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精英话语权
考试精英这一概念是从国家教育选拔考试制度中引出的。它是指教育考试中的成功者。一定程度上,它等同于知识精英。“它指的是在知识分子群体中那些掌握了更多的与实现价值分配职能相关的权力资源进行交换和互动的技能,并可望因此获得更多价值(收入、尊重、安全等)的成员。” “知识分子问题研究的重心其实并不在于关注知识分子如何作为一个具有完整内部层次结构的阶级对社会政治生活产生的影响,而只在于关注知识分子群体中那些已经掌握一定资源和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精英分子的活动及其后果。换言之,所谓知识分子问题的核心实质就是对知识精英的社会评价问题。”[①]
我国的精英话语权体现在知识精英与政治精英对公众态度的吸纳、民意的表达和制度制定等方面。公众态度在我国现阶段教育制度的改革方面主要体现以下渠道:人大提案,教育专家建议,知识精英呼吁。公众态度体现主要是通过考试精英的话语权表达的。这是因为在人大代表的提案中对教育制度的提案必定是教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都是考试的受益者,人大代表的提案如果没有足够的调查数据支持和有说服力的论证,它的代表性就会存在考试精英群体的主观认知局限和考试精英主义的价值取向。
二、不同时代考试精英的影响力
我国,精英与民众的划分也由来已久,古代传统意义的精英仅仅由官僚、士绅、地主等角色构成。随着时代的发展,精英的外延也不断扩大,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行各业的精英层出不穷,相关的研究也逐步展开。但目前对精英的研究还主要局限在社会、政治角度。
考试精英就是知识精英,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称谓和阶层。中国古代考试精英属于“士”阶层。《国语·鲁语下》载“士朝受业,昼而讲贯,夕而习复,夜而计过无憾,而后即安。”显然士从事的是技能、知识的研习活动。由于“士之子恒为士”,[②]因此从幼小时起便对其进行培养。《礼记·曲礼》云:“问士之子.长日能典渴矣;幼日不能典渴也”,这是学习与士的职责有关的礼节。《礼记·王制》云,“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说明士应具备诗书礼乐等修养。考试精英的需求偏好表现在满足考试成就需要、考试自我实现的唯一渠道、考试给自己铺设的知识与权利的坦途等。
我国的学者一般把那些文化水平较高、以脑力劳动为主的人们称为“精英”,他可以是教师、新闻工作者、律师、艺术家、文学家、工程师、科学家或任何其他行业的脑力劳动者。[③]在有考试的时代,这些精英都是考试的成功者。
新中国成立以后,与考试精英相关联的号称有“臭老九” “天之骄子”“知识工人”等不同称谓,总体归结为知识分子阶层。“所谓知识分子,是指各个社会阶级、阶层中那些通过一定途径(正规教育或自学)获取专业性知识和技能,并主要依靠特定符号和话语体系进行交流和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从而获取所需价值的人。” [④]不同的称谓反应不同时期对知识分子的尊重程度和在政治领域的话语权力。文革时期知识分子称为“臭老九”表示政府对知识分子的不信任和不尊重,所以知识分子也没有相应的政治话语权,国家也取消了教育考试制度,造成天下大乱。1977年以后,由于恢复了高考,大学生成为“天子骄子”,知识分子受到重视,同时也获得了相应的政治话语权。当今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之际,知识阶层即将成为工人阶层的主导力量。所谓的“考试精英”即将转变为“知识工人”,考试精英成为社会劳动力的主要代表。
公务员与人大代表的考试精英成层。统计公务员与人大代表的学历比例可以归纳考试精英代理公众态度的话语权。从学历上看,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公务员总数的比例由1993年的32.1%,上升到2002年底的69.2%,提高了37个百分点。[⑤]2007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987名代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2%以上,其中一半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 [⑥]这表示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是高考成功的“考试精英”。这些考试精英又是通过不同的话语权去形成和改革教育考试制度的,一是通过人大提案的方式影响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二是通过教育专家建议的形式为政府教育制度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三是通过知识精英的呼吁影响教育改革决策。以下从三个不同案例来分析考试精英在不同渠道对高考制度改革的提案、建议与呼吁以及对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所产生的作用。
三、精英话语对教育考试制度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人大代表《关于废除高考,创新高校招生制度的建议》(2007)评述
2007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范谊提交了《关于废除高考,创新高校招生制度的建议》[⑦] 建议从“废除高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四个方面认为“高考不是一种有效的高校招生制度,不是一个公正的高校招生制度,不是一个建设性的高校招生制度,不是一个有利于我国开发和优化人力资源的高校招生制度。”同时指出高考(制度)的合理性形成的两个基本历史条件:“一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使教育的公平性超越了教育的其他重要属性;二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定位,以选拔精英人才和培养干部为目的,而不是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并提出解决思路:“破除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神话,改一考定乾坤为综合考察学生表现和潜力,引导基础教育走出应试教育的怪圈,开辟素质教育的广阔天地。”主要措施包括:“还高校自主招生权利,增加学生自主择校的机会,结合学生的学业记录、社会服务和技艺特长,用日渐完善的高中毕业会考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学术潜力考试取代高考。”提出“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措施。“完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一个基本点是建立以省为主、中央督察的考试体系。要尽快研究和开发高校招生学术潜力试题库,提出借鉴美国、加拿大和新加坡的经验。
从《建议》中看到的不是废除高考制度,而是改革招生考试制度,要从单一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变为多次考试(高中会考加学术潜力考试)相结合的高校招生制度。
2007年国家高校招生考试办法中已经明文规定了56所重点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建议除了要废除高考以外(其实是改革现有的考试形式),其主要观点已经在自主招生高校操作执行,该提案虽然具有媒体宣传意义,但是缺乏实际操作性。多次考试的量纲不统一不可以加权计算,因此就会导致不能比较的问题。
另外,原因还在于人大代表建议形成过程缺乏广泛的民意调查研究数据支持和建议实施措施缺乏有效的成本—收益分析。
教育部长周济就此提案发表了“高考不能取消,但是需要改革”的官方态度,原副部长张保庆也针对此提案指出“取消高考将天下大乱”,这也表达了教育部对此提案的回复观点是否定废除肯定改革的。
(二)教育专家《中国高考制度改革方案》(2007)[⑧]述评
杨东平先生的《方案》体现了高考改革保证教育公平的价值也指明了高考改革的目标“以全国统一的学业能力水平考试为主,辅以高中学习成绩、高中课外综合表现的多元入学评价;高校确定录取标准、进行加试或面试后自主录取。”,同时给出基本模式是:“基础能力考试 + 高校自主录取。”并设计了一个考试科目多轨化的我国高考考试制度改革的基本方案以及高考招生和录取制度改革六大原则:(1)均衡各地招生名额的差异;(2)改变重点高校招生本地化(3)减少和废除某些特殊政策(4)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5)赋予学生选择高校的权力(6)实行高考社会化。
在北京高等职业学院招生中也实行了二次分流考试,除了提出的根据不同专业实施考试和实行高考社会化建议还未见实施以外,《方案》所提建议在不同层次高校自主招生中和教育部2008年招生实施规定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根据不同专业实施考试涉及到执行成本问题和专业选择预期问题。如果按照《方案》设计的根据不同专业实施考试,不论是考试组织机构还是考生的考试成本都大于现有的高考成本。另外,考生对专业志愿的预期在先有的招生考试制度框架下基本是根据考试成绩的高低来选择的,而此方案的执行首先要有专业选择然后才能参加不同类型的考试,这和现存的个人选择志愿的决策模式相背离,不符合考生和家长的决策习惯;其次,考生在没有信息知道自己是什么等级水平时,也不可能去选择二三等的地方性高校和高职院校的考试。当一次考试就可以解决问题的高考制度要变成三次才能能够解决的考试制度,这既不能体现公平也不能体现效率。所以从经济成本、时间成本还是心理成本考量,都缺乏现有制度的预期收益。
(三)知识精英《取消高考招生制度刍议》(2003)述评
黄全愈先生是留美华人,曾经以《素质教育在美国》享誉教育界,现从事教育文化交流事业,堪称有国际视野的知识精英代表。他的《取消高考招生制度刍议》[⑨]的基本观点:“借鉴世界一流学校‘三合一’的审核录取制度,改革高考认分不认人的招生制度。”“我主张取消高考的招生方式,但保留高考的统考形式。准确地说是改革以高考成绩为惟一录取标准的招生制度。” “美国也有 ‘高考’,而且很激烈。不同之处是哈佛这些世界一流大学在录取学生时,搞的是 ‘三合一’:既看高考考分;又看高中平时成绩;还看社会活动、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公益义工、工作经历等。” “中国的高考认分不认人,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而世界一流大学采用的“三合一”招生方式强调通过多种渠道去认识“这个人”,既认人又认分。愿不愿认识“这个人”,其实反映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招生标准”。黄的《刍议》是美国视角的高考改革建议。美国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也就不可能有统一的考试制度,更不能有统一的关于知识点的测试。美国的高校产权明晰,有比较好的自我约束力,而且美国现在也在寻求统一的高考制度。
从以上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它们的共同点:倡导改革招生制度,实行多元化考试。虽然范谊代表和黄全愈先生有废除和取消高考制度之说,其实和杨东平先生的改革方案一样都是在建议改革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变单一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多元化方法的招生制度。相比较而言,杨东平先生的高考改革方案有更多的理论价值而具有决策参考意义,但是具体操作的可行性要取决于制度实施的成本收益大小和公平性比较。
