》等报纸和杂志不断的将事实真相公之于众。《人民网》、《新华网》、《百度网》、《新浪网》、《中国舆论监督网》、《中国公益诉讼网》等媒体网站上也进行热烈讨论。

有良知的省信访局长和记者

    张抗美在反映问题的路上走了整整十年,有的人都认为这个问题难解决,张抗美已无奈的作好“生命的意义就是完成这个任务,以谢遵义支持老干部”的时候,北京、遵义老干部鼓励张抗美坚持下去,他们坚定的认为这个问题一定会解决。他们说“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

    事情总算出现了转机。

    党的“十七”大期间,遵义老干部、法律界人士纷纷以不同形式反映,引起贵州省领导的重视。在贵州省委石宗源书记“查个清楚明白”的批示下,以贵州省信访局牵头的贵州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成立,对张抗美上访老案进行复查。

    张抗美说,她在反映问题的过程中遇见了许多感激不尽的具有良知和社会责任的人,这次她又遇见了这样的人,她一辈子都忘不了他(她)们。一个是调查组成员之一的贵州日报社的女记者,她经调看当年遵义驻京办购房时有关材料、原始证据,请教律师后,率先大胆的向调查组长潘健报告,购房里面存在严重问题。潘健对女记者的意见高度重视并报告贵州省领导,在省领导的支持下,调查组同志约见为此案多年提供法律援助的蒋援民律师,就“购房多付款一百多万元”一案存在的问题和重新调查的方向达成了一致意见。随后,贵州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在北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遵义驻京办“购房多付款一百多万元”的事实;购房多付款中涉嫌的违法违纪问题,得出了公正结论。2007年12月7日,张抗美说这是她一辈子都难忘的日子,潘健及联合调查组的同志代表贵州省领导向北京关注这个问题解决的老干部宣布这个结论时,她差点晕到,因为这是贵州省官方十年来第一次对该案作出公正、客观的结论。关心张抗美的同志们告诫她:当心范进中举!

    但是,这个公正结论遭到贵州省纪委的某些阻力,社会各界正掀起关注这个案子解决的新高潮,相信不久的将来有好的结局,我们和社会各界人士一道,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