它们的不同点:范谊和黄全愈俩先生着力在废除与取消,而杨东平先生只谈改革不言废弃。从实施措施上看,废除建议与取消刍议与二人的国际视野(尤其是美国的经验)有密切的关联,但是美国的联邦制政体,人口与招生的比例以及中等教育非统一教材和大纲的实际状况和中国大不相同,一味移植美国的教育考试制度缺乏适应性、可操作性,对教育决策参考也容易产生误导。杨东平先生的方案具有更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决策参考价值。
它们共同的缺憾:没有有效的调查数据支撑和制度创新的成本-效益分析,可接受性只能取决于政府决策部门政治精英们对这些精英话语影响力的主观认知。
(四)研究者对高考模式的论证
李坦英在构建高考模式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基础上,运用特尔斐法建立了高考模式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特尔斐专家咨询法得出C1公平公正方面,权值为0.30, C2利于选拔方面,权值为0.25, C3科学组织方面,权值为0.20, C4正确导向方面,权值为0.15, C5公平公正方面,权值为0.10,对五种高考模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比较研究得出层次总排序及计算结果。
层次C
层次P
|
C1
|
C2
|
C3
|
C4
|
C5
|
|
|
0.30
|
0.25
|
0.20
|
0.15
|
0.10
|
|||
P1
P2
P3
P4
P5
|
0.447
0.099
0.229
0.161
0.065
|
0.052
0.094
0.195
0.283
0.375
|
0.122
0.189
0.244
0.322
0.122
|
0.055
0.108
0.257
0.169
0.411
|
0.473
0.263
0.13
0.083
0.047
|
0.229
0.134
0.218
0.217
0.204
|
1
5
2
3
4
|
资料来源:李坦英.我国高考模式的优化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4.27.
计算结果表明,目前最适合中国国情的高考模式的优先次序为:P1——统一考试模式,权值为0.229,P3——分层模式,权值为0.218,P4——“统单结合”模式,权值为0.217,P5——自主招生模式,权值为0.204,P2——“三合一”模式,权值为0.134。结论是:我国应建立以统一考试模式为主、多元考试模式为辅的考试模式体系。
附:《建议》、《方案》与《刍议》原文
人大代表范谊:关于废除高考,创新高校招生制度的建议
2007-3-5 0:32:00
一、废除高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高考一端连着基础教育,一端连着高等教育,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具有中枢性的地位。同时,高考又连着千家万户,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又具有了政治性的特征。因此,一方面对高考的改革和完善在不断推进,另一方面对高考的反思和批评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其实,高考的本义不过是服务于高等学校招生的一种手段,只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它还承担了许多社会功能、甚至政治功能,比如选拔人才、干部,体现社会公平等。现在,这种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又严重束缚了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主要表现为:
1、高考不是一种有效的高校招生制度。它的考试内容面向过去,而不是面向未来。它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得非常精细和熟练(匠人的素质),不允许学生有独立或反常规的思想(创新的素质);它只能告诉我们一个学生对过去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不能告诉我们这个学生是否具有胜任大学某专业学习的思维、分析能力,它甚至不能告诉我们这个学生的性格、人生态度和对所选专业的爱好程度。通过高考我们只能间接地推断,这个学生中学的知识掌握得不错,他对大学的学习可能也行吧。
2、高考不是一个公正的高校招生制度。假设一个学生平时表现优秀,学习成绩也在中上水平(这种学生是很多的),但是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如生病、意外事件、情绪不稳等)高考发挥失常,他就可能失去了进自己期望学校的机会。相反,一个平时学习和表现可能完全不如他的同学,由于高考超常发挥,却进了比他更好的大学。因此,我们常常看到一些高分低能的学生,以拔尖的高考分数入学,却很不适应大学生活和学习。换句话说,一次高考不能测试出一个青年人长期磨练和教化的成绩,反而会引发青年人的机会主义心理, 平时的学习和表现不重要,只要最后大量做模拟试题,在高考中超常发挥就可以咸鱼翻身。因此,我们常常看到一些高分低能的学生,以拔尖的高考分数入学,却很不适应大学生活和学习。高考的不公正性还表现在唯分数取人。所谓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和我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完全背道而驰。那些热心公益、服务集体、善结人缘、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的学生,可能因为几分之差败给那些毫无公共服务经历和兴趣、个人中心主义、性格孤僻的人。
3、高考不是一个建设性的高校招生制度。高校招生制度应该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让不同类型的学校、专业都有机会招收到优秀的人才和喜欢这所学校的学生,从而促进各类学校、专业教学相长。然而。高考把全体考生通过分数排名,让所谓重点大学优先录取,其他大学等而下之,分为五个批次录取。这种招生制度固化了学校的等级性,也把学生分成了不同的等级,从而强化了全社会和全体人民的等级意识和集体无意识,这和我国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是背道而驰的,和现代社会的教育公平、发展公平的理念也是相去甚远。在高考制度的保护下,一所不思进取、管理混乱的重点大学仍然能够第一批招生,一所积极上进、管理有序的普通大学却只能在别人后面招生,这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也是不相适应的。
4、高考不是一个有利于我国开发和优化人力资源的高校招生制度。高考的价值取向是精英人才,它的功能定位是区分和选拔。然而,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从培养少数高级人才(如干部选拔和培养)向提高国民素质、优化人力资源、培养创新人才转化。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是面向全体人民大众的素质和能力教育,把人口包袱转变成人力资源,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都要以此为方向。高考是螺蛳壳里做道场,强调知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强调答案的标准性和惟一性,一个问题要回答几个点都是固定的,答对一个点给若干分,完全是一种僵化的教育和思维导向,不利于基础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不利于学生发展个性,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如果以上种种不足都是我们为了追求高等教育公平性必须付出的代价,那么高考带来的应试教育倾向愈演愈烈,就是我们这样一个世界大国再也承受不起的社会灾难。高考以及它所派生的应试教育已经使我国的教育迷失了方向,失去了教育的本性和灵魂;它使我们的儿童失去了天真和幻想,失去了对学习的热情和能力;它使我们的青年戴上了思维的枷锁,只能对规定知识反复记忆和辨析,扼杀了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创造冲动;它使我们的民族习惯于接受和模仿,一个曾经最富有创造力的民族今天必须重新学会创造。
我们在讨论高考废存问题的时候,必须回答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我们讨论高考问题的起点。这就是:教育的根本属性是什么?我们认为,那就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为了民族的创新能力,为了凝聚、和谐、富有进取心的民族精神。教育的其他目的和功能都不能长期以教育的这些根本属性为代价。
高考的合理性是在两个基本历史条件制约下形成的:一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使教育的公平性超越了教育的其他重要属性;二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定位,以选拔精英人才和培养干部为目的,而不是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建国已经快60年,这两个历史制约因素已经不复存在或正在消失。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除了全日制高校以外,还有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大增加,高等教育资源已经能够较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根据我国人口统计,2009年满18周岁的青年为2008万人,而2008年满18周岁的青年为2621万人,减少600多万人。这种青年人减少的趋势将一直持续到2017年,届时满18周岁的青年只有1149万人,比2008年减少56%。我们只需要保持现在的招生规模,我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都会大大提高。因此,上大学的机会和公平性问题已经不再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主要矛盾。现在的主要矛盾是教育的内涵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严重背离的问题。我国再继续维持那种高区分度的、答案标准化的选拔性考试作为高校招生的主要手段已经没有必要,它曾经的公平性已经成为束缚学生思维和个性发展、削弱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勇气、强化社会等级观念的樊笼。我们已经到了必须考虑废除高考的时候,必须从现在开始研究和开发一种能够取代高考的新的高校招生体制。现在最紧迫的问题是:用什么来取代高考,既能保证高校招生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又对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我们的基本思路是:破除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神话,改一考定乾坤为综合考察学生表现和潜力,引导基础教育走出应试教育的怪圈,开辟素质教育的广阔天地。主要措施包括:还高校自主招生权利,增加学生自主择校的机会,结合学生的学业记录、社会服务和技艺特长,用日渐完善的高中毕业会考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学术潜力考试取代高考。
高考一端连着基础教育,一端连着高等教育,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具有中枢性的地位。同时,高考又连着千家万户,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又具有了政治性的特征。因此,一方面对高考的改革和完善在不断推进,另一方面对高考的反思和批评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其实,高考的本义不过是服务于高等学校招生的一种手段,只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它还承担了许多社会功能、甚至政治功能,比如选拔人才、干部,体现社会公平等。现在,这种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又严重束缚了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主要表现为:
1、高考不是一种有效的高校招生制度。它的考试内容面向过去,而不是面向未来。它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得非常精细和熟练(匠人的素质),不允许学生有独立或反常规的思想(创新的素质);它只能告诉我们一个学生对过去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不能告诉我们这个学生是否具有胜任大学某专业学习的思维、分析能力,它甚至不能告诉我们这个学生的性格、人生态度和对所选专业的爱好程度。通过高考我们只能间接地推断,这个学生中学的知识掌握得不错,他对大学的学习可能也行吧。
2、高考不是一个公正的高校招生制度。假设一个学生平时表现优秀,学习成绩也在中上水平(这种学生是很多的),但是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如生病、意外事件、情绪不稳等)高考发挥失常,他就可能失去了进自己期望学校的机会。相反,一个平时学习和表现可能完全不如他的同学,由于高考超常发挥,却进了比他更好的大学。因此,我们常常看到一些高分低能的学生,以拔尖的高考分数入学,却很不适应大学生活和学习。换句话说,一次高考不能测试出一个青年人长期磨练和教化的成绩,反而会引发青年人的机会主义心理, 平时的学习和表现不重要,只要最后大量做模拟试题,在高考中超常发挥就可以咸鱼翻身。因此,我们常常看到一些高分低能的学生,以拔尖的高考分数入学,却很不适应大学生活和学习。高考的不公正性还表现在唯分数取人。所谓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和我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完全背道而驰。那些热心公益、服务集体、善结人缘、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的学生,可能因为几分之差败给那些毫无公共服务经历和兴趣、个人中心主义、性格孤僻的人。
3、高考不是一个建设性的高校招生制度。高校招生制度应该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让不同类型的学校、专业都有机会招收到优秀的人才和喜欢这所学校的学生,从而促进各类学校、专业教学相长。然而。高考把全体考生通过分数排名,让所谓重点大学优先录取,其他大学等而下之,分为五个批次录取。这种招生制度固化了学校的等级性,也把学生分成了不同的等级,从而强化了全社会和全体人民的等级意识和集体无意识,这和我国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是背道而驰的,和现代社会的教育公平、发展公平的理念也是相去甚远。在高考制度的保护下,一所不思进取、管理混乱的重点大学仍然能够第一批招生,一所积极上进、管理有序的普通大学却只能在别人后面招生,这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也是不相适应的。
4、高考不是一个有利于我国开发和优化人力资源的高校招生制度。高考的价值取向是精英人才,它的功能定位是区分和选拔。然而,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从培养少数高级人才(如干部选拔和培养)向提高国民素质、优化人力资源、培养创新人才转化。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是面向全体人民大众的素质和能力教育,把人口包袱转变成人力资源,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都要以此为方向。高考是螺蛳壳里做道场,强调知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强调答案的标准性和惟一性,一个问题要回答几个点都是固定的,答对一个点给若干分,完全是一种僵化的教育和思维导向,不利于基础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不利于学生发展个性,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如果以上种种不足都是我们为了追求高等教育公平性必须付出的代价,那么高考带来的应试教育倾向愈演愈烈,就是我们这样一个世界大国再也承受不起的社会灾难。高考以及它所派生的应试教育已经使我国的教育迷失了方向,失去了教育的本性和灵魂;它使我们的儿童失去了天真和幻想,失去了对学习的热情和能力;它使我们的青年戴上了思维的枷锁,只能对规定知识反复记忆和辨析,扼杀了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创造冲动;它使我们的民族习惯于接受和模仿,一个曾经最富有创造力的民族今天必须重新学会创造。
我们在讨论高考废存问题的时候,必须回答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我们讨论高考问题的起点。这就是:教育的根本属性是什么?我们认为,那就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为了民族的创新能力,为了凝聚、和谐、富有进取心的民族精神。教育的其他目的和功能都不能长期以教育的这些根本属性为代价。
高考的合理性是在两个基本历史条件制约下形成的:一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使教育的公平性超越了教育的其他重要属性;二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定位,以选拔精英人才和培养干部为目的,而不是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建国已经快60年,这两个历史制约因素已经不复存在或正在消失。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除了全日制高校以外,还有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大增加,高等教育资源已经能够较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根据我国人口统计,2009年满18周岁的青年为2008万人,而2008年满18周岁的青年为2621万人,减少600多万人。这种青年人减少的趋势将一直持续到2017年,届时满18周岁的青年只有1149万人,比2008年减少56%。我们只需要保持现在的招生规模,我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都会大大提高。因此,上大学的机会和公平性问题已经不再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主要矛盾。现在的主要矛盾是教育的内涵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严重背离的问题。我国再继续维持那种高区分度的、答案标准化的选拔性考试作为高校招生的主要手段已经没有必要,它曾经的公平性已经成为束缚学生思维和个性发展、削弱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勇气、强化社会等级观念的樊笼。我们已经到了必须考虑废除高考的时候,必须从现在开始研究和开发一种能够取代高考的新的高校招生体制。现在最紧迫的问题是:用什么来取代高考,既能保证高校招生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又对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我们的基本思路是:破除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神话,改一考定乾坤为综合考察学生表现和潜力,引导基础教育走出应试教育的怪圈,开辟素质教育的广阔天地。主要措施包括:还高校自主招生权利,增加学生自主择校的机会,结合学生的学业记录、社会服务和技艺特长,用日渐完善的高中毕业会考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学术潜力考试取代高考。
二、高中毕业会考
我国实行高中毕业会考,是上海市从1986年首先开始的。到1989年,又有浙江、海南、云南、河南、湖南、湖北、贵州、北京、辽宁9个省、市相继实行了高中毕业会考。1990年,原国家教委发文决定在普通高中逐步实行毕业会考制度。
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劳动部联合发布的文件,“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承认的省级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它是检查、评价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的一种手段,也是衡量高中毕业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与否的标准。实行毕业会考,旨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改变多年来用高考这种选拔性考试的成绩评价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合理现象,给中学教学以正确导向。”
这一文件精神,规定了高中毕业生会考的性质、目标和内容,它和“高考”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考试。“高考”是独立于教学之外的选拔性社会化标准考试,是常模参照考试。不管一个人的教育背景是什么,只要他能在高考中考得比别人好,达到录取分数线,他就可能被录取。录取分数线是根据招生计划数占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来确定的,和学生的实际学业水平无关。选人是“高考”唯一的功能,它并不真正具备评价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和学校办学水平的能力。
高中毕业生会考是依据高中教学大纲,按照高中课程设制科目,适当覆盖高中学科教材的目标参照考试,它的性质是对教学目标实现程度的检查性考试,主要目的是考查学生对高中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因此,高中毕业生会考能够较好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学术潜力,它是一个高中毕业生三年学业的综合反映,更具有过程性,而不是像“高考”那样,更具有偶发性和终结性。用高中毕业会考来代替高考,可以更好地把学生引向学习的过程,引向素质和能力培养,引向个性化张扬和特长发展。同时,它能够更有效地把办学思想引导到实现教育方针、完成教学大纲的正确轨道上来,也为学校评估工作提供了一个比较公平、而负面影响较小的途径。
高中毕业会考可按照初、高中教学科目设置开考科目: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社会、政治、体育、艺术(分为绘画与音乐)、工艺和生物共13门,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总分为100分,分5个成绩段记分,90~100为A,80~89为B,70~79为C,60~69为D,60分以下为F。不要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表述,以便和国际惯例接轨。考试由各省根据高中教学大纲和高中毕业会考大纲统一命题,并且组织考务和阅卷。成绩输入各地、市教育考试中心存档备查。会考每年5月和11月举行两次。对自己不满意的科目,学生可以再次参加会考,直到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学生若有8门会考成绩达到D,即可颁发省级高中毕业证书,由各省教育厅颁发。若考试科目偏多,可将数学、物理合并为数理,生物和化学合并为生化,历史与地理合并为史地。工艺是专门为那些性格上喜欢动手的学生设立的。这方面有潜力的学生将为工科专业和职业技术学院提供优质生源。
我国实行高中毕业会考,是上海市从1986年首先开始的。到1989年,又有浙江、海南、云南、河南、湖南、湖北、贵州、北京、辽宁9个省、市相继实行了高中毕业会考。1990年,原国家教委发文决定在普通高中逐步实行毕业会考制度。
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劳动部联合发布的文件,“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承认的省级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它是检查、评价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的一种手段,也是衡量高中毕业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与否的标准。实行毕业会考,旨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改变多年来用高考这种选拔性考试的成绩评价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合理现象,给中学教学以正确导向。”
这一文件精神,规定了高中毕业生会考的性质、目标和内容,它和“高考”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考试。“高考”是独立于教学之外的选拔性社会化标准考试,是常模参照考试。不管一个人的教育背景是什么,只要他能在高考中考得比别人好,达到录取分数线,他就可能被录取。录取分数线是根据招生计划数占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来确定的,和学生的实际学业水平无关。选人是“高考”唯一的功能,它并不真正具备评价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和学校办学水平的能力。
高中毕业生会考是依据高中教学大纲,按照高中课程设制科目,适当覆盖高中学科教材的目标参照考试,它的性质是对教学目标实现程度的检查性考试,主要目的是考查学生对高中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因此,高中毕业生会考能够较好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学术潜力,它是一个高中毕业生三年学业的综合反映,更具有过程性,而不是像“高考”那样,更具有偶发性和终结性。用高中毕业会考来代替高考,可以更好地把学生引向学习的过程,引向素质和能力培养,引向个性化张扬和特长发展。同时,它能够更有效地把办学思想引导到实现教育方针、完成教学大纲的正确轨道上来,也为学校评估工作提供了一个比较公平、而负面影响较小的途径。
高中毕业会考可按照初、高中教学科目设置开考科目: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社会、政治、体育、艺术(分为绘画与音乐)、工艺和生物共13门,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总分为100分,分5个成绩段记分,90~100为A,80~89为B,70~79为C,60~69为D,60分以下为F。不要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表述,以便和国际惯例接轨。考试由各省根据高中教学大纲和高中毕业会考大纲统一命题,并且组织考务和阅卷。成绩输入各地、市教育考试中心存档备查。会考每年5月和11月举行两次。对自己不满意的科目,学生可以再次参加会考,直到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学生若有8门会考成绩达到D,即可颁发省级高中毕业证书,由各省教育厅颁发。若考试科目偏多,可将数学、物理合并为数理,生物和化学合并为生化,历史与地理合并为史地。工艺是专门为那些性格上喜欢动手的学生设立的。这方面有潜力的学生将为工科专业和职业技术学院提供优质生源。
三、学术潜力考试
由于高中毕业会考是各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阅卷,省与省之间考试成绩的可比性相对降低。这可以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发一种全国统一的“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学术潜力考试”加以弥补。
学术潜力考试和传统意义上的“高考”完全不同,和已经实施的“高中毕业会考”也不同。学术潜力考试不按照高中教学大纲和教材命题,高中教学大纲和教材只提供一种难度参考。学术潜力考试不是面向学生的过去,考查学生对高、初中教学内容的掌握情况,而是面向未来,考查学生胜任大学教育的学术潜力。考生成绩不排序,考试成绩只表明该生胜任未来大学教育的潜力大小。因此,学术潜力考试既不是“高考”那样的常模参照考试,也不是“高中毕业会考”那样的目标参照考试。它是一种全新的潜能考试,是对考生学习潜力的度量,它为学校了解学生的发展潜力提供了一种共用的渠道和参考。
学术潜力考试以考查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学习能力为主,如观察能力、筛选能力、归纳总结能力、分析能力、演绎能力、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逻辑推导能力和虚拟想象能力等。试卷还要有一部分试题能够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策略,即考生的情感控制力和行为自制力。试卷是否需要列入部分知识性的试题,这可能是一个争论的焦点。其实,知识和能力之间并不矛盾,世上本没有没有知识的能力。能力的高下,一定程度上是知识的积累和应用的结果,只是有些人只善于、只愿意积累知识,而不善于或不勤于运用知识罢了。相反,获取知识的能力恰恰是学术潜力的重要体现和组成部分。我们很难推定,一个没有知识或知识匮乏的人是一位善于学习的人,或者是一位学习潜力很好的人。因此,在试卷中有一定比例的百科知识,不仅可以反映考生的知识面,同时也反映了该考生过去获取知识的意愿和能力。当然,这一部分题量不能太大,可控制在20%以内,整个试卷还是以能力考试为导向。同时,知识考试不能突出精细化和干扰性,用摸棱两可的表述去干扰、诱导学生,以免重蹈高考的覆辙。
学术潜力考试可按1000分设计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学生可以带计算工具和字典入场。试题50%为5选1的标准化试题(保证判卷的信度和效率),选项之间严格控制干扰度,力戒似是而非的陷阱题,努力引导学生把答案选择建立在知识运用的基础上。另外50%的试题为开放式主观题,要求学生动笔填写或表达,以体现学生的思维过程和思维能力。
学术潜力考试每年6月和12月举行两次,学生可以重复参加,直到取得满意成绩,并以最好一次的成绩申请高校。学术潜力考试成绩单在报道考试成绩的同时,也记录考试的次数,供高校选拔时参考。
由于高中毕业会考是各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阅卷,省与省之间考试成绩的可比性相对降低。这可以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发一种全国统一的“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学术潜力考试”加以弥补。
学术潜力考试和传统意义上的“高考”完全不同,和已经实施的“高中毕业会考”也不同。学术潜力考试不按照高中教学大纲和教材命题,高中教学大纲和教材只提供一种难度参考。学术潜力考试不是面向学生的过去,考查学生对高、初中教学内容的掌握情况,而是面向未来,考查学生胜任大学教育的学术潜力。考生成绩不排序,考试成绩只表明该生胜任未来大学教育的潜力大小。因此,学术潜力考试既不是“高考”那样的常模参照考试,也不是“高中毕业会考”那样的目标参照考试。它是一种全新的潜能考试,是对考生学习潜力的度量,它为学校了解学生的发展潜力提供了一种共用的渠道和参考。
学术潜力考试以考查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学习能力为主,如观察能力、筛选能力、归纳总结能力、分析能力、演绎能力、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逻辑推导能力和虚拟想象能力等。试卷还要有一部分试题能够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策略,即考生的情感控制力和行为自制力。试卷是否需要列入部分知识性的试题,这可能是一个争论的焦点。其实,知识和能力之间并不矛盾,世上本没有没有知识的能力。能力的高下,一定程度上是知识的积累和应用的结果,只是有些人只善于、只愿意积累知识,而不善于或不勤于运用知识罢了。相反,获取知识的能力恰恰是学术潜力的重要体现和组成部分。我们很难推定,一个没有知识或知识匮乏的人是一位善于学习的人,或者是一位学习潜力很好的人。因此,在试卷中有一定比例的百科知识,不仅可以反映考生的知识面,同时也反映了该考生过去获取知识的意愿和能力。当然,这一部分题量不能太大,可控制在20%以内,整个试卷还是以能力考试为导向。同时,知识考试不能突出精细化和干扰性,用摸棱两可的表述去干扰、诱导学生,以免重蹈高考的覆辙。
学术潜力考试可按1000分设计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学生可以带计算工具和字典入场。试题50%为5选1的标准化试题(保证判卷的信度和效率),选项之间严格控制干扰度,力戒似是而非的陷阱题,努力引导学生把答案选择建立在知识运用的基础上。另外50%的试题为开放式主观题,要求学生动笔填写或表达,以体现学生的思维过程和思维能力。
学术潜力考试每年6月和12月举行两次,学生可以重复参加,直到取得满意成绩,并以最好一次的成绩申请高校。学术潜力考试成绩单在报道考试成绩的同时,也记录考试的次数,供高校选拔时参考。
四、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1.高校招生考核指标体系的基本构架:学业因素占50%,含高中毕业会考和学术潜力考试成绩;非学业因素占30%,含考生社会服务记录、学校社团活动记录、艺术技能发明竞赛获奖;社会评价20%:含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招生学校在评价考生时,可以根据学校的特色和专业特色对在个别指标特别突出的考生予以倾斜,而不是简单的换算成分值,变成另一种“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高校招生要从培养热爱学习、奉献社会、善于创造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综合角度评价学生,以承认差别、重视特长、鼓励创新的思想培育和张扬学生和学校的个性。
2.各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办学条件,结合自身的教育资源和社会需求,自定招生名额,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主管部门根据当年财政预算、该校的教学资源(尤其是生师比)和社会用人需求趋势进行审批。招生计划批准后,学校向全社会公开当年招生名额、招生专业、录取条件和招考方式。部属重点大学招生名额应面向全国,按省级行政区划定招生人数和专业,招生人数根据该省当年高中毕业生在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所占比例确定,实现全国考生公平竞争,学校自主录取。省属高校在完成本省的招生计划后或在本省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鼓励跨省招生。
3.允许高校自行决定招生时间,一般为春季或秋季,每年可招生一次,也可以招生两次。不同专业可同批招生,也可以不同批招生。招生信息由各地、市招办统一发布。学生到招办报名,填报招生表并输入计算机。学生每次报考不能超过5所大学。由招办把考生信息转送到招生高校,由高校自行录取。
4.高校招生不再以高考成绩为录取标准,而是以报考学生的高中会考成绩和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基础依据,由高校参考其他因素和方式自主招生。高校可另设其它考查方式,如面试和专业测试,也可参考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的学业、竞赛和社会表现。各高校招生方案和标准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报批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5.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和公布各类学校招生的最低学业要求。各级高校的录取最低标准建议为:8D(高中毕业会考有8门学科成绩在D以上,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各高校除了必须遵守以上最低共同要求外,各高校对本校的各专业规定最低录取标准,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如某高职类高校的标准为高中毕业会考成绩6C以上,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500分以上;某专科类高校为5B以上,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550分以上;某省属普通高校为4A以上,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650分以上;某省属重点高校为6A以上,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700分以上;某部属高校为8A以上,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750分以上。考生根据自身学业成绩和其他条件自行申请。
6.考生录取后,因非不可抗拒因素违约不按时到校报到者,应在交纳当年该校该专业规定的学费作为赔偿金后,方可报考其他学校。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则应保留其学籍一年。若同时被两所以上高校录取,考生可自由选择就读学校,不交赔偿金。
1.高校招生考核指标体系的基本构架:学业因素占50%,含高中毕业会考和学术潜力考试成绩;非学业因素占30%,含考生社会服务记录、学校社团活动记录、艺术技能发明竞赛获奖;社会评价20%:含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招生学校在评价考生时,可以根据学校的特色和专业特色对在个别指标特别突出的考生予以倾斜,而不是简单的换算成分值,变成另一种“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高校招生要从培养热爱学习、奉献社会、善于创造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综合角度评价学生,以承认差别、重视特长、鼓励创新的思想培育和张扬学生和学校的个性。
2.各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办学条件,结合自身的教育资源和社会需求,自定招生名额,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主管部门根据当年财政预算、该校的教学资源(尤其是生师比)和社会用人需求趋势进行审批。招生计划批准后,学校向全社会公开当年招生名额、招生专业、录取条件和招考方式。部属重点大学招生名额应面向全国,按省级行政区划定招生人数和专业,招生人数根据该省当年高中毕业生在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所占比例确定,实现全国考生公平竞争,学校自主录取。省属高校在完成本省的招生计划后或在本省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鼓励跨省招生。
3.允许高校自行决定招生时间,一般为春季或秋季,每年可招生一次,也可以招生两次。不同专业可同批招生,也可以不同批招生。招生信息由各地、市招办统一发布。学生到招办报名,填报招生表并输入计算机。学生每次报考不能超过5所大学。由招办把考生信息转送到招生高校,由高校自行录取。
4.高校招生不再以高考成绩为录取标准,而是以报考学生的高中会考成绩和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基础依据,由高校参考其他因素和方式自主招生。高校可另设其它考查方式,如面试和专业测试,也可参考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的学业、竞赛和社会表现。各高校招生方案和标准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报批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5.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和公布各类学校招生的最低学业要求。各级高校的录取最低标准建议为:8D(高中毕业会考有8门学科成绩在D以上,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各高校除了必须遵守以上最低共同要求外,各高校对本校的各专业规定最低录取标准,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如某高职类高校的标准为高中毕业会考成绩6C以上,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500分以上;某专科类高校为5B以上,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550分以上;某省属普通高校为4A以上,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650分以上;某省属重点高校为6A以上,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700分以上;某部属高校为8A以上,学术潜力考试成绩为750分以上。考生根据自身学业成绩和其他条件自行申请。
6.考生录取后,因非不可抗拒因素违约不按时到校报到者,应在交纳当年该校该专业规定的学费作为赔偿金后,方可报考其他学校。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则应保留其学籍一年。若同时被两所以上高校录取,考生可自由选择就读学校,不交赔偿金。
五、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
取消高考,按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和全国高校招生学术潜力考试成绩和非学业因素综合评价方式招生,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历史转折点,也是关系到我国教育改革全局、关系到教育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支撑作用的关键环节。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要在大胆创新、周密设计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首先,要认真总结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建立12年来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结合高等学校招生的需要,完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一个基本点是建立以省为主、中央督察的考试体系。那种“中央出题,各省实施”的观点是不能为基础教育改革提供较大空间的。要研究其它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如加拿大、美国、英国、新加坡等,使高中毕业会考能够为高校招生提供更加准确、可信的依据。
其次,要尽快研究和开发高校招生学术潜力试题库。美国在这方面已实行多年,可供我国借鉴。学术潜力考试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要期待建立一个完美无暇的测试体系后再实施。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考试的质量。
再次,是制定一个高校招生改革的梯度推进时间表,比如3~5年。第一年主要完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和开发研制学术潜力考试大纲和题库。第二年在1/3的部属院校中实施招生制度改革,第三年在2/3的部属院校中实施;第四年在全部高校中实施。另一个思路是分省试点。第一年在上海、北京、天津这样教育资源雄厚的中心城市实施;第二年在浙江、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基础教育水平较高的发达地区实施;第三年在中等发达省、区实施;第四年在全国实施。
实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过程是一个建设的过程。通过四年时间梯度推进,能够在实践中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改革方案,也能够给人们较多的时间转变思想观念。但是,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不能够无限期地拖延下去。时间拖得越长,积累的问题越多,改革的阻力和成本越大,我国教育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差距越大。在现有体制下,高考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革,都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其后果都是延缓我国教育改革的步伐。我们必须本着与时俱进的思想,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认清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它对各级、各类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提出的严峻挑战,以全新的思路、改革的精神、稳妥的步骤,抓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这一事关我国教育改革全局的大问题,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大改革、大发展扫清障碍,为开发和优化我国人力资源、建设创新型国家打下坚实的教育基础。
废除高考并不是否定高考的过去,它巨大的历史价值和贡献也不会因此而黯然失色,它合理的价值观念将在新的高校招生制度中得到继承和发扬。但是,人类文明的任何一项成果都有历史的局限性。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环境和要求发生了巨大变化,高考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的要求,它给我们带来的是枷锁,而不是机会。我们许多人,包括我自己,都是高考的受益者,我们对高考充满了感情。但是,我们必须用高考赋予我们的理性精神,实事求是地认识高考的利弊。让我们以扬弃科举的勇气来扬弃高考。我们没有理由因为高考曾经的辉煌而牺牲我们未来的希望。
废除高考并不是否定高考的过去,它巨大的历史价值和贡献也不会因此而黯然失色,它合理的价值观念将在新的高校招生制度中得到继承和发扬。但是,人类文明的任何一项成果都有历史的局限性。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环境和要求发生了巨大变化,高考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的要求,它给我们带来的是枷锁,而不是机会。我们许多人,包括我自己,都是高考的受益者,我们对高考充满了感情。但是,我们必须用高考赋予我们的理性精神,实事求是地认识高考的利弊。让我们以扬弃科举的勇气来扬弃高考。我们没有理由因为高考曾经的辉煌而牺牲我们未来的希望。
杨东平:我的中国高考制度改革方案
按:最近,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面向社会发布了《中国高考制度改革方案》,以抛砖引玉,提供一个可供讨论的文本,从而集思广益,通过公开讨论形成共识,推进具有实质性的高考制度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
2007年,是中国在结束文革灾难之后,恢复全国统一高考制度的第30年。恢复这一制度,是当时拨乱反正的重大举措,从而恢复了以学业能力选拔人才和“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公正。统一高考制度的公平性和高效率,使之深入人心,为历史和社会所共认;与此同时,高考制度的局限性、弊病和负面价值也已暴露无遗。高考制度承上启下,对于高等学校制度改革和中等教育改革具有枢纽作用,对于中小学教育具有强烈的指挥棒作用,是推进实质性的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恰当的“突破口”。将高考改革提到重要的议程,提速高考改革,可以说条件已经成熟。
一、高考改革的基本价值和目标
1、高考改革的基本价值
保证教育公平。保障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享有大致相同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以及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改变以分数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全面评价学生,促进学生的协调发展和个性发展,避免陷入考试主义泥潭。
改变“一张考卷考所有人”的刻板、单一的考试方式。促进考试和选拔方式的多样化、多轨化、弹性化,提高高等学校选拔、评价人才的效度,使不同类型的人才适才适所。
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通过高校招生公开化、民主化的制度建设,使得这一权力最终重新回归高等学校。
重视和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学生付费上学的背景下,“以学生为本”的考试改革,应当使学生拥有更多的选择高校的权利。
坚持高考命题地方化改革。高考自主命题改革始于上海,至今自行命题的省市已达16个。这一改革的意义在于提供了高考模式多元发展的制度空间。多个考试机构的出现,也有利于考试测评技术本身在竞争中提高。
2、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
高考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以全国统一的学业能力水平考试为主,辅以高中学习成绩、高中课外综合表现的多元入学评价;高校确定录取标准、进行加试或面试后自主录取。基本模式是:基础能力考试 + 高校自主录取
1、高考改革的基本价值
保证教育公平。保障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享有大致相同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以及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改变以分数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全面评价学生,促进学生的协调发展和个性发展,避免陷入考试主义泥潭。
改变“一张考卷考所有人”的刻板、单一的考试方式。促进考试和选拔方式的多样化、多轨化、弹性化,提高高等学校选拔、评价人才的效度,使不同类型的人才适才适所。
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通过高校招生公开化、民主化的制度建设,使得这一权力最终重新回归高等学校。
重视和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学生付费上学的背景下,“以学生为本”的考试改革,应当使学生拥有更多的选择高校的权利。
坚持高考命题地方化改革。高考自主命题改革始于上海,至今自行命题的省市已达16个。这一改革的意义在于提供了高考模式多元发展的制度空间。多个考试机构的出现,也有利于考试测评技术本身在竞争中提高。
2、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
高考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以全国统一的学业能力水平考试为主,辅以高中学习成绩、高中课外综合表现的多元入学评价;高校确定录取标准、进行加试或面试后自主录取。基本模式是:基础能力考试 + 高校自主录取
经过5-10年的努力,建立一种统一性和多元性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高校自主性与学生自主性相结合,国家宏观调控,高等学校自主录取,社会参与的全国高考和招生录取制度。
二、我国高考考试制度改革的基本方案
上述目标模式的真正实现,有赖相应的社会环境和制度条件,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理想。作为过渡模式,现实的高考改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考试科目多轨化
目前的高考改革集中在考试科目的改革上,形成目前以3+X 为主的不同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问题,是将学生分为文、理两类进行识别和选拔。以一张考卷考所有人的评价过于粗疏,难以按照不同类型高校的需要、不同学科的特点,更加有效地识别、选拔不同类型的人才。
建议按照高校分类管理的概念,将高校划分为研究型大学、地方性高校和高职院校三大类,再分为文科、理科、工程技术科、生物和医学科、艺术和体育科等不同科类,确定不同的考试科目和内容难度,形成能够适应不同学生需要的多种“套餐”。示意图如下:
上述目标模式的真正实现,有赖相应的社会环境和制度条件,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理想。作为过渡模式,现实的高考改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考试科目多轨化
目前的高考改革集中在考试科目的改革上,形成目前以3+X 为主的不同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问题,是将学生分为文、理两类进行识别和选拔。以一张考卷考所有人的评价过于粗疏,难以按照不同类型高校的需要、不同学科的特点,更加有效地识别、选拔不同类型的人才。
建议按照高校分类管理的概念,将高校划分为研究型大学、地方性高校和高职院校三大类,再分为文科、理科、工程技术科、生物和医学科、艺术和体育科等不同科类,确定不同的考试科目和内容难度,形成能够适应不同学生需要的多种“套餐”。示意图如下:
|
研究型大学
|
地方性院校
|
高职院校
|
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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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
英语1 + 历史1
数学2
|
语文1
英语2 + 历史2
数学3
|
语文2
英语3
|
理科
|
语文2
英语1 + 科学1
数学1
|
语文2
英语2 + 科学1
数学1
|
|
工程技术
|
语文2
英语1 + 科学2
数学1
|
语文2
英语2 + 科学1
数学2
|
语文2
英语3 + 科学2
数学3
|
生物和医学
|
语文2
英语1 + 生物、化学
数学1
|
语文2
英语2 + 科学1
数学1
|
|
艺术和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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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2
英语3 + 历史2
|
语文2
英语3 + 历史2
|
语文3
英语3
|
注:课程标号为难度系数,1为最高。
2、考试内容以能力水平测试为主
现行的高考内容,基本是知识水平测试,其特点是考题紧扣“大纲”,以记忆性知识和解题技巧为主,可以通过强化训练的方式提高成绩。它引导和强化了中学教育中死记硬背、题海大战之类的应试训练,不仅难以为学生“减负”,也难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世界各国的选拔性考试,以美国的SAT、GRE为例,主要是能力水平考试,测试学生更为基本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等能力,是一种更为科学、基本的评价。我国的公务员考试,也已完成由知识水平考试到能力水平考试的转变。需要确定高考内容改革的这一方向,逐渐增加能力试题的比重(例如每年增加10%),目前,在高考中可以加入一定比例的能力水平测试题,在内容设计上把考察基础知识和能力水平、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起来,并以此来改变整个基础教育中应试教育的倾向。
3、改变“一考定终身”
以一次性高考成绩作为学生改变命运的评价,其弊病和局限性显而易见。近年来实行的春季高考,是改变这一弊端的有效尝试;但由于参加春季高考的高校太少,成绩与夏季高考不通用,成为高职院校的高考,而失去吸引力和逐渐萎缩。
增加高考次数的改革,首先是强化春季高考,增加高校的数量和提高招生层次,使之成为与夏季高考同样规格和分量的考试,从而使学生获得两次高考机会,择优选报高校。考试多次化的另外一个思路,是某些科目实行社会化考试。英语可首先实行社会化考试,由专门机构每年设立若干次考试,考生提供个人的最高英语成绩作为高考成绩。
4、探索综合素质评价
由于一次性的书面考试无法全面反映学生的实际状态,因而必须改变以高考分数作为惟一标准的评价方式,将学生的高中成绩和综合素质作为重要参考。综合评价可以包括学生高中三年的平均成绩、学生成长记录、教师评语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等资料。此外,还可通过高校对考生的面试进行评价。
由于社会的诚信环境尚不如人意,学校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均不成熟,这一改革尽管十分重要,却难以现实操作。可首先在中考改革中试行,从而积累经验。在部分较具备条件的大学和高中可以开展试点,前提是首先建立问责制和民主、开放的社会参与、舆论监督机制,一旦发生舞弊行为,予以严厉惩罚。
现行的高考内容,基本是知识水平测试,其特点是考题紧扣“大纲”,以记忆性知识和解题技巧为主,可以通过强化训练的方式提高成绩。它引导和强化了中学教育中死记硬背、题海大战之类的应试训练,不仅难以为学生“减负”,也难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世界各国的选拔性考试,以美国的SAT、GRE为例,主要是能力水平考试,测试学生更为基本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等能力,是一种更为科学、基本的评价。我国的公务员考试,也已完成由知识水平考试到能力水平考试的转变。需要确定高考内容改革的这一方向,逐渐增加能力试题的比重(例如每年增加10%),目前,在高考中可以加入一定比例的能力水平测试题,在内容设计上把考察基础知识和能力水平、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起来,并以此来改变整个基础教育中应试教育的倾向。
3、改变“一考定终身”
以一次性高考成绩作为学生改变命运的评价,其弊病和局限性显而易见。近年来实行的春季高考,是改变这一弊端的有效尝试;但由于参加春季高考的高校太少,成绩与夏季高考不通用,成为高职院校的高考,而失去吸引力和逐渐萎缩。
增加高考次数的改革,首先是强化春季高考,增加高校的数量和提高招生层次,使之成为与夏季高考同样规格和分量的考试,从而使学生获得两次高考机会,择优选报高校。考试多次化的另外一个思路,是某些科目实行社会化考试。英语可首先实行社会化考试,由专门机构每年设立若干次考试,考生提供个人的最高英语成绩作为高考成绩。
4、探索综合素质评价
由于一次性的书面考试无法全面反映学生的实际状态,因而必须改变以高考分数作为惟一标准的评价方式,将学生的高中成绩和综合素质作为重要参考。综合评价可以包括学生高中三年的平均成绩、学生成长记录、教师评语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等资料。此外,还可通过高校对考生的面试进行评价。
由于社会的诚信环境尚不如人意,学校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均不成熟,这一改革尽管十分重要,却难以现实操作。可首先在中考改革中试行,从而积累经验。在部分较具备条件的大学和高中可以开展试点,前提是首先建立问责制和民主、开放的社会参与、舆论监督机制,一旦发生舞弊行为,予以严厉惩罚。
三、高考招生和录取制度改革
比较而言,我国近年来的高考改革主要集中在考试科目上,而对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较为忽视,而大面积影响高考公正的,主要是在这一环节。
1、均衡各地招生名额的差异
我国长期沿袭的录取名额分配,缺乏地域公平的考虑,由于各地的录取名额不是按照考生人数制定的,致使各地的录取率差异极大,山东、湖北等人口大省的分数线比大城市高出100多分,造成“倾斜的高考分数线”、“高考移民”等不合理现象。
形成这一现象的基本原因是历史形成的地方高等教育资源的巨大差异。根本解决的方案是人口大省加快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在地方高教资源差异未能根本改变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使新增的招生机会主要向那些人口大省倾斜,将缩小各地的录取率差距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
2、改变重点高校招生本地化
在90年代末以来高等学校新一轮调整、合并的过程中,一些著名的研究型大学采取与地方政府共建的方式扩大学校资源,从而造成高校招生本地化的严重现象。2005年,部分研究型大学本地生源的比例分别是:北京大学17%,清华大学1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3%,北京理工大学11%;复旦大学44%,上海交通大学47%,武汉大学50%,南京大学55%,浙江大学61%。
研究型大学招生本地化,不但减少了外地优秀生源获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有违教育公平;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源质量,有违创建一流大学的目标。按照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的原则和研究型大学的宗旨,国立的研究型大学必须主要面向全国各地招生,本地生源的比例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可以通过研究确定这一水平,例如不高于学校经费中地方财政支持的比重;不高于扩招之前本地生源的比重,等等。
3、减少和废除某些特殊政策
高考录取制度中,在分数面前的平等之外,还存在许多特殊政策。这些政策有的具有照顾弱势人群(如少数民族学生)、特殊群体(如港澳台学生)等重要价值,有的是为了保障特殊行业的人才供给(如定向生制度),有的是为了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为特殊人才开辟通道,如保送生、文体特长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等政策。但在社会腐败风气的影响下,这些政策许多已经有违初衷,甚至成为某些权势阶层、既得利益阶层的腐败温床,直接向教育公平挑战,引起社会强烈不满。
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减少和取消定向生、保送生、文体特长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类特殊政策,堵塞导致高考腐败的制度通道,净化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
4、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招生权是《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在高考制度改革过程中,落实和扩大高校自主权是必须坚持的价值和方向。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实现有多种方式,例如高校自行命题、考试和招生;同类高校或学科实行联考;在全国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加试科目、增加面试;在全国统一考试的制度上确定本校的考试科目、录取标准,等等。
对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主要顾虑是影响教育公平。向高等学校赋权的过程与高等学校的制度建设必须同步进行,从而使高校建立公开、公正的制度保障,取得社会监督和信任。这基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这样两项基本制度,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招生。通过网络平台充分公开各种招生录取信息;同时,组成包括政府官员、家长、教师、校友代表、媒体组成的“代表团”,全程参与招生过程。
5、赋予学生选择高校的权力
现行的高考制度设计,严格限制学生的报考自主权,同一批次的不同高校不能同步录取,多数高校对于学生的第二志愿不予考虑,从而使填报志愿成为一门学问,一些成绩优秀的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当而失去机会。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以学生为本的制度设计,要求赋予学生更多的报考自主权和对高校的选择权。只有当学生有权选择高校时,才会真正出现高校为吸引优秀生源而改善服务的竞争。
建议在招生过程中,同一批次高校对学生不分志愿先后同步招生。这意味着一个学生可能接到几所高校的录取通知。为避免造成高校的名额浪费,需要延长录取周期,将现行一次性的录取改为多次。对此,需要进行过细的制度设计和经过试点。这一世界通行的招生模式,没有理由在中国不能实行。
6、实行高考社会化
为了改变以高考升学率作为高中教育评价的做法,必须强化高中会考制度,同时实行高考社会化。在通过会考、获得高中毕业证书之后,学生即与高中脱离。考生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报考,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也直接发送给考生,将高考结果与高中学校相隔离。这一措施的价值在于,虽然高中仍能够知道毕业生的情况,但地方政府却难以按照高考升学率对学校进行精确的排名,从而弱化高考对高中的强硬“指挥”,解脱多数高中校。北京市曾试行过此办法,取得积极效果。
(执笔人 朱寅年 王旗 杨东平)2007-7-19
比较而言,我国近年来的高考改革主要集中在考试科目上,而对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较为忽视,而大面积影响高考公正的,主要是在这一环节。
1、均衡各地招生名额的差异
我国长期沿袭的录取名额分配,缺乏地域公平的考虑,由于各地的录取名额不是按照考生人数制定的,致使各地的录取率差异极大,山东、湖北等人口大省的分数线比大城市高出100多分,造成“倾斜的高考分数线”、“高考移民”等不合理现象。
形成这一现象的基本原因是历史形成的地方高等教育资源的巨大差异。根本解决的方案是人口大省加快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在地方高教资源差异未能根本改变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使新增的招生机会主要向那些人口大省倾斜,将缩小各地的录取率差距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
2、改变重点高校招生本地化
在90年代末以来高等学校新一轮调整、合并的过程中,一些著名的研究型大学采取与地方政府共建的方式扩大学校资源,从而造成高校招生本地化的严重现象。2005年,部分研究型大学本地生源的比例分别是:北京大学17%,清华大学1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3%,北京理工大学11%;复旦大学44%,上海交通大学47%,武汉大学50%,南京大学55%,浙江大学61%。
研究型大学招生本地化,不但减少了外地优秀生源获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有违教育公平;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源质量,有违创建一流大学的目标。按照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的原则和研究型大学的宗旨,国立的研究型大学必须主要面向全国各地招生,本地生源的比例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可以通过研究确定这一水平,例如不高于学校经费中地方财政支持的比重;不高于扩招之前本地生源的比重,等等。
3、减少和废除某些特殊政策
高考录取制度中,在分数面前的平等之外,还存在许多特殊政策。这些政策有的具有照顾弱势人群(如少数民族学生)、特殊群体(如港澳台学生)等重要价值,有的是为了保障特殊行业的人才供给(如定向生制度),有的是为了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为特殊人才开辟通道,如保送生、文体特长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等政策。但在社会腐败风气的影响下,这些政策许多已经有违初衷,甚至成为某些权势阶层、既得利益阶层的腐败温床,直接向教育公平挑战,引起社会强烈不满。
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减少和取消定向生、保送生、文体特长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类特殊政策,堵塞导致高考腐败的制度通道,净化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
4、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招生权是《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在高考制度改革过程中,落实和扩大高校自主权是必须坚持的价值和方向。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实现有多种方式,例如高校自行命题、考试和招生;同类高校或学科实行联考;在全国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加试科目、增加面试;在全国统一考试的制度上确定本校的考试科目、录取标准,等等。
对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主要顾虑是影响教育公平。向高等学校赋权的过程与高等学校的制度建设必须同步进行,从而使高校建立公开、公正的制度保障,取得社会监督和信任。这基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这样两项基本制度,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招生。通过网络平台充分公开各种招生录取信息;同时,组成包括政府官员、家长、教师、校友代表、媒体组成的“代表团”,全程参与招生过程。
5、赋予学生选择高校的权力
现行的高考制度设计,严格限制学生的报考自主权,同一批次的不同高校不能同步录取,多数高校对于学生的第二志愿不予考虑,从而使填报志愿成为一门学问,一些成绩优秀的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当而失去机会。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以学生为本的制度设计,要求赋予学生更多的报考自主权和对高校的选择权。只有当学生有权选择高校时,才会真正出现高校为吸引优秀生源而改善服务的竞争。
建议在招生过程中,同一批次高校对学生不分志愿先后同步招生。这意味着一个学生可能接到几所高校的录取通知。为避免造成高校的名额浪费,需要延长录取周期,将现行一次性的录取改为多次。对此,需要进行过细的制度设计和经过试点。这一世界通行的招生模式,没有理由在中国不能实行。
6、实行高考社会化
为了改变以高考升学率作为高中教育评价的做法,必须强化高中会考制度,同时实行高考社会化。在通过会考、获得高中毕业证书之后,学生即与高中脱离。考生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报考,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也直接发送给考生,将高考结果与高中学校相隔离。这一措施的价值在于,虽然高中仍能够知道毕业生的情况,但地方政府却难以按照高考升学率对学校进行精确的排名,从而弱化高考对高中的强硬“指挥”,解脱多数高中校。北京市曾试行过此办法,取得积极效果。
(执笔人 朱寅年 王旗 杨东平)2007-7-19
黄全愈 取消高考招生制度刍议 《南方周末》一家之言
2003-09-25 15:13:18
随着历史的发展,高考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开展,越来越显现出其落后性和局限性。
目前的高考,基本沿袭了传统考试的体制。近年来,尽管对高考的考试内容和形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比如作文题、3+X等等,但是高考的招生制度基本没变,在以考分作为衡量和选拔人才的惟一标准的指挥棒驱使下,中国教育离现代教育差距甚大。
美国孩子从小学三年级起,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统考,最后还有“高考”,为什么美国考试那么多,没有导致应试教育?为什么中国的一个高考就导致了应试教育?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高考把考试“学什么,考什么”的检测功能异化为淘汰功能,成了“考什么,学什么”。
“考什么,学什么”就是考试在先,课程在后,考试引领着教学,教学从动于考试。要命的是,高考要“考什么”,无从知道,于是,教学从始至终忙忙碌碌地围着虚拟的考试团团转。当教育变成了教学生怎么样应付考试,教育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押题和练笔这两个词把中国的高考和教学的关系活灵活现地勾勒了出来。高考要考什么?无人知道。于是,学校就押题;又于是,学生就根据老师的押题去练笔。本来“考什么,学什么”就已经违背了教学规律。这样一来,连学什么都抓瞎了,全都得看押题。教育又加上了赌的色彩。如果学生日日夜夜的练笔都押在赌上,后果不难想象。
认分不认人的高考招生制度,使我们错失许多综合素质一流的可造之材。最要命的是,这个“指示灯”、这个“风向标”,引导着全国的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甚至低幼教育,还有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起去“残酷”地培养一流的“考生”。
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之所以根本对立,是因为考试只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检测手段。应试教育的根本错误就是把这个之一的“手段”,变成了整个教育体制为之运转的惟一“目的”。“手段”成了“目的”,本末倒置,还能不错吗?!
改革高考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是完全必要的。但无论怎么改,考试这种形式本身是无法全面地检验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因此,需要借鉴世界一流学校“三合一”的审核录取制度,改革高考认分不认人的招生制度。
我主张取消高考的招生方式,但保留高考的统考形式。准确地说是改革以高考成绩为惟一录取标准的招生制度。美国也有“高考”,而且很激烈。不同之处是哈佛这些世界一流大学在录取学生时,搞的是“三合一”:既看高考考分;又看高中平时成绩;还看社会活动、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公益义工、工作经历等。许多人说国内的高考公平,所以只需改革。但公平的就一定合理吗?如果以抽签的形式决定谁上或不上大学,公平吗?公平,因为大家的机会均等。但合不合理呢?不合理!实际上,只看高考考分,是见分不见人,对许多人来说是既不公平,又不合理的。
中国的高考认分不认人,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而世界一流大学采用的“三合一”招生方式强调通过多种渠道去认识“这个人”,既认人又认分。愿不愿认识“这个人”,其实反映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招生标准。一个干巴巴的高考分数,当然无法反映出一个活生生的人来。招生中的“走后门”现象,其实同招生体系中没有一个合理合法的“认人”的推荐系统有一定关联。没有“认人”制度化的渠道,这就给“走后门”一类民间的、非正式的、不合法的推荐系统,钻了空子。
随着历史的发展,高考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开展,越来越显现出其落后性和局限性。
目前的高考,基本沿袭了传统考试的体制。近年来,尽管对高考的考试内容和形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比如作文题、3+X等等,但是高考的招生制度基本没变,在以考分作为衡量和选拔人才的惟一标准的指挥棒驱使下,中国教育离现代教育差距甚大。
美国孩子从小学三年级起,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统考,最后还有“高考”,为什么美国考试那么多,没有导致应试教育?为什么中国的一个高考就导致了应试教育?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高考把考试“学什么,考什么”的检测功能异化为淘汰功能,成了“考什么,学什么”。
“考什么,学什么”就是考试在先,课程在后,考试引领着教学,教学从动于考试。要命的是,高考要“考什么”,无从知道,于是,教学从始至终忙忙碌碌地围着虚拟的考试团团转。当教育变成了教学生怎么样应付考试,教育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押题和练笔这两个词把中国的高考和教学的关系活灵活现地勾勒了出来。高考要考什么?无人知道。于是,学校就押题;又于是,学生就根据老师的押题去练笔。本来“考什么,学什么”就已经违背了教学规律。这样一来,连学什么都抓瞎了,全都得看押题。教育又加上了赌的色彩。如果学生日日夜夜的练笔都押在赌上,后果不难想象。
认分不认人的高考招生制度,使我们错失许多综合素质一流的可造之材。最要命的是,这个“指示灯”、这个“风向标”,引导着全国的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甚至低幼教育,还有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起去“残酷”地培养一流的“考生”。
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之所以根本对立,是因为考试只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检测手段。应试教育的根本错误就是把这个之一的“手段”,变成了整个教育体制为之运转的惟一“目的”。“手段”成了“目的”,本末倒置,还能不错吗?!
改革高考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是完全必要的。但无论怎么改,考试这种形式本身是无法全面地检验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因此,需要借鉴世界一流学校“三合一”的审核录取制度,改革高考认分不认人的招生制度。
我主张取消高考的招生方式,但保留高考的统考形式。准确地说是改革以高考成绩为惟一录取标准的招生制度。美国也有“高考”,而且很激烈。不同之处是哈佛这些世界一流大学在录取学生时,搞的是“三合一”:既看高考考分;又看高中平时成绩;还看社会活动、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公益义工、工作经历等。许多人说国内的高考公平,所以只需改革。但公平的就一定合理吗?如果以抽签的形式决定谁上或不上大学,公平吗?公平,因为大家的机会均等。但合不合理呢?不合理!实际上,只看高考考分,是见分不见人,对许多人来说是既不公平,又不合理的。
中国的高考认分不认人,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而世界一流大学采用的“三合一”招生方式强调通过多种渠道去认识“这个人”,既认人又认分。愿不愿认识“这个人”,其实反映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招生标准。一个干巴巴的高考分数,当然无法反映出一个活生生的人来。招生中的“走后门”现象,其实同招生体系中没有一个合理合法的“认人”的推荐系统有一定关联。没有“认人”制度化的渠道,这就给“走后门”一类民间的、非正式的、不合法的推荐系统,钻了空子。
[①]林毅.知识精英与政治变革[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2008.5:16.
[②] 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③] 庞虎. 论知识精英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角色定位[J].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07(3):32.
[④] 林毅.知识精英与政治变革[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2008.5:14.
[⑥]罗晖.科技日报[N].2008-02-29.
[⑦] 范谊. 关于废除高考,创新高校招生制度的建议[EB/OL]南方周末网站,2007-03-05.
[⑧] 朱寅年 王旗杨东平.中国高考制度改革方案[EB/OL].杨东平个人网页,2007-7-19
[⑨]黄全愈.取消高考招生制度刍议.南方周末[N].2003-09-25.